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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行传第廿五章

 

使徒行传25

本章是整个故事的一部分,必须用26章来补足它。这两章全部是记载保罗在到达罗马之前的最后一篇讲道;是他的“临别赠言”。

25章属于预备性质;它里面包含的几件事,是在酝酿使徒的最后一篇讲道之气氛。然而本章仍有一些突出的价值。我们略为观察这个画面,整体来看这故事,然后来研讨其中两件特别的事。

波求非斯都接下腓力斯的职分之后,犹太人立刻策划,想将保罗送到耶路撒冷。虽然两年过去了,大祭司也已易人,他们对使徒的敌意仍未丝毫减退。但他们的计谋遭到非斯都的阻拦。非斯都拒绝将保罗送往耶路撒冷,本身颇难理解。因为不久之后圣经记载,这位新到任的巡抚为了讨犹太人喜欢,而建议保罗将他的案子转到耶路撒冷去审理,这种反复无常的态度似乎不易解释,我们只能说,是出于神的引领,正如使徒行传其它许多处我们所看到的,神的能力降在毫不知情的人心中,为的是达成祂最终之目的。

审判在该撒利亚举行。这里未记载太多细节,因为无此必要。控告保罗的罪名不胜枚举,正如路加所说,“将许多重大的事控告他。”但这些罪名都无法得到证实;保罗的申辩仅仅是坚决而断然地否认他们的一切控诉。

然后非斯都表明立场,他建议保罗应该被带到耶路撒冷,由犹太人组成的法庭──公会──当着非斯都的面来审理这案子。针对这建议,保罗表示要上告于该撒。毫无疑问的,他是在使用正常的法律程序,他用一般罗马公民在这种情况下所用的字“上告于该撒”。基于他是罗马公民的事实,以及该撒在那些年间大权独揽,有权作最后决定的事实,非斯都不敢再命令他去耶路撒冷。他和议会商量之后,就用同样的法律辞令回答:“你既上告于该撒,可以往该撒那里去。”

保罗曾说过,“我必须往罗马去看看。”在那个寂寞孤独的夜晚,他的主曾对他说,“你必在罗马为我作见证。”如今代表帝国势力的巡抚亲自对他说,“你可以往该撒那里去。”这场审判之后,非斯都就去与亚基帕王商议。他的谈话里面揭露了几件有趣的事。他告诉亚基帕,犹太人如何千方百计要影响他,好将保罗置之死地。而他内心公义的本质,使他无法茍同犹太人的计谋。他又告诉亚基帕,除了保罗在宗教上与犹太人有歧见之外,他找不出保罗作了甚么他原先豫料的恶事。这里译成“敬鬼神的事”一词,原文有迷信的含义。亚基帕是犹太人,非斯都使用这词多少有点轻视的意思。最后他又说了一句愚不可及的话,“又为一个人名叫耶稣,是已经死了,保罗却说他是活着的。”

接下去就是保罗在亚基帕和百尼基面前申辩的情形。这并不是一场审判。亚基帕没有司法权。非斯都也已丧失了对保罗的审判权。“上告该撒”的程序已使基督的使徒面对着世上最中心的权柄。这次开庭纯粹是为了招待前来作客的亚基帕。当时的场面颇值得注意。在场的有主人非斯都,罗马的封臣亚基帕,旁边是百尼基。该撒利亚的军事首领──众千夫长──以及城里的达官显要都一并在场。路加说,这个场面相当盛大,他们是“大张威势”而来。我们看见这次的聚集是如何炫耀,轰动,充满世俗的荣耀。

看看三个主要人物。非斯都如今以主人的身分站在一边。另外是亚基帕,百尼基,保罗这三个主角。

亚基帕是谁?他又称为亚基帕二世,是希律家族的最后一员。他的曾祖就是在耶稣诞生时滥杀无辜的那个希律王。他的叔祖曾受一个淫荡妇女的怂恿而杀害施洗约翰。他的父亲亚基帕一世曾杀掉雅各,并且看见犹太人喜悦这事,又企图对彼得施加毒手。这些人都在作了上面所提到的事之后不久死亡或被杀。自从亚基帕一世被虫咬死之后,如今已过了十六年,他的儿子此刻坐在百尼基身旁,面前站着保罗。这短暂的历史回顾可以使我们同情亚基帕的心境。他的家族命运多少与耶稣有关。当非斯都说,保罗的罪名与他的宗教和一个名叫耶稣的人有关时,亚基帕立刻表示他想听听这人说些甚么。如今他终于和保罗面对面了。请记住当时亚基帕是圣殿的监督,也是负责任命大祭司的。这是他所仅存的权力之一,但他仍受罗马的管辖。

再看看他身旁的妇人百尼基。她其实是亚基帕的姊妹,也是腓力斯之妻土西拉的姊妹。我们上一讲中曾看到土西拉出现,曾嫁给她的叔叔希律,后来又离弃地,另嫁波利门(Polemon)。犹太和罗马的历史学家都同意,当时百尼基和亚基帕正以乱伦的关系同居。

第三个主要人物保罗,毋需多加介绍。我们或许可以接受伏尔泰对他的描述,称他是“一个又丑又矮小的犹太人”,意指他其貌不扬;但我们将看见,这不体面的外表随着岁月而日渐软弱朽坏,但同时又被转变,满有属天的荣光;相形之下,亚基帕一行的大张威仪,也变得黯然无光。

非斯都在这里说的一番话颇为有趣。他告诉亚基帕,犹太人一心要除掉保罗,但是根据罗马律法,他无权判人死罪。接着他述说他的难处。保罗已经声明要上告于该撒。但除非一个犯人犯了反叛该撒的罪,否则巡抚不可以将他送到该撒那里去。而非斯都正处心积虑想要找出他的罪名。

这儿有两件事非常有趣,并且有价值。

1·保罗上告该撒的行动;
2·这个罗马巡抚视为整个难题的关键:“一个人名叫耶稣,是已经死了,保罗却说祂是活着的。”

某些解经家认为,保罗上告该撒的行动是错误的,他无权如此作。让我们先来探讨,这个上诉行动的性质。从保罗这方面言,他是在表明他将从这些不以公义待他的人中间转离。他明确地决定将他的案子从他的同胞手中撤离,使他们无计可施。他曾渴望回到犹太人当中,曾为他们迫切祷告,昼夜流泪,心焦如焚。他的经历,他所写的罗马书,在在显露他对他们的负担和关心。但是如今,他毅然背向他们而去,因为他们违背了每一个公义的原则。他只有退而求其次,向那一直以公义待他的权柄上诉。这种说法并不过火。从他开始宣教旅行迄今,他始终受到罗马势力的保证和照管。下自小吏,地方官,千夫长,上至巡抚,都以公平待他。罗马政权所揭橥的正义,一直向他彰显。他决定离开违反公义原则的同胞,向一直待他以公平的罗马异教政权上诉。此外,这项行动其实是一贯的。他在耶路撒冷遭暴民围攻时,就已表露他的罗马公民身分。他被捆绑,险遭鞭打的当儿,千夫长替他解危。那时,他也是声明地的公民身分。稍后他闻知有人设计谋害他,就诉诸罗马政府的保护。现在,他最后一次诉求罗马的公义,要帝王亲自审理他的案件。

他上告的行动是根据甚么原则?他稍早写的罗马书里加以清楚的解释了:

“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罚。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惧怕,乃是叫作恶的惧怕。你愿意不惧怕掌权的么?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称赞;因为他是神的用人,是与你有益的。你若作恶,却当惧怕;因为他不是空空的佩剑;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罚那作恶的”1314)。

这是他写给罗马基督徒的书信。信中所指的权柄,是指当时的罗马政权,是已经理想化的权柄。如果罗马政权违背了此处所揭示的主要原则,保罗必定是第一个起而攻之的人。但一个理想的罗马权柄是神所命定的,目的在惩罚恶者,奖励义者。这是保罗心中对当时罗马帝王的看法。他承认在神的制度里,君王的权力是用来惩恶扬善的;因此他上告于帝王,诉诸于神赐给掌权者的公义原则。至少,保罗的上告行动与他在罗马书的思想相符;任何人若认为他的这项行动失当,就等于在谴责罗马书里启示的思想。

让我们换另一个角度来看。这行动表明了保罗使用正当的方法来避免他个人的受苦。我们通常误解了“殉道”一词真正的含义。我们必须记住,一个一心追求殉道的人,不是殉道者。将自己推向受苦之路的人,并不知道受苦的真谛。一个基督徒在为主工作时,应该尽可能避开痛苦的道路,而不应该去故意找苦头吃。今天有些人以为,他们若不选择最坎坷难行的路,就不能为神作甚么。其实不然。如果神为一个人预备的道路是崎岖艰难的,他必须勇敢踏上。但神若要他走一条轻松愉快的道路,他就应该引吭高歌,欣然就道。我们没有必要硬将自己放在受苦之地。保罗决定上告该撒。在他服事主,完成神旨意的过程中,神没有呼召他选择,他也没有选择,将自己交在罔顾公义、冷酷无理的愚蠢人手中。

最后,可能也是最深的一点,我发现上诉该撒的行动代表了其它时代许多基督徒的行动;这位伟大的宣教先锋,向外邦人传道的使徒,早代基督最杰出的解释者,他的行动深具启发性。它启发了历世历代以来基督徒的责任:忠于他的主,忠于他的良知,忠于在上掌权的;在必要时,诉诸政府的保证,使他能在主的旨意中继续他的工作。

最后,我们来观察罗马人认为整个难题的关键之所在。非斯都被任命到这个陌生的犹太人省分担任巡抚,发现此地正动乱不安。他接手的最初一批案子中,就包括这个已留在狱中两年的保罗。他详细审查各细节,结论是:难题的中心在于“一个人名叫耶稣,是已经死了”,而保罗却说祂仍活着。这就是一切麻烦的根源。非斯都的观察不错。他发现问题的关键,就是宗教上的歧异。保罗相信这名叫耶稣的人仍活着,这使他面对古老的希伯来主义时有了一种新态度,结果引起固守犹太教仪式的犹太人之敌意。保罗已放弃从前他作为虔诚法利赛人时所尊崇的一切事,只因为耶稣仍然活着。他不是隔着一个世代,在后面跟随耶稣。他没有必要借着遵守仪式,条文,节期,来记念他的主。祂是活的,祂与他同在;所以保罗抛弃了割礼,以及一切不重要的事物;它们不仅是不重要的,并且如果将它们当作得救的必要条件,它们就是危险的。这就是最中心的宗教难题。

但控告保罗的大祭司是撒都该人,是理性主义者,他们反对复活的真理;而法利赛人也只是理智上接受它,并不相信实际的事实。对保罗而言,耶稣的复活是已完成的事实,祂仍活着。他旧有的法利赛神学已被活泼、有能力的生命所触及,他不再认为复活只是一件可能发生的事,他知道复活已经成就了。那是神学上的歧异。

如果保罗不相信耶稣是活着的,他的书信就没有一封能写成。也就是因着这信念,使他热爱、渴望公义,而转向罗马寻求公平的审判。

于是,长存的是真理。将复活从这一章,从整本使徒行传,整个人类历史中剔除,剩下的是甚么?剩下的有十字架;但是若没有复活,十字架就没有意义,没有能力。剩下的只有悲剧,灾祸,平凡无奇,如此而已。要明白复活的重要,我们不妨翻到哥林多前书那段熟悉的经文:“钉十字架的基督,在犹太人为绊脚石,在外邦人为愚拙。”保罗不是说,钉十字架的基督,是显明神的大能和智慧。他非常小心区别其中的差异。钉十字架的基督既不是神的大能,也不是神的智慧,除非我们在十字架之外,加上使徒的话,“基督已经死了,而且从死里复活。”基督徒信仰的中心真理是主的复活。若没有复活,十字架就只是一个悲剧;从人子完美的生命这角度看,十字架就只是宇宙的一场灾难。但这位耶稣死了,又复活了,并且活到永远;基督教的福音真正的力量来自我们的确据──祂是活着的主。──《摩根解经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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