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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篇第五十六篇

 

在远方香树上的鸽子(五十六113

标题是帮助我们明白诗篇是怎样富有弹性,即是说,它们能适合很多的场合和很多的人,正如人需要 神的爱和赦免一样。

(一)这篇诗是一首miktam,即本诗会教导我们一些有关 神的事情。miktam可能的意思是指‘有重要性,表达性的说话’。但是,在诗篇十六篇一节,我们见到对这个词解释的另一种学术建议。

(二)这篇诗能适合撒母耳记上廿一章十至十五节所记载的场合。

(三)明显地,其中一部合本是保留在圣殿的柜内,而诗班长管理锁匙。一些考古学家相信柜是建筑在圣殿的外墙,那里储存了为献祭和敬拜用的设备。用来颂唱的音调名称,意思不是(甲)在远方香树(一种橡树)的鸽子,(乙)在远方神灵的鸽子。希伯来文用来指‘白鸽’的是约拿。我们记得,正如鱼是初期教会用作基督信徒的象征,在第二圣殿后期,鸽子象征以色列民众。在圣经约拿书中,约拿单独逃避住在锡安的 神,并且发现自己身处的船上,水手是信奉异教神灵,船是开往远遥的城市他施。这城市在西班牙西岸,直布罗陀海峡之外,因此也在‘文明’之外。但是,在 神的审判下,最后约拿在海底,海草在他的头发中(拿二5)。但是,那海并不是地中海,而是混沌的海洋,是‘远方’和破坏的女神娣亚玛(Tiamat),深海的怪物,运行在其中的海。在创造的时候, 神将‘她放在她的位置中’。但是,像新约圣经中的魔鬼,她并没有被毁灭。 神使用她去操练祂所爱的人;她仍要遵行 神的旨意。 神的旨意是,深海怪物会再次吐出约拿,使他再归回 神的土地。 神在爱中计划,给约拿这愚蠢的人,作全以色列民的代表。这鸽子,第二次机会,作列国人类的传道者。

当我们看见有关以色列──约拿──鸽子这迷人的比喻,我们认识到,当 神的赦免出自以色列民的失败,并且‘进到地狱’,他们仍旧被召成为照明外邦人的光,这是 神的目的和计划。约拿,以色列,被召去向尼尼微传讲 神的话,那庞大的城市象征近东庞大的居民。以色列要(如赛四十九6希伯来文所示的)去结合、去体验, 神对那遥远地方的人拯救的爱,那里已有很多的神灵,现在被掳的人已从空虚海洋中,怪物的‘肚腹’中被拯救出来(耶五十一34)。

当百姓颂唱这篇诗,音调使他们记起所立的约是甚么,为甚么 神选他们,他们被提醒, 神的赦免和更新本身不是目的,而只是开端。

 神是我们的倚靠(五十六113)(续)

正如约拿一样,当他下沉,似乎消失在海中,他向 神呼喊,我惧怕的时候,我倚靠你,诗人也是如此。美国人将他们所强调的放在他们的银币上,然而我们必须问,这一句话够了吗?在约拿身上我们所看到狭小的气量,我们注意到诗人乞求 神向所有的人报仇(看约拿书最后一章)。正义如何被扭曲!他说,‘他们’等候要害我的命,因此,让全世界灭亡吧!所以我们注意到,约拿比喻的作者如何将他的指头指向约拿的(和以色列民的,诗人的)问题上(拿四13)。约拿表现出他像一个心胸狭窄的人,正如诗人所表现一样。只说‘ 神帮助我,这是我所知道的’是不足够的。当然祂会如此,因为我属于那个约。诚然,我不须惧怕,人能把我怎么样呢?但这是否即 神给我生命的全部意思呢?是否为此我赞美祂,毫不必惧怕呢?这是否就是‘服侍 神的子民’全部的意思呢?

但是在我们寻找答案前,请注意 神对‘心胸狭窄的我’个人的照顾,保存我的眼泪在祂皮袋里,甚至将我午夜的时刻写在祂册上。然而这幅图画甚至用双关语来表达这篇诗的目的,因为流离和皮袋是一个字不同的串法,我们在创世记四章十六节可以找到。那里该隐流离至挪得之地,也即是,远离 神的流离之地。

约拿书描述 神如何藉着祂的恩典,给以色列民第二次机会,成为祂列国的仆人。 神将祂仁慈的爱和关怀,给予以色列民,并不是叫她将之拥抱在自己的怀中, 神帮助我们,此实在是一个欢欣的事实;但这是使我成为祂的‘传道者’,而不是成为祂的自私追求者,寻求我私人的救恩。这样,在第十一节,我们发现只是重复第四节我们所听到的,如此是否足够呢?

第十二至十三节,副歌。会众用的音调已提醒敬拜者他们与 神的正确关系。所以这里每一个人都如此宣告:

(一) 神阿,我会偿还我向你所许的愿。信仰异教的水手当然会对他们的神灵作很多的事,但约拿拒绝如此(拿一16)。

(二)我要将感恩祭献给你,好像约拿一样,最后当他回复清醒时,他如此行(拿二9)。

(三)因为你救我的命脱离死亡。这是 神为约拿所作的事,那时他正在阴间,死亡的居所。 神从那里将他救出来(拿二2),因为离开永生 神,即是迈向死亡,灵魂的死亡。

(四) 神作这些事,只为了一个目的──使我在生命之光中行在 神面前。‘行走’的意思,像我们在诗篇一篇一节所看到的,是‘每日的生活’。

所以,现在会众承认 神曾赦免祂的子民,因此他们是全心感谢的去生活。所以当他们在这世界上,在众多异教徒面前,活出他们的生命和每日的呼召时,他们会让‘尼尼微’从他们的面容上看见生命的光,异教徒便可因此看见这光是属于 神的(参看伯卅三30;赛九2;五十八8;玛四2;约八12)。──《每日研经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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