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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福音第十八章

 

约翰福音18127

这一段是我们研读约翰福音最后七讲中的头一讲。这七讲包括约翰按他自己的观点和计划所写的福音书最后的一部分。现在每一件事都进入最高潮。第18;19;20章和21章所提供给我们的,是最高的兆头。当我们顺着主公开工作的记载来看时,所看到的共有十六个兆头,其中八样是在工作的范围内,八样是在话语的范围内。

如今我们就要来看我所称之为最高的兆头。为了要说明这样的称呼,我们要回头看第2章,那里记载了我们的主上耶路撒冷洁净圣殿。为此犹太人向祂挑战说,“你既作这些事,还显甚么兆头给我们看呢?”为着祂所作的事,他们要求祂行一个兆头,以显示祂有权柄那样作。为此祂以那段对他们而言是相当奥秘的话回答他们。约翰在记载了祂的回答之后,立刻告诉我们,当时门徒们不明白祂的话,但后来明白了祂的意思。祂说,“你们拆毁这殿,我三日内要再建立起来。”

在另一场合中(约翰没有记载),耶稣说,“一个邪恶淫乱的世代求看兆头,除了先知约拿的兆头以外,再没有兆头给他们看,约拿三日三夜在大鱼肚腹中,人子也要这样三日三夜在地里头。”在这两种场合中,我们的主都声明说,惟一完全并终久能显明祂和祂权柄之奥秘的兆头,可能就是祂开头所说他们拆毁这殿,祂要再建立起来所指的兆头。以及在另一场合中以约拿的故事作比喻,告诉他们祂三日三夜要在地里头所指的兆头。换句话说,我们的主,在开头时,以及另一场合里声明说,祂权柄的最高兆头乃是祂的死和复活。祂提及两件事,且把它们合并而组成一个兆头,就是那最高的兆头,祂身体的殿在祂仇敌手中被拆毁,但祂把它再建立起来。这就是指祂的死与复活。

因此这最后四章,即第1821章,和这两件事有关系。我们最好先看一下整体的内容。

1·第18章的头十一节是引言,说到客西马尼园中与被卖的故事。

2·从1812开始直到1916,记载两次的审问,是宗教性和政治性的,一次是在祭司们面前,一次是在彼拉多面前。

3·在19章里只用几节经文,即1737节,记载钉十字架的故事。

4·剩下的部分,从3842节,是很简短的一段,说到耶稣身体的安葬。

5·然后在20章和21章里我们看到的是复活的耶稣。

18章头二十七节,可以分成两小段:

1·先是在园中的被卖,

2·后是在祭司面前的受审。

在客西马尼园中被卖(111

在园中的故事里,我们所看到的主是如何的一位呢?有两种光景是极为明显的:

1·第一种光景是祂的庄严,

2·其次是祂的谦卑。

祂的庄严

我们先来看看显明祂庄严的一些事。约翰很细心的告诉我们这件事发生在何处,而且以引人注意且优美的笔调述说,“耶稣说了这话,就同门徒出去,过了汲沦溪,在那里有一个园子衪和门徒进去了。”请注意“进去”的字眼。无疑的,那是一个私人园子,而祂有权利进去。那并非公共场所。

“卖耶稣的犹大也知道那地方。”人们可能对“至圣的所在”十分熟悉,而仍然行出最卑劣的勾当。他知道那地方,“因为耶稣和门徒屡次上那里去聚集。”那就是说,耶稣经常带门徒到那里聚集。因此祂所去的地方,是犹大所熟悉的。

另外,很明显的,当我们的主结束祂的祷告时,祂并没有隐藏。祂走到一个地方,祂知道是犹大能找到祂的地方。祂很威严的向前走动。不久之前祂曾命令犹大要作这事就快一点,祂在楼上的时候曾对他说,“你所作的快作罢!”然后当耶稣处理完祂与门徒们之间的事情之后,就来到这园子,祂知道犹大晓得祂会到这地方去。

“犹大领了一队兵。”那是罗马兵的一个团(译注:约有三百至六百人),祂的敌人已经下决心,一次就把事情解决了。他们派了一个团的人,无疑的说出他们预期在捉拿耶稣时,会遭遇困难。他们也带着“祭司长并法利赛人的差役”,他们是圣殿警卫。约翰点出“祭司长并法利赛人”,祭司长并非法利赛人,他们是撒都该人。也就是说两个在神学与政治上厉害敌对的党派,在治死耶稣的事上一致的联合。尽管当时逾越节有月亮高悬天空,他们来时还是“拿着灯笼、火把、兵器”。他们想祂说不定在某些地方隐藏避着,而且可能会反抗。

现在请注意下面四节的话,“耶稣知道将要临到自己的一切事,就出来。”这一句话非常有意义,证明并强调一个事实:耶稣上十字架的道路,不是牺牲的道路,一路上祂知道一切要临到祂身上的事,一方向祂对这一切知道得清清楚楚,另一方向祂“就出来”,祂很威严的走出来。当祂的眼睛专注在祂的十字架上时,祂所显出来的是再威严不过了。

“衪出来”这一句话的意思乃指祂离开那园子。祂从那园子里走出来。祂出到外面。

就在那时候发生了一件奇妙的事,这是显明祂威严的最好证据。祂面对他们,说,“你们找谁?”他们说,“找拿撒勒人耶稣”。然后祂说,“我就是!”当祂这样说时,整团罗马军队,圣殿警卫以及祭司长们和领他们来的犹大,全部退后倒在地上。从祂身上猛然发出的威严拦住了他们。可能从祂身上发出我们难以说明的某种力量,如烈焰般的荣耀。我想可能当祂站着面对仇敌时所显出的样子,使他们畏缩而站立不住。他们无法下手捉祂。就在这节骨眼上,祂显明一个祂所一再提及的事实,(这是我们前此在这本福音书里所看过的),除非祂的时候来到,没有人能下手捉祂。如今祂的时候已经来到,但即使是这个时候,所有的兵丁,圣殿警卫和长老们根本没有力量来捉拿祂。当祂一说,“我就是!”他们就退后倒在地上。耶稣的威严在此显出。

然后祂第二次对他们说,“你们找谁?”他们重复的说,“找拿撒勒人耶稣!”祂又对他们说,“我已经告诉你们,我就是,你们若找我,就让这些人去吧!”这是祂慈爱与威严的美丽揉和。祂十分清楚,如果门徒真被捉拿的话,他们就崩溃得更快,更可怕。因此祂说,让他们去吧,捉我就行了。

于是西门拔出刀来,砍了一刀,要保护耶稣。我很喜欢西门,他是一个敢作敢为的人。我知道他这件事作错了。这是一个出于真诚的热心,但那是一个缺乏见识的热心。别的福音书作者记载,由于一个门徒的冒失热心而使耶稣必须在这最后关头行超然和属天的外科工作。我有时候想,我们的主今天仍然医治那些因我们缺乏见识而给别人带来的伤害。我们的主如何说呢?“收刀入鞘吧,我父所给我的那杯,我岂可不喝呢?”这才是有见识的热心。西门不明究竟的,就砍了一刀。这一刀砍得很糟。当一个人的刀出鞘对准着人的头砍去而只砍到他的耳朵时,他的刀法一定很差。这是热心的举动,但他砍出那一刀时,可能心里很紧张。

祂的谦卑

耶稣说,这不是解决事情的办法。“父所给我的那杯,我岂可不喝呢?”约翰虽然没有详细记载客西马尼的事,但至少这里他提到园中发生的一些事。从其它的福音书我们知道,祂在此向父祷告时说到这杯,“倘若可行,求你叫这林离开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祂对这杯感到害怕,但与祂的父的旨意有完全的交通。约翰所说的就是这交通的结果。“父所给我的那杯,我岂可不喝呢?”西门的热心没有见识,而耶稣的热心具有见识。“我为你的殿,心里焦急,如同火烧。”这是很早以前先知的预言,先知早已说出一切要临到祂身上的事。现在放在我唇上的这杯的味道是如此的强烈,如此的痛苦,甚至没有一个人会了解,我可以不喝它?这是一句极庄严的话,也启示出祂的极度谦卑。

在祭司面前的受审(1227

于是也们把祂捆绑了。我每一次读到这里总不免要发笑。不错,他们捆绑了祂,为此他们动员了多少的人!一个团,公会的人,还特别提到千夫长,以及许多警卫。他们冲向祂,把祂捆绑。他们捆绑祂?他们以为他们把祂捆住了。他们真是这样吗?捆住祂的乃是祂对我的爱!祂对你的爱!并不是那些蠢笨人的麻绳,而是神的慈绳爱索。

他们仍是把祂捆住,并把祂带到亚那面前。约翰只记载耶稣在亚那面前受的审问,而这是最初步的审问。他在第24节告诉我们,亚那再次把祂捆绑,送到该亚法那里。约翰完全省略了祂在该亚法和公会前的受审,马太与马可却记载了这些事。第28节有这样的话,“众人将耶稣从该亚法那里往衙门内解去。”因此约翰省略了耶稣在该亚法和公会前出现的经过,只说到耶稣初次受审问的情形。

在许多方面亚那是当时犹太教中最出风头的人物之一。他五个儿子都是大祭司。按世袭的系列来说,亚那应该是大祭司,但由于某种政治原因,罗马政府反对他,却答应他的女婿被任命为大祭司。也许亚那并不热衷于大祭司的职位,他很快发了财,他借着勒索而成了当时最富有者之一。有些人相信,他保留了公会主席的地位。不管怎样,他是极具权势的人,所以他们一捉到耶稣,就先把祂送到亚那的家里去。

耶稣的两个门徒跟着到了那房子。其中一个人且进到了院子,就是亚那家里前面的空处。没有提到名字的那个人无疑的是这福音书的作者。另一个人是彼得。此时其余的门徒好像都已经离开了。约翰直接走进去。彼得等在门口,站在门外。这种情形至少意味着约翰可以通行无阻。当彼得待在外面时,开始遇到阻碍了,约翰好像觉察出那位同作使徒的人可能有危险,因为当他进去时,想起彼得还在门外,就来到门口,对看门的女子说了一声,她就让他进来。

我不懂为甚么约翰说那天晚上天气很冷。在一年的那个季节里夜晚很少是寒冷的。但约翰说那一天天气冷。我想那大概不是因为对于将要发生的事害怕、恐惧或惊慌而有的寒冷吧!彼得觉得冷,就停留在耶稣敌人所生的火旁边取暖。这是很危险的事,若有人想要从耶稣的敌人所起的火那里取得温暖,他总归是危险的。

耶稣在亚那面前受的审问很简短。亚那以耶稣的门徒和祂的教训来盘问祂。很显然的,他是要我我们的主说出祂自己,祂的理想,祂的目的,祂的教训,列出祂门徒的名字,并说出他们受祂教训的感染或影响有多深。他所要寻找的,乃是某些他能据以控告耶稣的把柄,以便把祂置于罗马政权之下,使祂被杀死。他并不是一个调查员,想要知道事情的原委。他是一个敌人,希望天一亮就把耶稣置于罗马政府的手掌之下。可能他很客气的问祂问题。实际上他可能说,“告诉我们,这是怎么回事呢?你教训的是甚么呢?你和你的门徒想要作甚么呢?”

我们的主生气却又庄严的回答他。祂的回答中含着怒气,是无可否认的。这一点可以从一个差役打祂的行动看出来。是祂话语中的口气引发了他的举动。祂话语中所强调的乃是在于其中的个人代名词,“我”。“我从来是明明的对世人说话。我常在会堂和殿里,就是犹太人聚集的地方,教训人;我在暗地里并没有说甚么。”这话说出了祂的方法与祂敌人的方法之间的对比。祂知道暗中有一个反对祂的阴谋正在策划着。祂说,你们还用问吗?你们早就知道了。或者说,若是你们想知道,就问我周围的这些人吧!我说的话都是公开的,我是明明的对世人说话。我从未秘密的聚会;我从未阴谋策反任何属地的政权。我所作的一切都是公开的。因着祂回话中的怒气,一个差役就回答说,“你这样回答大祭司么?”请注意这句话里面的“这样”。祂在责备亚那,因而差役就打了祂。祂回答差役时,并没有提到祂说话的方式,而是一再提到祂一切的教训,祂所说的一切都是公开说的。祂说:“我若说的不是,你可以指证那不是;我若说的是,你为甚么打我呢?”

事情到此结束,亚那再没有甚么可说的。底下他们就再把祂捆绑,送到该亚法那里。

西门彼得仍然站在那里取暖,他们再来和他说话。在那个无礼的使女笑他时,他已经第一次否认了主。如今他们再来问他,“你不也是衪的门徒么?”他不承认。但是“有大祭司的一个仆人,是彼得削掉耳朵那人的亲属说,我不是看见你同衪在园子里么?”彼得又不承认。约翰并没有告诉我们他发咒起誓的事,那是别的福音书所记载的,特别是马可福音,因彼得可能是提供此书内容的人。约翰告诉我们这悲剧的内容,他“又不承认”,立时鸡就叫了。他也没有记载耶稣回头看彼得。他只说到此为止。那是个令人难过的故事。缺乏知识的热心只逞能一时,接着就变弱,摇晃,甚至在晨光尚未显露之际,竟然说他不认识祂,不属于祂。我读这故事时感到惧怕。“自己以为站得稳的,须要谨慎,免得跌倒”(林前1012)。

约翰福音18281916

我们在前文看过,约翰所告诉我们的是我们的主在亚那面前的受审,也说到亚那把祂绑着解到该亚法那里。他完全省略在该亚法和公会前的受审。接着就说到在公会判祂死刑之后,他们把祂送到彼拉多那里。“众人将耶稣从该亚法那里往衙门内解去。”

这是一个最生动的故事。地点是在衙门内,它必然是彼拉多的住处,他就在那里开庭。当我们读时,我们看出现场地点在衙门内和衙门外轮换着。其中有七个步骤。

1·他首先记载的事发生在外面,就是182832所记载的。

2·从183238头一句话,这一段的事情发生在里面。

3·从1838其余部分至1840这一段发生在外面。

4·第19章头三节的事发生在里面。

5·从1947的事发生在外面。

6·19811的事发生在里面。

7·191216发生在外面。

整段故事是关于耶稣与彼拉多,其背景乃是祭司,官长和一群暴民。在此彼拉多这个人代表外邦世界,他面对着耶稣。彼拉多是罗马政权的代表,罗马政府赋予他权柄执行一切罗马的命令,维持罗马的尊严。在整个过程中,他问耶稣的问题,都是有关祂为王的问题,每件事都和这件事相关连。彼拉多三次离开在外面的群众,带着耶稣一起进到衙门里面,两个人彼此相对。大祭司的审问已经结束,在亚那前的审问,在该亚法和公会前的讯问也都结束。宗教界已决定杀死耶稣,如今政治的审问开始了。我们看到耶稣面对的不再是宗教的问题,而是政治的问题。

衙门外边(182832

头一个步骤在衙门外进行,记载在182832里面。在这一步骤中,彼拉多向那些带耶稣来的人提出一个官方问题,他们已下决心把耶稣置之死地。那是他们把祂带到彼拉多面前的原因。他们非常小心,怕在礼节上受到玷污,以至于不能吃逾越节的筵席。因此他们不进衙门。耶稣曾说过有人滤出蠓虫,吞下骆驼,他们所作的正是这样。彼拉多的问题是按规矩问的。这些犹太官长把一个囚犯带到他面前,他的衙门是这一切事上诉之所。他代表罗马政权,他问他们,“你们告这人是为甚么事呢?”有时候我们可以从所发问题的答案,看出该问题的弦外之音。此处正是这样。他们回答说,“这人若不是作恶的,我们就不把衪交给你。”是甚么原因使他们这样说呢?彼拉多有足够的资格发问题。他们的回答显示他的问题含着轻视他们的意思。他似乎是这样说:怎么样?你们告这人是为甚么事呢?你们来到我这里的意思何在?当时他还未与耶稣面对面的相会。这是彼拉多会见他们时的心理情怳。这个冷酷无情的罗马巡抚,是个出名的人物。他是一个被释放的奴隶,由于皇帝母亲和妻子的影响,爬升到权力的高位上,他对这些祭司们,官长们和寻事的犹太暴众感到不耐烦。他们就生气的回答说:这人若不是作恶的,祂若不是一个恶棍,我们才不会把祂交给你呢。

彼拉多因此说,“你们自己带衪去,按着你们的律法审问衪吧!”换句话说,他拒绝处理这个控诉,他拒绝接受这个案件。

然后犹太人说,“我们没有杀人的权柄。”彼拉多立刻就看出这件事比他所了解的更为严重。他看出他们不是要他来审查案件的真相,而是要他判刑;他们把耶稣带来时已经决意要杀祂。如果当时他们不是无权置人于死的话,他们才不会把耶稣带到他那里。他们已经作到他们的极限了。他们已经在亚那家里,在该亚法和公会面前质问过祂了。他们认为祂是当死的,如今他们来到彼拉多这里,因为他们虽然能够宣布祂的刑罚,但却无法执行。所以彼拉多看出这些人之来到他这里,不是要他审理一个控诉,而是要他颁布一个罪刑。

衙门里边(183238

第二个步骤是从183238,发生在衙门里面。祭司们和群众都留在外面。彼拉多又进了衙门,叫耶稣来,对祂说,你是犹太人的王吗?这虽是一句问话,其希腊文的句式却颇引人注意。“你是犹太人的王么?”重点是在“你”,这个字是放在句子的最前面,彼拉多就是这么说的。他说,“你是犹太人的王么?”很显然的,他知道他们控告祂的原因。马太,马可,路加和约翰都告诉我们,这就是彼拉多对耶稣所说的第一句话。当他在衙门内与耶稣面对面的时候,他的问题所强调的全在“你”这个字上面。这问题包含着轻蔑的语气。“耶稣回答说,这话是你自己说的,还是别人论我对你说的呢?”意思是说:这样的判断是别人告诉你的呢,还是你自己探讨的结果?这是一个极发人深省的问题。“这样的看法是你自己思想的结果,或者你只是在重述别人说过的话呢?”彼拉多发现他所面对的这一位,很可能是他从未见过的人,而且像他这种个性的人,可能根本不知道会有像祂这样的人。他很生气的回答祂,“我岂是犹太人呢?你本国的人和祭司长把你交给我。”于是他说了一句令人惊奇的话,“你作了甚么事呢?”他在头一个问题里显示了他对祂的轻蔑之后,耶稣就问了一个令他深省的问题,于是他就生气了。可是这个罗马审判官作了一件最不寻常的事,他要求囚犯告诉他,为甚么他们把祂带到地那里,“你作了甚么事呢?”

“耶稣回答说,我的国不属造世界,我的国若属这世界,我的臣仆必要争战,使我不至于被交给犹太人。只是我的国不属这世界。”这个回答何等令人惊异。这位审判官所问的是祂何以被送到那里,祂作了甚么?而祂回答这位代表罗马政权的彼拉多说,祂的国是怎样的国。祂说到“我的国”。在希腊文里,前后所强调的,是“我的”这个代名词。“我的国不属这世界,我的国若属这世界,我的臣仆必要争战。”他所用以指祂门徒的字是很希奇且另有所指的。那是新约里面惟一应用在耶稣基督的跟随者身上的。这个字含有“尊荣”的意思,指在一个国里从政的人。这是这位君王发的声音。这位“囚犯”面对着这位代表罗马政权和外邦世界的彼拉多。当祂被质问祂何以成了囚犯被送到他那里时,祂并没有回答,而反倒说到祂的国;祂告诉这位代表着世界之国度的人,祂的国度不属这世界。彼拉多这个人的权势全依仗其武装的盔甲,士兵,军旅,部队。祂说,我的国若属这世界,我的军官,我的政治家们都要争战。我的国不属这世界,它不是从这世界里建立起来的,也不是借着属世方法被建立的。

耶稣的回答,从某些意义来看,似乎和彼拉多的问题不相关,但是从神无上的管理上看,祂的回答正和彼拉多的问题息息相关。“我的国不属这世界。”因此彼拉多就对祂说:你是王吗?我曾问你,你是否犹太人的王,你并没有直接的回答我;“这样,你是王么?”

“耶稣回答说,你说我是王。”你说我是王。因此祂确定的声明祂是王。然后祂告诉彼拉多,祂国度的性质是甚么。“我为此而生,也为此来到世间,特为给真理作见证。凡属真理的人,就听我的话。”祂的国度是真理的国度。祂来到这世间是要给真理作见证。若是真理能在人类的生活和历史中得胜的话,我们就不必在日内瓦、在伦敦或其它任何地方开会解决甚么国际问题了!启普林(Rudyard Kipling)在某处说到,“神就是万物之神(the God of things as they are)。”祂是这样的一位;那就是说祂是真理的神。保罗写信给提摩太时说,祂曾“向本丢彼拉多作过那美好见证”。这个见证的独特之处,在于祂那奇特,奥秘的尊严;在于祂宣告自己是王,但祂的国不属这世界,而是属于真理的境界之内。

于是彼拉多看着祂就说,“真理是甚么呢?”他这时感到诧异。他听到了前所未听过的事。他知道甚么是按属世标准而有的王权,这种王权是以武力统治的。但在此有一个人,身为囚犯,却说自己是个王,而且是在真理的境界作王。因此他说,“甚么是真理呢?”我不同意培根在他对真理的一篇伟大文章里所说的话,他说,“彼拉多问,‘甚么是真理呢?’时,是带着嘲讽的态度问的,他并不真正等候耶稣的回答。”但是彼拉多并非在嘲笑。那一天也一点嘲笑的意思都没有。那一天,他突然面对了这个严肃的问题,于是他问,“真理是甚么呢?”我想在他的问题中,反而对于他所生存的世界带有讥笑的口吻。好像他是这样说:真理!甚么是真理?他并不否认有真理这一一回事,但是他事实上在说:加果那是你国度的性质,你在这世上难有实现的机会。“真理是甚么呢?”

衙门外边(183840

然后他走到外向。这一部分内容是记在183840。约翰用很简短的话浓缩了这个故事。在别的福音书里记载得更为详尽,但他为着写作的目的,只记这些也就可以了。当彼拉多出来时,他宣布了官方的宣判。他乃是以一个罗马审判官之身分,宣判这个囚犯无罪。他出来说,“我查不出衪有甚么罪来。”于是告诉他们,他必须把祂释放。

但是显然的,他们已有所准备,他们喊出,“不要这人,要巴拉巴。”从别的福音书我们知道,他在那个节期按例要释放一个囚犯给他们,他们有权选择一个他们要的囚犯。而现在他限制了他们选择的范围,他只让他们选巴拉巴或耶稣。好像他是这样对他们说:按例你们向我我要求释放任何一个囚犯。在这情况下你们必须在这个人和巴拉巴之间选择一个。他们喊着要巴拉巴。──《摩根解经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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