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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篇第一百零九篇

 

复仇(一○九131

在以色列历史很早的初期,人们已常常使用咒诅的诗篇(模仿他们异教的邻族所做的事情),因为他们盼望透过这些诗篇, 神会代他们向仇敌施行报复。这种诗篇使用了古老的一成不变的格式,它们代表了他们深切地期望 神会把‘事情归正’。他们祈求 神,特别希望报应临到无理的恶人。请参看‘律法书’中的例子(利廿四19);‘先知书’中的例子(耶十一20),和‘智慧文学’中的例子箴十七章十三节。投诉的人说:‘我是无罪的,他是有罪的。所以,他想向我做的事,请发生在他身上。’

但是并不是纯粹恶意那么简单。诗人是耶和华的仆人(28节)。因此,他是为 神和 神公义和正直的事情而生出嫉妒。他知道 神是爱,他盼望他也能充满爱心,好像 神一样。但是他应该做甚么呢──爱还是公义呢?

我们会对这篇诗篇所表达的愤怒和复仇的心理有强烈的反应。对于古时的人来说,咒诅不单只是言语的事情,而是一项行动,这行动是巨大的、有能力的和有效的。当我们想到这些,我们的反应会更强烈。但是,我们要记得,这篇诗篇是由一位像我们一样的罪人所写的,他也是一位非常渴望能够忠于 神的人。然而,圣经是关于 神的,而不是人对 神的思想。因此,这篇诗篇最终是 神的爱胜利的启示。在民数记廿二至廿四章,我们看到历史上一个很好的例子,对敌人在宗教上发出公式化的咒诅。但是当我们读下去的时候,我们会发现, 神如何将要伤害敌人的人性的愿望,转变成为祝福。当然,祝福也是多于文字所说的。它与咒诅一样,是一项巨大的、有能力的和有效的行动。这是一个活泼和有创意之爱的例子(参看这套书有关利十九1718的注释──公义{\LinkToBook:BookID=134,TopicID=156,Name=公義(十九15-18})。按照民数记那个吸引人的故事的指引,我们能更了解这篇诗篇。

第一至十五节。正如我们已经说过的,这位作者不是一位坏人。他一开始便说:‘ 神啊,求你帮助我去赞美你。’这是第一行的意思。跟着在第四节,他告诉 神,他经常为他的敌人祷告。他的意思就是 神实在一直使他有正确的祷告。可惜的是在这之后,他开始不能控制他的脾气了。

谁是他的敌人呢?他们是否真有其人?还是他内心所涌起邪恶的念头呢?一些人认为是后者,另一些人认为是前者。派一个对头,即是一个撒但(希伯来原文),站在他右边(6节,译者注:英文译为在法庭上控诉他)。这是在旧约圣经中经常看到有关‘撒但’的工作。愿他的祈祷反成为罪!(7节)这样向慈爱的 神说话,是何等富有复仇意味的事情呢!他而且要将他敌人的子孙也包括在他的咒诅中,以致要 神除灭他的后代!亚当史密夫爵士(Sir George Adam Smith)在一个世纪前解释这段经文时说:‘这是由于缺乏公义而导致神智的迷糊不清。’我们了解这种解释,但是我们不能认同。

第十六至十九节。我们注意到,这位敌人的邪恶是由于他忘记 神就是爱。事实上,他尝试背叛 神的道路。 神要祝福,他喜欢咒诅。他拿咒当衣服穿上。这个意象是来自对 神荣耀的一般描绘。祂穿上‘荣耀’如同外衣,使人的眼睛可以看见祂。但是罪人将它反转来用。他实在将完全的善,转为完全的恶。他可能充满仇恨,但是诗人在这处要指出福音中一个可怕的真理。申廿七章十四至廿六节给予我们列举了一些非常古老的宗教律法中的咒诅,是对那些将 神启示的真理或妥拉倒转过来的人所说的。他们将创造性的爱变为破坏性的邪恶。耶稣也曾坦言将会发生在这些人身上的事情。参看太十八章六节。

第二十至卅一节。第二十节的结束是:‘这就是此咒诅对我的影响’。然而他在第廿一至廿二节继续说:‘但 神不喜欢这样。’ 神不一定按着你盼望祂要去行的方法行事,正如你所说的,‘我困苦穷乏’。诗人好像正在忏悔说:‘我的思想已陷入混乱的困境中。’ 神啊,以你的慈爱搭救我,不要容让我咒诅我的敌人。任凭他们咒,但──惟愿你赐福!攻击我的人(28节,和合本译作‘他们几时起来’)必然会受到惩罚,必披戴羞辱(和合本作“蒙羞”)。然后,我要极力称谢耶和华,因为 神(甲)会公正行事,(乙)反对一切复仇的行为,(丙)让人看见我是对的,(丁)将咒诅变成祝福,正如在巴兰的日子。诗人是否开始明白那位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的 神,祂会用爱来回报仇恨?我们想事情正是如此。

今日有些人宣告他们‘不相信有罪’。我们应该注意,在这篇诗篇中,罪就是不想施恩(16节)。这位‘敌人’的邪恶行动,就是源于‘不想’。 神的本性刚与此相反, 神常常想起祂的诚实(诗一○八4),常常按照祂的慈爱行事。

我们从亚三章一节知道,对头人就是撒但,在法庭上站在被控诉者的右边,这是第六节希伯来原文的意思(参标准修订本注脚)。但是在第卅一节,我们发现 神站在穷乏人的右边!明显地, 神的工作与撒但完全不同。祂的工作是要拯救,不是咒诅。

在这篇诗篇中,那位邪恶的人没有意识到生命是一项延续。他要夺取他能够夺取的,包括金钱、财富、名誉、荣耀。他说:‘我要紧握这些,直至死的日子。’但是事情的发生,与他所想的不同。正如保罗在林前七章卅一节所说的:‘这世界的样子将要过去了。’事物是会改变的。希腊的哲学家赫拉克利特(Heraclitus)的名句说:‘你不能涉足于同一条河两次。’我们所拥有这些‘事物’,能在地震、旋风、火灾或战事中失去。假若事情是这样的话, 神的公义便显明了。那公义就是爱!我们在此感觉这位诗人的不幸,他作为一个人,不能与 神的爱相一致。──《每日研经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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