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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西结书第卅二章

 

f为法老举哀哭泣(卅二116

本段有确定的日期,先知受命为埃及王法老作哀歌。在结语中,不仅为埃及,也为埃及的群众举哀(16节)。在形式与内容上,与本书十九章十分相似。

但是传信者的形式不在第二节,却在第三节及十一节,似乎应分为二分段:三至十节,十一至十五节。在第八节及十四节有结语:“这是主耶和华说的。”可见第一分段应分为两小段:三至八节,九至十节。另一段是十一至十四节。两次提说哀歌:二节及十六节,这两节各自独立,为埃及王法老以及其他群众举哀,因他们会遭受极大的灾害。

三至八节似用了不少神话的用词,无非解释埃及在神话的迷信虚妄之中。神话的中心,是深海中的大鱼,不是尼罗河的鳄鱼。海怪除去之后,有幽暗,这是耶和华的日子。

九、十节不再提说海怪,而是论埃及的流逐,列邦对它的反应。以下的经文:十一至十四节提出尼布甲尼撒王征服埃及,是耶和华的审判。十五节再强调认识的形式,“他们就知道我是耶和华”。十六节是编者的附注,犹如本书十九章十四节,卅一章十八节。下文(1732节)给予埃及最后的判案:沉沦阴间。

“十二年十二月初一日,耶和华的话临到我说:”(卅二1

照计算,这应为主前五八五年三月初三日。但在七十士译本,不是十二年,而是十一年,早一年可能比较准确。无论如何,这已经是耶路撒冷被掳之后日子了。

“人子阿,你要为埃及王法老作哀歌说:从前你在列国中,如同少壮狮子。现在你却像海中的大鱼。你冲出江河,用爪搅动诸水,使江河浑浊。”(2节)

在哀歌中,埃及王法老,被形容为列国中的少壮狮子。少壮狮子原是形容为犹大王,是犹大王的头衔(十九35起)。先知对法老说,你自己以为在列国中是最强盛的,如少壮狮子,“如”可译为“毁灭”1或“静默”。2少壮狮子一来,就将列国毁灭了,或使列国惊惶得不敢张口,只是静默。

但是你却像海中的大鱼。廿九章三节是尼罗河的鳄鱼。这里的大鱼并非说明那一种大鱼,但必是十分凶猛有力,在鼻孔喷气,以尾巴搅动海水,使人惊惧,参阅卅四章十八节。深海与江河在此处似是同义字。这大鱼是神话中的海怪,在深渊中作怪,极尽扰乱的能事,将水浑浊,似是超人力的破坏,描写埃及王法老的凶暴与猛烈行为,但最后必失败。

“主耶和华如此说,我必用多国的人民,将我的网撒在你身上,把你拉上来。”(3节)

巴比伦如鱼网一般,要将埃及的法老如鱼一样拉上来,无法逃脱。那原是指犹大王西底家,如鱼被网住捕获(十二13及十七20)。鱼网在本书其他经文也曾出现,如廿六章五、十四节,四十七章十节。哈巴谷书一章十五至十七节描述迷信武力而被网罩住。

在巴比伦的神话中,玛都克将混乱的神明(Tiamat)网住。3可见在古代近东,这是一幅热悉的图画。

多国的人民,是神用作审判的工具。在廿三章廿四节,神说:“我要将审判的事交给他们。”

本段都是以第一人称,表明这是耶和华直接的言词。

“我必将你丢在地上,抛在田野,使空中的飞鸟都落在你身上,使遍地的野兽吃你得饱。”(4节)

从水里捞上来,丢在旱地,就必被晒干。尸体被飞鸟与走兽吞吃。在上半节,是重复廿九章五节的经义。在下半节,可参考卅一章十三节。海怪只能在深水中活动,一旦丢在陆地,必无法生存。

“遍地的野兽”在七十士译本与叙利亚译本为“地上一切的野兽”。

“我必将你的肉丢在山间,用你高大的尸首填满山谷。”(5节)

这是一幅战争的图画。战败之后,许多阵亡的兵士尸体遍野,在山谷中也填满了,表明死亡的众多。“高大”原指尸体,高大的躯体应是十分精壮的将士,但也都阵亡了。可见惨状的一斑。

“我又必用你的血,浇灌你所游泳之地,漫过山顶,河道都必充满。”(6节)

在希伯来文,“你的血”原为“你的涌流”,当然是指流血,可能仍以尼罗河的流水。对埃及来说,尼罗河是他们生命的脉膊,好似血管一般,现在河水泛滥,流出河道,使地面淹没,水中的生物(甚至水怪),也都在陆地。在洪水退去之后,生物全部都在地面晒死,暴尸在外面。

“我将你扑灭的时候,要把天遮蔽,使众星昏暗,以密云遮掩太阳,月亮也不放光。”(7节)

神刑罚他们,如火一般扑灭。此处中译词十分忠实,因为原文确为这样(to quench)。但在以赛亚书四十三章十七节也指军人的死亡,所以灭绝埃及王及他的百姓,是神对他们的刑罚。这就可以联想以色列人出埃及前的情景。当时神惩治他们,给予他们严重的警告。在降下的十灾中,第九灾是黑暗,埃及遍地有可怕的黑暗(出十2123)。黑暗是耶和华日子的特别景象(可参考摩五1820;番一15及珥二210)。

“我必使天上的亮光都在你以上变为昏暗,使你的地上黑暗。这是主耶和华说的。”(8节)

这是埃及遭难的日子(三十9),但此处并未提及“日子”,却明显是那种景象。在上节提到月光与星光俱都昏暗,有密云遮掩。这也在三十章三、十八节描述,“遮掩”在上节提了两次,廿六章十九节如大水淹没,卅一章十五节“遮盖”,也有使之昏暗的涵义。

这里天上的亮光,好似灯火一般,要熄灭了。在撒母耶耳记下十四章七节提哥亚的妇人对大卫说的话,炭火灭尽,指家中的男丁死去,希望就消失。在撒母耳记下廿一章十七节,将士们劝大卫不可出战,恐怕熄灭以色列的灯。

以赛亚书四十三章十七节:他们灭没好像熄灭的灯火。神的恩惠,是不吹灭将残的灯火(四十二3)。但是此处神对埃及不再容忍,无法留情,必将埃及的法老与他的人民全部灭绝。

“我使你败亡的风声传到你所不认识的各国,那时我必使多民的心因你愁烦。”(9节)

这里“败亡”是指被掳,埃及的前途只有完全败亡,必被掳掠。这将成为各国可怕的警告。这里不是只指法老王,而指埃及整体。

这样的风声传到埃及所不认识的各国,那时多民的心因埃及愁烦。愁烦是有“发怒”的涵义,可参照八章七节,“惹我发怒”。埃及已将被掳,在廿九章十二节,必成为荒凉。

多民是多国的民(3节),又是本节所描述“所不认识的各国”。他们显然很敏感,对埃及的命运十分注意。或者想侵略掳掠,不想巴比伦独占。或者是一种狐死兔悲的心理,怕巴比伦下一步会对付他们。似乎后者是正确的,因为下节描述他们的战兢。

“我在许多国民和君王面前向你抡我的刀。国民就必因你惊奇,君王也必因你极其恐慌,在你仆倒的日子,他们各人为自己的性命时刻战兢。”(10节)

再提许多国民,耶利米书十五章十四节,十六章十三节,十七章四节以及廿二章廿八节,“在你所不认识的地”,原是指以色列人被掳,现在埃及会遭同样的命运。

耶和华审判埃及,也是向列邦宣告审判的信息。祂在万民面前,向埃及抡刀,将刀左右挥动,施行杀戮。这是列国的国民所惊惧的。可参考廿六章十五至十八节,廿七章廿八至卅二节,廿八章十九节。

“我的刀”在下节就说明这是巴比伦王的刀。在十一至十四节,“刀”是主题。

“主耶和华如此说,巴比伦王的刀必临到你。我必藉勇士的刀使你的众民仆倒,这勇士都是列国中强暴的,他们必使埃及的骄傲归于无有。埃及的众民必被灭绝。”(1112节)

本书廿一章,巴比伦王使犹大想起罪孽,知道这是耶和华的刑罚。在此处巴比伦王的刀,也该使埃及王想起他与全国所犯的罪。

勇士是列国中强暴的,廿八章七节,三十章十一节,卅一章十二节。“勇士”又在本章廿一节,廿七节以及卅九章十八、二十节提及。神用他们除去埃及的骄傲。

埃及的骄傲是他们自认有力量防卫自己,三十章六、十八节。这骄傲(七20,十六4956)不只是法老,也是他的众民(本章161820节,卅1015及卅一218)。

“我必从埃及多水旁除灭所有的走兽,人兽蹄必不再搅浑这水。”(13节)

多水是指尼罗河,埃及必变为荒废之地,人民被掳,走兽也都灭绝(廿九1112)。所以河水不再被搅浑了。

本节又再开始哀歌的形式,正如第二节所说的,但并未明说,只知韵律方面可以看出。

“那时我必使埃及河澄清,江河像油缓流。这是主耶和华说的。”(14节)

没有野兽及牛羊行走尼罗河的堤岸,水流就可十分澄清。其实尼罗河涨溢,河水呈黄色。因为河泥搅浑了。这样灌溉农田,必十分丰饶,菜可多产。但是这种情形不会产生,因为埃及全地都荒废了。

江河像油缓流,是有神话的背景。在乌格理的文献中,巴力在梦中看见天上降下油来,使河流有蜜。这也是一种乐园丰盛的情景。4但是此处描写的适得其反,因为江河的缓流,没有涨溢,没有灌溉,没有丰收。

埃及的败亡,必使以色列家的角发生,这是这里有弥赛亚的盼望,为犹太拉比所重视的,可参阅廿九章廿一节。5

“我使埃及地变为荒废凄凉,这地缺少从前所充满的,又击杀其中一切的居民。那时他们就知道我是耶和华。”(15节)

耶和华的审判临到以色列,使以色列地荒废(十五8)。神同样使埃及地荒废(廿九1012)。这地缺少从前所充满的,“使这地和其中所有的变为凄凉”(卅12),十九章七节也有同样的词句(参阅十二19)。

埃及的居民都遭击杀,是耶和华的刑罚,不容忽略,他们就知道我是耶和华。这是结语的方式,却在下节再加以说明。

“人必用这哀歌去哀哭,列国的女子为埃及和他的群众也必以此悲哀。这是主耶和华说的。”(16节)

哀哭是由妇女来担任举哀的行动,耶利米书九章十七、十八节特别说明。6在本书廿六章十六节起以及廿七章廿九至卅三节,哀歌是男性唱出的。但是这些无非说明举哀是普遍的事,因为审判是普遍的,没有人可以逃脱,这是耶和华的审判,使众人都惊怕。

本段(116节)描写统治者为少壮狮子与海中的大鱼,只是妄自尊大的骄纵与狂傲。但是先知却为他们未来的结局而哀恸。

在描述审判的事上,神要将他们从水中拉出来,放在陆地上,让他们暴毙。神也除去天上的光亮,使地上昏暗无光。这些无非表明神的忿怒是可怕的,审判来到,无人能够经受。

这是先知直接论埃及的预言,也针对世界的强权,因为属世的权势必须倾倒。耶和华是历史的主,祂必藉审判显示祂的公义。这是有历史的见证,无法否认,更不容忽视。

本段的主题是在十二节,埃及的骄傲与埃及的众民,必被灭绝,必归乌有。

 

1 W. Gesenius and F. Buhl, Hebraisches und aramaisches Handworterbuch zum AT, 1975, R. Smend, Der Prophet Ezechiel, 1880.

2 L. Koehler and Walter Baumgartner, Lexicon in Veteris Testamenti Libros, 1953; G. Fohrer and K. Galling, Ezechiel, 1955.

3 Enuma Elis IV, 95, J.B. Pritchard, Ancient Near Eastern Text, 1955, 67 H. Fredriksson, Jahwe als Krieger, 1945, 74f. 79f.

4 C. Gordon, Ugaritic Literature, 46; G.R. Driver, Cananite Myths, 112f.

5 B. Sanh. 98a.

6 H. Jahnow, Das hebraische Leichenlied im Rahmen der Volkerdichtung, 1923, 60.

 

g埃及沉沦在阴间(卅二1732

“人子阿,你要为埃及群众哀号。”(18节)再重复本章二节的哀歌。在形式上与十九章相似。可见在本段(17节起),仍继续哀歌的体裁。在内容方面,亦没有改变。

在为埃及举哀之后,亚述在那里(22节),以拦也在那里(24节),米设士巴在那里(26节),以东在那里(29节)。“在那里”可说是钥节,不住的重复,确甚有意义。

从埃及的群众起,提到各处的群众,以及他们的坟墓,一再提说,也是值得注意的事。

当神命令先知作哀歌,必嘱咐他说话,如本章二节,卅一章二节有“说”字。但此处没有。十八节也不用“哀歌”,而用哀号。在耶利米书九章十八节:“哀号”,是以两行二比二的方式,共四拍。但九章二十节:“哀歌”,就成为五个重点的旋律。哀歌常作今昔的比较,但此处(卅二1732)没有这些论调,哀歌通常有安慰之言在后面,但有些哀歌是讥刺性的,如以赛亚书十四章。本段可与该章比较。卅一节虽提到安慰,却不是哀歌之后的慰语,所以与一般哀歌不同。

要旨方面,应在廿七节:他们与未受割礼被杀的人一同下去,却不得与他们一同躺卧,因为埃及还不如他们。

本段的日期应在耶路撒冷城被毁之后不久。埃及的沦亡,将与其他三个国家一同陷落:亚述、以拦,以及米设士巴。这里没有提巴比伦,因为为时尚早。其实这三国是在巴比伦东邻与北邻,可围城一个半圆形。。他们都在神公义的审判之下。

“十二年十二月十五日,耶和华的话临到我说,人子阿,你要为埃及群众哀号,又要将埃及和有名之国的女子并下坑的人,一同扔到阴府去。”(1718节)

照计算,日期应为五八五年四月一日,那时在耶路撒冷沦亡之后,巴比伦王现在可自由将军力集中于埃及,施以攻击,犹大也正在叛变之中(本书十七章)。比较日期,是在卅三章廿一节的后两个月。

人子再受命向埃及作哀歌,哀歌是形式,而哀号是实际表达的情绪。“下坑”在本书多次提及,这是耶和华的作为,将他们带下去。这好似列国中的强暴人(廿八7),带着锋利的刀剑,先知的话使他们无法存留,必须下到阴间,下到深坑,完全毁灭。

有名之国,就是十七章廿三节“高处”,原为象征埃及强盛势力的香柏树。此处也指埃及以外的列强,他们都将有同样的命运。

“你埃及的美丽胜过谁呢?你下去与未受割礼的人一同躺卧罢。”(19节)

埃及常为她自身的美丽骄傲,美丽指他们权势的强盛。也指他们物质的丰富。创世记四十九章十五节指土地肥沃,以肥地为美。至于美丽指友情(撒下一26),爱情(歌七7),不是在此处的涵义。这里的美丽曾在本书卅一章树的表象中说明,也在描述推罗时提说。但是这样的荣美是无法持久的,都必下去。

未受割礼的如非利士人,在巴勒士坦的其他国家,必被毁灭,而埃及与他们将受同样命运的支配。上节与下坑(廿八8),是死人被埋葬,也是阴间另一个世界,不是活人之地(2127节及卅一1517)。在近东的神话中,对阴间有十分详尽的描述。例如苏美利亚与亚甲的神话中,在阴间有七道门,通往女神的宝座,那旅程阴森可伯,耸人听闻。在地下有黑暗的房屋,里面都是麈埃,住在那里的,看不见光亮,以土块当食物,没有衣服披身,只有翅翼一般的鸟毛,不足御寒。门闩不能打开,只可进去,无法出来,永远在痛苦之中。1

这里经文所描写的,却是巴比伦的说法,是指下入阴间,为莫大的耻辱,可参考以赛亚书十四章四至廿一节。照十八节所说,在阴宅的荣耀中安睡。2这所谓荣耀,是指很铺张的葬礼,列国的君王大概是专指亚述王。3其实葬仪是否讲究,死后的情况也没有甚么差别。以西结是否受以赛亚影响?在叙述埃及将来的命运,必会像一般人一样被抛弃,没有善终与厚葬。以西结是祭司出身,尤其注意礼仪的洁净,所以提到未受割礼的人,是表明他们是污秽不堪的,而埃及与那些人同列。在廿八章十节,推罗王必死,与未受割礼的人一样。现在埃及与未受割礼的人一同埋葬,必有无限的羞耻。

“他们必在被杀的人中仆到,他被交给刀剑,要把他和他的群众拉去。强盛的勇士,要在阴间对埃及王和帮助他的说话。他们是未受割礼被杀的人已经下去,躺卧不动。”(2021节)

战争的刀剑,使许多兵士倒在沙场。埃及战败的惨状必是这样。埃及王法老和他的群众都被拉去掳去,埃及的败亡是必然有的事。

强盛的勇士,在本章十二节,他们是列国中强暴的,在卅一章十一节,他们是在列国中大有威势的,两者的涵义几乎相同,虽然用字不同。

这些勇士说话,无非是见证历史的实况,埃及的命运已经成为事实,与被杀的,未受割礼的同埋,这双重的描述,是强调埃及王及群众都是不洁的,羞耻的,也都是悲惨的。

“亚述和他的众民,都在那里,他民的坟墓在他四围。他们都是被杀倒在刀下的。他们的坟墓在坑中极深之处。他的众民在他坟墓的四围,都是被杀倒在刀下的,他们曾在活人之地使人惊恐。”(2223节)

亚述仅在巴比伦之前的强权,却因凶暴而沦亡。在以赛亚书(十13起)的预言中,他们的残暴必受应得的报应。这是令人惊恐的事,在论推罗,提到惊恐,在此处论埃及,也是同样的悲剧(在23273032节中提到惊恐,共有七次)。

这些凶暴的勇士都是在战场上阵亡的,被刀剑所杀。亚述的坟墓都是在坑中极深之处,正如以赛亚书十四章十五节。这些都是君王贵族,不仅兵士死得悲惨,连首领们也遭受同样的命运。

亚述的败亡,对世界的影响实在巨大,尤其那些迷信武力,依附权势的,看到这种情形感到惊恐,震惊与恐惧,他们不知怎样等候未来的命运将临到他们。他们现在虽还在活人之地,但不久必到深坑。

“以拦也在那里,他的群众在他坟墓的四围,都是被杀倒在刀下,未受割礼而下阴府的,他们曾在活人之地使人惊恐,并且与下坑的人一同担当羞辱。人给他和他的群众在被杀的人中设立榻,他民的坟墓在他四围。他们都是未受割礼,被刀杀的。他们曾在活人之地使人惊恐,并且与下坑的人一同担当羞辱。以拦已经放在被杀的人中。”(2425节)

以拦为巴比伦的东邻,首都是书珊。其地理环境还未有学者很多的研究。4根据亚述的史记,在主前第七世纪的四十年代,亚述与以拦为夺强权,争夺甚久。亚述王征服以拦以后,掠夺了不少掳物。先知耶利米曾论以拦,时间是在西底家王的初期(四十九3439),以拦日后竟使新巴比伦势力倾倒。以西结此处是论以拦当时的情况,必下阴间,与未受割礼的在一起,说明不洁与羞辱。

以拦的凶暴,甚至攻入巴比伦领域之内,可见这国的强悍是令人惊恐的。以拦在亚述之后,事实上,她是在六五○年被亚述征服,以后才再兴起,成为巴比伦的威胁。这里所预言的,只指她受亚述的辖制,也曾下去阴间,受苦受羞辱,使世人惊恐。

“米设、土巴和他们的群众都在那里,他民的坟墓在他四围。他们都是未受割礼被刀杀的。他们曾在活人之地使人惊恐。”(26节)

米设、土巴这两个名常连在一起,在诗篇一二○五节只提米设。地点是在小亚西亚,受西古提人攻击。在卅八章起再被提说。在亚述的历史后期,米设、土巴仍是威胁的力量,造成极大的危害。以西结也许指米设、土巴,为北方危险的势力,但是当时已经是沦亡了,好似埋葬在坟墓里一样。

他们都是未受割礼被刀杀的(仍继续以上的经文)。他们是不洁的,也是受辱的外邦人。他们的结局必令人惊恐,与以上的经文论述一样。

“他们不得与那未受割礼仆倒的勇士一同躺卧。这些勇士带着兵器下阴间,头枕刀剑,骨头上有本身的罪孽。他们曾在活人之地使勇士惊恐。”(27节)

他们不得与那些勇士一同埋葬。勇士原有形容词:“古时”。古时的勇士就是创世记所描述的上古英武有名的人(六4)。那些人既有声望,就必有尊荣,甚至埋葬也极为讲究,但这样的尊荣,却不是以拦人可以享受。军人厚葬,有兵器刀剑一同陪葬。“罪孽”(WNTM)是原文,但有人将这字改为“盾牌”(SNTM),有盾牌摆在他的骨头上,似甚为合理。5

他们不仅使一般人在活人之地受惊恐,也使其他勇士寒心,知道穷兵黩武最后的结局。

“法老阿,你必在未受割礼的人中败坏,与那些被杀的人一同躺卧。”(28节)

先知再回到法老处,而法老宣布最后的结局。本节下句,在七十士译本是省略的。

埃及被埋葬,却没有这样的荣耀,必像其他的国家一般,受尽羞辱,因为他们犯了罪,毁灭是必然的。

“以东也在那里,他君王和一切首领,虽然仗着势力,还是放在被杀的人中。他们必与未受割礼的,和下坑的人一同躺卧。”(29节)

论以东,在廿五章十二至十四节已经宣布刑罚了,他们是与犹大有仇恨的。以东当然不能与那些强国比较,但是他们仗势欺人,仗的势就是巴比伦。他们虽有受割礼的习俗,却仍与未受割礼的人并列,也必遭羞辱,因为他们最后的结局是下坑躺卧,埋葬而毁灭了。

这里只提到君王与首领,没有提到群众,尊贵者尚且羞辱,更不必提一般的平民。

“在那里有北方的众王子,和一切西顿人,都与被杀的人下去。他们虽然仗着势力使人惊恐,还是蒙羞。他们未受割礼,和被刀杀的一同躺卧,与下坑的人一同担当羞辱。”(30节)

北方的王子就是那里的首领。“王子”一词可能是借用亚甲文(nasiku)。由于阿拉伯文 nasaka 字根相同,可能是同一字源,原意为献祭,那么首领与献祭有关,很可能是祭司。6同一用词也在约书亚记十三章廿一节“首领”,诗篇八十三篇十一节“王子”。在耶利米书廿五章廿六节,北方的诸王,“北方”比此处的要广大,指北方的帝国。

这里特别提出西顿人是该地的居民。所以“北方”也许只是巴勒士坦的北方而言。蒙羞曾在十六章五十二、六十三节以及卅六章卅二节,是指死后埋葬,极为草率,没有哀荣。

“法老看见他们,便为他被杀的军队受安慰,这是主耶和华说的。”(31节)

当法老下入阴间,使阴间的人得安慰,连尊荣如法老的,都一同下坑。现在法老下坑之后,受了羞辱,看到别族的尊贵人下坑,也因此得安慰。这是从卅一章十六节看到同样的心情。

“我任凭法老在活人之地使人惊恐,法老和他的群众、必放在未受割礼,和被杀的人中。这是主耶和华说的。”(32节)

这节可说是第二个结论。首先,结论总不能述说法老受安慰。耶和华是历史的主,甚至法老的毁灭在活人之地使人惊恐,是祂的目的,因为祂的公义必须伸张。法老和他的群众已经受了羞辱,使世人都惊恐,受严重的警告。神已发出最后的宣判。

本段(卅二1732),重复几个重要的用词如“群众”、“未受割礼被杀的人”、“下坑”、“躺卧”以及“羞辱”,表明强权无论在世如何显赫,死亡必将一切都消灭,归于乌有了。

神必使众人无论尊卑高下归回麈土,祂的呼唤令人震惊,历史的事实也足使人惊恐。神的审判是确定的,谁也无法逃脱。

 

1 J.B. Pritchard, Ancient Near Eastern Text, 5257, 106109, 103104, 107, H. Kees, Totenglauben und Jenseitsvorstellungen der alten Agypter, 1956; J. Kroll, Gott und Holle, der Mythus von Descensuskampfe, 1932.

2 G. Quell, "Jesaja 14123" in Festschrift Friedrich Baumgartel zum 70 Geburtstag, 1959, 131157.

3 J. Hempel, Die althebraische Literatur und ihr hellenistischjudisches Nachleben 1930, 29.

4 H. Schmokel, Geschrchte des alten Vorderasien, 1957.

5 J.W. Wevers, Ezekiel, 247 随从 Cornell 的说法。

6 J. vander Ploeg, "Les chefs du people dIsrael et leurs titres," Revue Biblique, 571950 4061. esp. 51.

──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以西结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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