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返回本书目录

 

第八讲 生活的盼望──作天上的国民

 

(经文:腓三173

  保罗在前面的经文中提醒我们,属灵的生命要有追求的方向和目标,但单有灵里的追求还不够,这里他鼓励我们还要在实际的生活中把属灵生命表现出来。

  保罗在这段经文中,用了两幅强烈对比的图画,来描绘两种截然不同的基督徒。第一幅图画是第三章的(1719节),保罗所形容的是一些明白真理、但生活见证却不好的人,对于这些人,保罗指出他们的结局就是沉沦,而第二幅图画则是第20节所指的天上的国民。这些人即使生活上或有软弱,但他们生命的追求方向正确了,其生活仍然在人前可成为有力的见证。在腓四章中保罗提到几个人的名字,他们事实上是天上的国民,虽然在生活,事奉中有软弱;但他们的见证仍然被神所悦纳。因此,我们下面将详细比较这两幅图画。

{\Section:TopicID=125}(一)十字架的仇敌

  “因为有许多人行事,是基督十字架的仇敌。我屡次告诉你们,现在又流泪地告诉你们:他们的结局就是沉沦;他们的神就是自己的肚腹,他们以自己的羞辱为荣耀,专以地上的事为念。”(三1819)虽然保罗这里没有清楚指明“十字架的仇敌”是谁;但大概是指着具体的人说的。而这些人不会是一般不认识基督的人,很可能是指一些明白真理、又领受了某些真理的基督徒,他们不会公开地拒绝十字架的道理;但其生活表现却一点也不像基督徒。经文第19节就是论及他们几方面的表现,但在解释上却有点困难,因为这里保罗好像是指着三件事情来说:

(一)他们的神就是自己的肚腹;

(二)他们以自己的羞辱为荣耀;

(三)专以地上的事为念。

但这三件事情从句子的构造上来看,并不是平衡的;整段的主要意思是在第三句话上,这句话包括了这些基督徒的特色和生活表现,专以地上的事为念;成了基督十字架仇敌的一个记号。他们并非拒绝十字架的真理,也不像哥林多教会那样犯奸淫的罪,也没有像哥罗西教会那样追求世上的学问,更没有敬拜偶像;然而,他们整个人的心思所关注的全是地上的事。生命所追求的也是地上的事,“专以地上的事为念”。

  这些基督徒虽然口里声称认识主,但其生活表现却与所承认的主相违反。他们可以每主日守礼拜,能讲属灵的话语;也会做属灵的事情,但这一切背后的动机,却是为了争取地上的表现,为要得人前的荣耀。(雅四4)告诉我们;凡想与世俗为友的,就是与神为敌的;这也是保罗在这里的教训。因此,无论我们作甚么,若我们心里的追求的目标是地上的事,做事的原则也是以地上的标准作抉择;那么,我们可能随时把主耶稣撇掉,随时会把信仰放弃。在启示录第三章中,主耶稣责备不冷不热的老底嘉教会,以致主说:“必从我口中把你吐出去”(三16)。“不冷不热”的人并非不知道甚么是好的,甚么是坏,而是经过考虑之后,认为属灵的事虽非不重要,但也不是最重要,于是只在方便时追求,不方便就不追求了。

  我的家乡是在北平,义和团的时候,人家称信耶稣的外国人为“大毛子”,信耶稣的中国人则为“二毛子”。后来“大毛子”离开了,义和团的人就开始专对付信耶稣的“二毛子”。当时的基督徒十分惊慌,害怕遭受逼迫。于是,有人为了避难,就在家中摆放一个牌位,牌子的一面是十字架,另一面却是祖宗的灵位。义和团来了,就放祖宗灵位;走了,就改挂十字,看情况随时更改牌位的方向。

  “专以地上的事为念”的人为了自己的方便,随时都可以作出不承认主的事情;难怪保罗说这些人的结局是沉沦。因为既然他们随时可以否认主,那么主也随时可以否认他们。

{\Section:TopicID=126}(二)天国的子民

  从20 节开始,保罗论及天国子民三方面的特征:在生活中的盼望,生命对主完全的顺服,以及作世人的榜样,见证主要国度。

  1)生活的盼望:“我们却是天上的国民,并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稣基督,从上降临。”(三20)基督徒是天国的子民,因此我们的盼望是天国的降临,并等候主的再来。主耶稣说:“在世上你们有苦难,但你们可以放心,我已经胜了世界:”(约十六33)将来有一天主再来的时候,一切的困难和不公平的事情都要除掉,公义就会显明;而我们就与主同在荣耀里,一齐分享祂的荣耀,这是我们的喜乐;亦是每一个基督徒在苦难的盼望。

  2)生命的顺服:“祂要按着那能叫万有归服自己以大能,将我们这卑贱的身体改变形状,和祂自己荣耀的身体相似。”(三21)基督徒有盼望的原因,是因主要从天上降临,接我们到天上与祂永远同在,作天国的公民。既然如此,天国的子民就非常有意义了,因为主耶稣是我们的主,祂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在这国度里,祂是绝对的公义和慈爱;同样也要求天国的子民对祂绝对的顺服。

  今天我们可能忽略了主在我们身上应有的权威,许多时候我们对主的态度可能太随便了。我们虽然我口里称主耶稣是我们的主,但在现今讲求人权的社会,有时我们也竟然在主面前讲求自己的权利来。既然作为天国的子民,那么我们就应该在万王之王面前没有任何的权利可讲,在生命中追求对主完全的顺服;而不是想着自己的喜好或者环境的变迁,乃是主在我身上的旨意,并得着祂所要我得的;若没有这样对主完全顺服的心,我们就不配进入神的国。

  3)世人的榜样:“我所亲爱、所想念的弟兄们,你们就是我的喜乐,我的冠冕。我亲爱的弟兄,你们应当靠主站立得稳。”(四1)既然基督徒是天国的公民,在世上是耶稣基督的代表,那么就该对世界有应负的责任。世人看不见天国是甚么样子,只能从基督徒的身上看到天上的国度,因此天国的公民就需要把这个国度见证出来,在生命中活出天国子民的样式,建立天上的国度。

  在早期的殖民地政府,宗主国享有特别的权利,听闻在南洋一带的社会,英国公民从不坐三等火车;认为只有坐头等才不致失却国家的面子。虽然公民以身份是属世的,但世人还是这么尊重、谨慎;作为天国的子民,我们的生活就必须与我们的身份相称,否则就容易失去见证。很多时候,我们常忘却了自己的身份,稍遇到不如意的事情就大发脾气,难怪别人就因此指责我们:基督徒也不外如是吧!许多事情虽然本身并不一定是错误的,但若与我们的身份不相符的话,我们宁愿不作。保罗在(腓三17)说:“你们要效法我,也当留意看那些照我们榜样行的人”今日纵使世界的道德标准日渐低落,但世人对基督徒的要求是比较高的,因此我们不能轻看自己的身份;也不应忘却自己的职责,在生命中活出应有的见证。在人前作出应有的榜样;因为我们是天国的子民。── 鲍会园《生命与生活──腓立比书的研究》

 

基督教阿们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