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返回本书目录

 

第七讲:报复只会增添仇恨

 

经文:以斯帖记八:1—17

从第二章开始,以斯帖记的作者一再引领我们认识王后以斯帖是个很有智慧的女子,她不但知道在极困境当中,寻求 神赐给她智慧、信心、勇气,能够使她勇敢地去晋见国王亚哈随鲁,也知道在甚么情况下替自己和同胞求情。圣经的作者也一再地告诉我们,赏赐生命的是 神,而赏赐智慧的也是 神。当人面对生命的苦难时,一定要用智慧去面对,不是用武力,更不是用金钱,这些东西不是人生命的倚靠,真正可以帮助人的生命除去危险的,是智慧。而智慧是来自 神,因此,学习认识 神乃是启开我们智慧的第一步(箴言一:7)。

再者,在我们生命走过的旅途中,会发现有人为了取得某种利益,用极其残酷的手段谋害他人的生命,特别是在政治的较劲、商业的竞争中,这样的事件真的是屡见不鲜。政治的事件往往发生在那些极权国家中,或是尚未完全民主化的国家中。台湾在戒严时代(一九四九年至一九八七年)发生这样的案件可说是不胜枚举,而早在一九四九年发布戒严令之前,已经发生过一九四七年的“二二八事件”了。这个事件几乎就是对台湾人民大屠杀的纪录。但是,我们知道这样的事件,无论统治者如何隐藏、遮掩,或是用尽所有的方式要消灭证据,总是有被暴露的时候。宰相哈曼设计要消灭犹太人,以及王宫官员末底改的事件就是很好的例子,在他看来,可能是天衣无缝,连国王亚哈随鲁都不知道他在家里建造一座高达二十二公尺的绞刑台要处死末底改,但是,结果还是被揭发出来了。这个绞刑台不但没有绞死末底改,相反的,却是绞断了自己的生命。我说过,生命来自 神的赏赐,夺取别人的生命,残害他人的生命,都是对 神创造的污蔑, 神绝对不会静默不语,也不会袖手旁观,有一天祂定会出手惩罚这样污蔑祂创造的人。

现在让我们来看看所读这章经文的内容:

第八章一至二节:1当天,亚哈随鲁王把犹太人的敌人哈曼所有的财产都给了以斯帖以斯帖告诉王,末底改是她的亲属。从那时起,末底改获准进到王的面前。2王把从哈曼那里追讨回来的印章戒指取下来,给了末底改以斯帖也委派末底改管理哈曼的财产。

在古时候,如果被判定有图谋国王罪刑的人,几乎可以说会被抄家灭族,这样的案例在中国帝制时代并不是新鲜事。虽然在这里并没有说明亚哈随鲁王是这样处置宰相哈曼的家族,但是这里说将他的所有财产没收,并将之交给以斯帖,也差不多是这个意思。因为所有的财产被没收后,他的家族或是家里的人就很难过生活了。

值得注意的是,原本亚哈随鲁王并不知道以斯帖犹太人,现在是为了此事件,以斯帖表明自己是犹太人,并且让国王知道她和末底改有亲属(养父与养女)的关系。国王并没有因为他们父女都是犹太人,而惊讶,或是鄙视他们,相反地,却扩大奖赏他们。原因之一是末底改原本就有恩于王朝,因为他通报王宫内有太监预谋杀害国王亚哈随鲁,而这件事才在几天前受到国王的特殊地荣誉奖赏。如今又知道末底改是他所钟爱的王后以斯帖的养父,而以斯帖更是让国王知道宰相哈曼欺骗了国王的首功,这等于是双倍的功劳,因此,国王就大大奖赏这对父女,除了将谋叛者哈曼的财产送给以斯帖之外,同时将代表国王的印戒从哈曼的手上取下戴在末底改的手上。这就表示末底改可以代表国王的身分执行命令(参考三:10—11),例如他可以确实执行没收哈曼的财产,转移到以斯帖的账户里。

第三至八节:3后来,以斯帖又俯伏在王脚前,哭着哀求王,请王制止亚甲哈曼要灭绝犹太人的阴谋。4王向以斯帖伸出金杖,以斯帖就站起来,说:5“我若蒙陛下的恩宠,陛下关心我,觉得我的请求是妥当的,就请下一道御旨,撤销哈曼发出的命令。亚甲哈米大他的儿子哈曼发出的命令是要灭绝国内所有的犹太人。6我怎能忍心看着我的同胞被灭绝呢?我怎能忍心看着我的亲属被杀害呢?”

7亚哈随鲁王对王后以斯帖犹太末底改说:“就这么办吧!为了哈曼杀害犹太人的阴谋,我已经吊死了他,又把他的财产给了以斯帖。8但是,用王的名义发出的通告,上面有王的印,是不能撤销的。不过,我准你们按照你们的意思发通告给犹太人;你们也可以用我的名义发出,并且盖上王印。”

第三至四节,“后来,以斯帖又俯伏在王的脚前”,这是过了宴席的时间。后来,是经过了多少天,并没有说,因为她要请求国王接见她,都必须得到国王伸出金杖,否则就会有生命的危险(参考四:11)。现在这里是第二次以斯帖请求晋见国王,也是国王第二次伸出金杖允许接见以斯帖。可以说是第二次冒着生命危险要为自己的犹太同胞请求国王的宽恕,免遭灭绝。

从第三至六节,我们看到波斯帝国当时法令的严厉,即使已经发出的命令,如果是盖上国王印章,且已经公布的,就算是国王想要更改也不可得。除非重新颁布另一条新的法令,且盖上王的印戒,让原先的法令和新的法令相抵销,否则,既已经颁布,就必须按照所颁布的法令去执行。这和今天台湾政坛上所谓“朝令夕改”的政治风格相差甚远。这也说明了在波斯帝国时代,国王不能更改已经颁布出去的法令(参考一:19),因为法令一出,确实是驷马难追。这里再次看到这本经书写作上的特色两次。在第一章十九节提到以国王的名发出的命令,不能更改。现在再一次说明这件事(八:8)。

以斯帖要求国王撤销哈曼用国王的名义所颁布的消灭犹太人之计划。其实,以斯帖这样请求也是在提醒亚哈随鲁王,他本身也要对这件消灭犹太人的计划负责,因为那是盖上国王印戒的诏书,是经过国王的同意才发出的命令。但就像我在前面说过的,以斯帖是很聪明的女子,他没有说出是国王的名字发出的诏书,而是说那是哈曼发出的命令,且强调哈曼就是要消灭犹太人的刽子手。第六节平行句,前者说“同胞”,后者用“亲属”。其实,无论是同胞或是亲属,都牵扯得上以斯帖的关系,因为她和养父末底改都是犹太人,且他们两人都有功于亚哈随鲁王。

另一方面,我们也看到以斯帖并没有因为自己已经得到万贯的家财,和养父得到国王的特殊宠爱,就将自己同胞的生命威胁置之脑后。她还是记得她此次摆设宴席最主要的使命,就是要替所有犹太人生命求情的。这种情操是作者写此书时所要传述的一个中心信息。一个人如果自己飞黄腾达,却把自己同胞、亲人的苦难给忘却了,这样的人在作者眼中不是个聪明人,也不是应该有的生命态度。作者要强调的是,每一个人都对自己同胞、亲人的生命苦难有责任。

第九至十四节:9于是,在三月,就是西弯月的二十三日,末底改召来王的书记,要他们发通告给犹太人,以及从印度古实共一百二十七省的省长和行政官员。这通告是用各省的方言和犹太人的语文写的。10末底改亚哈随鲁王的名义,盖上王印,颁布这份通告,并且命令送信的人骑上皇家最快速的马去传递。

11这通告说,王准许各城市的犹太人组织起来自卫。无论受到哪一省哪一国的武力攻击,他们都可以反击、杀戮、灭绝那些人,连他们的妻子儿女也可以灭绝,并且夺取他们的财物。12这通告适用于全国各省,在十二月,就是亚达月的十三日、原定杀灭犹太人的那一天生效。13这通告要像颁布法律一样公布出去,使各省的每一个人都知道。这样,犹太人可以准备好,在那天向他们的敌人报仇。14于是,送信的人奉王的命令,骑上王家快马,奔驰传递通告;这通告也在首都书珊公布了。

这段经文和第三章十二至十四节是平行的。其中惟一的差别是在第九节这里有特别强调,除了用各省的方言之外,还加上了“犹太人的语文”。上次是因为要消灭犹太人,所以没有特别说明是否有“犹太人的语文”,现在是要帮助犹太人脱离危险,可以自行武装起来抵抗要杀害他们的人,因此诏书是除了各省的省长和行政官员外,也是要发给犹太人看的,所以特别强调国王的诏书中,也有“犹太人的语文”。

西弯月,这是巴比伦月历的三月,也就是现在的六月。同样由国王的书记官来写诏书。上次是在“正月”发出诏书,现在则是经过了三个月后再发一次诏书。换句话说,这两次诏书之间已经有了三个月的时差了。

第十一节是诏书的内容,清楚地说明要犹太人起来“武装自卫”,甚至可以“反击、杀戮、灭绝”那些想要杀害他们的人,包括他们的家人,而且还可以夺取他们的财物,这些都是和他们被列入灭绝相对称。如果比较第九章十八节,可以看到执行这项报复行动的时间,后来又加上了一天,共计两天,也就是十三、十四两天,这是因为以斯帖的请求的缘故,得到国王亚哈随鲁的同意。可是,单单两天在波斯帝国境内总共就杀死了七万五千人(九:16),作者说这些人是恨犹太人的人。到底这七万五千人是不是波斯人?我想必定有波斯人包括在内,且这个数目相当庞大。很明显的,这是采取“报复”的手段,而这一点也是这本经书受到相当质疑的地方,尤其是这里并没有说明他们可以攻击的对象是甚么人,如果攻击他们的人是波斯人呢?国王会同意他们对统治者自己的人民发出攻击吗?且对象是普遍的,不是单一个人像哈曼这样的,照理说,这是不太可能的事。我曾说过,仇恨只会增加更多的仇恨,对于社会的和谐没有任何帮助。只有宽恕才能寻求和平的来临。

在“次经以斯帖补篇”有记载亚哈随鲁王发出的诏书内容,其中有一段是这样写着:

“然而哈曼的傲慢毫无止尽,他企图谋杀我,并且企图颠覆王国。在他虚伪且诡诈的计谋中,他要求处死末底改他曾救过我的命,并且辅佐着我。他甚至要求处死我们无辜的王后以斯帖,实际上是要处死所有的犹太人。他的目的是在使我们孤立无援,好让马其顿人来颠覆我们波斯帝国。尽管这个邪恶的罪犯图谋清除犹太人,然而我还是发现这些犹太人无论如何不是卖国贼,恰好相反,他们正在受制于公正的法律。他们敬拜永生的 神,最崇高且伟大的 神,祂是从古迄今一直保佑着我们王国繁荣昌盛的 神。

有鉴于上述的原因,我奉劝你们不要执行由哈曼派人发送的诏书中所载明的命令。他这个人应对所有这一切负罪责,他和他的全家已经被悬挂在书珊城门上了。治理万物的 神迅速使他受到了应得的惩罚。”

从上述诏书的这段内容来看,我们可以发现有三点非常重要的地方,1.是认为哈曼也想杀害王后以斯帖,这一点是亚哈随鲁王所无法接受的,因为他是真的深深地爱着王后以斯帖2.表面上看来是要消灭犹太人,其实真正的动机是要引进马其顿人来颠覆波斯帝国,这一点已经影响到国家的安全。换句话说,哈曼的忠诚度已经被推翻了。3.王国的兴衰与犹太人所敬拜的 神有分不开的关系。

第十五至十七节:15末底改穿着蓝色白色的朝服,披上紫色麻纱的披肩,戴着金的冠冕离开了王宫;书珊城的街头巷尾都充满了快乐的欢呼。16犹太人来说,这真是欢喜、快乐、欣慰、光荣的事。17王的通告传到各省各城,犹太人读到了,就充满欢喜快乐,欢宴放假来庆祝。许多当地的人因怕犹太人就入了犹太籍。

这段经文刚好和第三章十五节以及第四章三节相对照;在第三章十五节说国王的诏书在书珊城以及各省公布之后,书珊城的人是陷入“慌乱状态”,以及犹太人“悲痛哀伤。他们禁食、哭泣、哀号;大多数的人披上麻衣,躺在灰里”。现在新的诏书公布出来后,书珊城的街头巷尾都是充满了快乐的欢呼。而犹太人则是感到“欢喜、快乐、欣慰、光荣”。他们并且因此大事庆祝,可能因为诏书所说的,他们可以对他们的仇敌采取报复手段,因此,有许多人害怕受“迫害”,就加入了犹太籍。

第十五节形容末底改的官职相当高;他穿的是蓝白色朝服,这都是在表示高贵的颜色,尤其是他披的是“紫色麻纱的披肩”。当时“紫色”是相当贵重的颜料,必须潜入地中海的海底采取深海贝螺,然后将之曝晒在阳光下,等贝螺吐出唾液,赶紧将之伴着丝线搅染。而通常只会派奴隶潜下海底,能够生还者不多,因为没有潜水设备。因此,能够穿紫色衣袍的人,只有大富贵的人,或是国王之类的。再者,麻纱,这是当时埃及最出名的手工织品,属于高级的衣料。耶稣基督在路加福音第十六章十九节的比喻中,形容那位富人的穿著就是像这样的紫色袍和细麻衣服(参考和合本译本,现代中文译本改为“华丽的衣服”,看不出这位富人穿着的贵重,和他富有的身价)。

让我们来想想这段经文带来的信息:

一、能宽恕人的事,就宽恕吧。

亚哈随鲁王将心中怀有恶意的宰相哈曼给处死之后,他并没有想到进一步地采取任何行动,而以斯帖还持续关心她的同胞犹太人的生命安全,这原本也是她设宴席请亚哈随鲁王和哈曼的主要目的,就是希望国王亚哈随鲁能将他所颁布的屠杀犹太人诏书撤销。但是,波斯帝国的法律规定,已经公布的诏书无法取消时,国王为了取悦王后以斯帖,以一纸新的诏书来“抵销”旧的诏书,这应该是一个好机会,使犹太人得到生存机会。可惜的是我们看到从危险中脱离,且得到权位的末底改不但没有用更宽大的胸襟来对待别人,反而在以亚哈随鲁王之名颁发的诏书中,竟然是用“反击、杀戮、灭绝”来对待那些敌对他们的人,甚至“连他们的妻子、儿女也可以灭绝,并且夺取他们的财物”,这样的做法是在进行报复,结果当这诏书传到波斯各省去公布后,引起“当地许多的人因害怕犹太人就入了犹太籍”,其实这样也是为他们后代子孙的生存埋下了不安的种子,实在值得我们警戒。

上代的历史是我们这代最好的镜子,可以帮助我们看到自己,也看到过去走过的路径。无论在甚么地方,只要是用“报复”的态度和手段对待那些曾经以恶劣态度对待我们的人,所带来的还是同样的结果遭到报复。这样只会徒增更多的生命遭到摧残,带来更多的哀号和仇恨,对人生命的尊严和价值一点意义也没有。我们看到以色列人民和巴勒斯坦人民之间的冤仇就是个很好的例证,从古代迄今,无谓的死伤真是何其多啊!感谢 神的带领,这一代的领导者已经知道用宽恕的心,彼此相对待了。这两个延续好几个世代,经历过好几千年,彼此相仇视的民族,已经开始学习相互接纳了,我们要因此感谢 神的怜悯和赐福。

无论在甚么地方,或是甚么民族都一样,仇恨只会带来更多的冤屈和杀戮,不会带来和平。要想得到和平,没有简便的快捷方式,惟一的一条通道就是宽恕。我知道这不是一条好走的路,也不是容易做得到的事,特别是对那些受过灾难的人来说更是如此。但是我知道,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的这句话是我们最好学习的金句:“父亲哪,赦免他们,因为他们不晓得自己在做甚么。”(路加福音廿三:

历史可以帮助我们反省,但圣经帮助我们知道自己的软弱和有限,因此,学习宽恕的心需要更大的宗教情操和素养,否则很难达成。我们的社会暴戾之气甚重,原因是缺乏基督教信仰的内涵,而这点正好是基督徒和教会最好的宣教契机。让我们用更多圣经的话语来帮助咱台湾社会,建立一个宽恕、怜悯的生活环境,这样,我们才能期盼一个和谐的未来社会的来临。

二、不要因为我们的存在,使别人害怕,要因为我们的存在使别人感到生命的喜悦。

亚哈随鲁王为了让犹太人能保护自己免于被屠杀的危险,颁发诏书给所有的犹太人和全国各省的行政长官,允许犹太人可以“武装自卫”时,他们却用“反击、杀戮、灭绝那些人,连他们的妻子儿女也可以灭绝,并且夺取他们的财物”,这样的方式来“自卫”,这是很危险的做法,就像我在前面所说的,这已经不是“自卫”,而是“报复”,因为这样的结果虽然是为犹太人带来“欢喜、快乐、欣慰、光荣”,可是却换来“许多当地的人因怕犹太人就入了犹太籍”,这对于族群的和谐相处绝对不是好事,对整个社会和平运动只是徒增更多的障碍。

我们应该知道人类的历史没有永远是强势的民族,也没有永远都是弱势的族群。如果因为自己的强大、有力,造成弱势者的胆怯,这样的社会并不是健康的社会,因为有一天,当轮到自己变成弱势,而别人也用相同的态度还击时,自己就会感受到生存的不安全感,那样“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恶性循环,只会使生命带来痛苦,不会有喜乐。很可惜的是犹太人藉由末底改之手颁下的诏书,没有从哈曼的事上学到反省,他用相同的手段对待哈曼所属的族群,或是其他不喜欢犹太人的人,这样采取“报复”的手段,从表面上看来是“武装自卫”,却造成“许多当地的人因怕犹太人就入了犹太籍”,这就埋下了往后犹太人与他族人打打杀杀的后果,实在很可惜。

作为基督徒应该有这样的认识:我们的存在不是要造成别人的担忧、害怕,而是要使别人因着我们感受到生命的喜悦,这点认识是非常重要的。我常常听到有些姊妹在述说他们嫁到非基督徒家庭去的经验害怕。因为夫家的整个家族都是民间宗教信仰的,对那些陌生的神像、宗教礼仪、祭祀祖先等等,尤其是在遇到丧事时,更是害怕到极点。有的姊妹甚至说到自己有过好几年的时间都是生活在“恐惧”的阴影中,她无法参加礼拜,吃饭的时候也不敢公开祈祷,一直等到有一天夫婿也跟着她来信耶稣基督后,才逐渐解除这样的压迫感。每次听到这样的见证时,很多人都会为这些姊妹的际遇而感触良多。但是,别忘了,我也曾听到不少姊妹告诉我说,她刚嫁到基督徒家庭的时候,也是很恐惧,因为他的夫家全部都是基督徒,使她在适应不同信仰的家庭生活时,感到不安全感。她们常听到的一句话是:嫁入基督徒家庭,就要跟随我们拜 神。我们岂不是也常常看到街道旁的电线杆上贴着“世界末日到了”、或是“不信的人会下地狱”等类似的标语吗?想想看,如果你每天上班或下班,或出门去旅游,看到这样的句子,你会觉得生命有喜乐吗?我们岂不是也常常看到有些教会的“福音车”上写着斗大句子“大灾难来了”,这样车子真的开起来会让人看到充满生命的喜乐吗?我甚至很怀疑开这样的车子的人是否会有愉快的心情,说是在传福音。如果生命是生存在这样的环境中,那实在是很大的负担啊!基督教的信仰不是使人感到恐惧的,而是要使人的生命得到平安、喜悦。因为耶稣基督的福音是要拯救人的生命,使人的生命从苦难、绝望当中看到生命的亮光,也看到生命的盼望,怎么会是“大灾难来了”?怎么会是“世界末日到了”呢!不,不应该是这样的!耶稣基督告诉我们,他来是带给我们生命的“喜乐”,并且是要我们的“喜乐满溢”(约翰福音十五:11202224)。他对跟随他的人说:

“来吧,所有劳苦、背负重担的人都到我这里来!我要使你们得安息。你们要负起我的轭,跟我学,因为我的心柔和谦卑。这样,你们就可以得到安息。我的轭是容易负的;我的担子是轻省的。”(马太福音十一:28—30

看,耶稣基督是这样告诉跟随他的人,生命沉重的负担可以在他里面得到释放,也可以在他的里面得到“安息”,这“安息”指的就是平安、喜乐的意思。

同样的,作为基督徒就是要像耶稣基督一样,不是要使人感到恐惧、害怕,而是要使人因着我们感受到生命的活力,使别人因着我们,在他们的生命中充满了喜悦。── 卢俊义《以斯帖记信息》

 

基督教阿们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