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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篇第七篇

 

向最高法院申诉(七117

流离歌是另一种今日我们感到困惑的音乐名词。这个字根可解作‘徘徊’。所以有很多建议,如琶音、激情、狂热的、被暴风雨吹袭的,都被提出来。古实可能是指从苏丹(或称非洲)而来的人,所以,或许是指一个黑人。假如这是正确的话,明显的他很满意地被接纳为便雅悯支派的人。看来希伯来人完全没有任何肤色的歧视。

假若我们今日是生活在一个和平、文明的社会,我们会发现很难与这位诗人认同,所以让历史中一些例子,向我们说明这篇诗如何真实。不过在一个世纪前,很多勇敢的救世军女队员需要逃避‘追赶她们的人’,恐怕在‘文明’的伦敦街道上,‘他们像狮子撕碎我’。每一夜,暴徒被煽动至疯狂,敌对这些年轻的女子,甚至有些个案,是由当地的教牧人员所作的。有时候救世军的建筑物受到破坏,女队员遭到横蛮的袭击,而警察只在旁观望着。另外一个例子,在西班牙,曾有一段骚动的历史,故此产生了这句话:‘谁要成为基督,必须期待苦难。’希特拉对欧洲的犹太人,所施恐怖的‘最后方案’,永远不能从人类的记忆中被除掉。到马丁路德金的时期,三K党(Ku Klux Klan)在千万人的心中产生我们在这里所读到可怕的惊恐。事实上,好像这些暴力行为,只是隐伏在一切未被救赎的人类内心中,甚至在儿童身上也是如此。在威廉高丁(William Golding)的小说苍蝇王中,将这恐怖情况描绘出来。甚至今日,很多人处身在扼颈抢劫者、高利贷者、政治暗杀者、绑匪等等的恐怖情况下生活。

承认这种暴力行为是人类生活的事实,诗人呼喊说,主,作为你的信徒,为甚么我要在这等人的手中受苦呢?我从没有作如此的事,假若我曾作过,这样我现在应该已成为暴力的受害者。正如达汉(M. J. Dahood),一位迦南言语的专家,曾如此翻译第五节:‘让他在阴间践踏我的生命,让他使我的肺腑住在泥土中。’当然,这只是渐进的过程, 神的子民才发现受苦这个人类基本问题的答案。事实上,如果所有的人类必须受苦,甚至如保罗在罗马书八章廿二节所说,一切自然界也是如此;还有,正如论及耶稣的,假若祂也必须受苦,那么信徒呼喊‘为甚么这事临到我身上?’是十分不合宜的事。当然因为 神的国是在苦难中产生的。

但是我们的诗人十分人性化。他挑战 神设立法院──最高法院,并叫万国,包括诗人本人去到被告席上。他知道他会无罪获释,‘因为我心中的纯正’。他大声说:‘我是个义人。’

我们再回到公义这个词,它曾在诗篇五篇出现过的。

(一)首先它用作描述 神。公义的 神,祂使其子民与祂回复正确的关系,并且赐给他们与祂过相交生活的能力(在祂的爱中很重要的元素),即是与 神有正确的关系。

(二)其次用在 神的子民的身上。称他们是公义的,这并不表示他们是自以为义,以为他们是多么好的。 神的义人是祂所赦免的人;或者,假若他们离开正轨而迷路了, 神带领他们回家。

(三)最后,这词的阴性形式(在本节中没有用到)是描述创造的爱, 神将它放在义人的心中,这爱能给他们力量,去为他人作出 神曾首先为他们作过的事。

在第十二节,诗人从另外一个角度讨论这个问题。祂说:我们永不可忘记, 神乃是审判的 神。所以,祂评定万事,使恶人毁灭自己。今日我们说:‘要知你的罪会使你受到应得的惩罚。’邪恶是自我毁灭性的,并且由于邪恶来自恶人的心,故此审判临到这些人身上。

最后是大合唱,或是会众一同歌唱。他们不只以立约的 神,还以至高者的名称颂主(耶和华)。至高者(意思是 神是公义的)一词,是亚伯拉罕在撒冷拜会麦基洗德时学来的。日后,大卫从耶布斯人手上夺了撒冷这城堡,并将它兴建为首都──耶路撒冷。这个推论是指 神乃是万国万族的审判者,包括在印度、中国,苏联的人,所有的人与以色列人同等。所以这篇诗以百姓向 神感谢为结束。祂是自有永有,公正的 神,祂并不是一位反复无常的神灵,好像人所创造的神一样。沙士比亚在李耳王(King Lear)写着:“我们在诸神的掌心里,好像苍蝇在顽童的手中,他们像作游戏般地杀了我们。”──《每日研经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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