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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西结书第卅三章

 

第三部 论以色列复兴信息(卅三卅九)

卅三章开始一个新的段落,先知以正面论述以色列的复兴,给予失望的被掳者安慰与希望。耶路撒冷陷落之后(一廿四),列国也必遭受同样的命运,神的公义审判必临到他们(廿五卅二)。但是神的忿怒之后仍有怜悯。以色列民族复兴在望,神的救恩再一次必然实现。

在这部的信息中,先知深信神的目的最后必然达成,祂的能力一定彰显在这个分散失落的人民上,使他们重新回到故土,犹大与以色列合成一体,有新的政治、社会与经济的秩序,由神亲自照顾,派第二位大卫成为代表来治理。神的灵再施恩,使他们有属灵的更新与再生。

本部共分为九大段:

(一)先知为守望者(卅三120{\LinkToBook:TopicID=261,Name=一、先知為守望者(卅三1-20}

(二)耶路撒冷败亡(卅三2122{\LinkToBook:TopicID=264,Name=二、耶路撒冷敗亡(卅三21-22}

(三)西顿额外信息,有关犹大的审判及假先知的情况(卅三2333{\LinkToBook:TopicID=265,Name=三、兩項額外信息(卅三23-33}

(四)牧人们与羊群(卅四131{\LinkToBook:TopicID=268,Name=四、牧人們與羊(卅四1-31},以色列诸牧人的失败,耶和华亲自牧养以色列民。

(五)以东与以色列(卅五1卅六15{\LinkToBook:TopicID=272,Name=五、以東與以色列(卅五1-卅六15}

(六)复兴的诸因素(卅六1638{\LinkToBook:TopicID=275,Name=六、復興的諸因素(卅六16-38}

(七)平原枯骨复生(卅七114{\LinkToBook:TopicID=277,Name=七、平原枯骨復生(卅七1-14}

(八)犹大与以色列(卅七1528{\LinkToBook:TopicID=278,Name=八、猶大與以色列(卅七15-28}

(九)最后争战末事(卅八卅九){\LinkToBook:TopicID=280,Name=九、最後爭戰末事(卅八-卅九)}

综观上列之大网,可以看出卅三章为引言,将等一部(一廿四)与第二部(廿五卅二)连结起来,成为第三部复兴信息的基础。所以卅三章的导论引入中心,卅四至卅七章,着重将来的应许,以十分秀丽的诗依次道出,有牧者的诗章(卅四)、以东的哀歌(卅五、卅六)、山谷的巨响、复活的景象震动大地(卅七)。这就引向另一个境界,末世最后的争战,神必得着极大的胜利,这样神的子民重新得着尊荣的地位。

先知论述复兴的希望,确给予十分重要的神学立论。在卅三章再重复论个人的责任。在卅六章,强调得救只本乎恩。在卅七章论圣灵之能力,十分明显地指着神给予生命的希望。该章虽指民族整体的复兴,但也间接说出复活的道理,为旧约中论复活有限之经文的一段,更为可贵。

 

一、先知为守望者(卅三120

本段首先叙述先知受托为守望者,应大声疾呼,呼唤以色列人悔改,他不仅对全国整体的人民,也对每个人。关于他受命任守望者,在本书第一部已经提说(三1721),是与先知蒙召的经验有关。现在的情况不同,那时耶路撒冷还在危急中,但这城终于陷落了。所以先知有再被任命,肩负守望者的重任。

“主耶和华说”,在十一节才发现,但神称“人子”却有四次(271012节)。这样就可自然分为四段:二至六节、七至九节、十至十一节、十二至二十节。二至六节及七至九节专论守望者的职位。但是个人的责任在十、十一节及十二至二十节,十分重要,重复十八章廿一至卅二节(也可比较三2031)。这三段经文(三、十八及卅三)有称为“计划与成就”,卅三章特别为三章与十八章作一番诠释。1

在二至六节,形式是案件法律(Casuistic Law),以假定的语气,是祭司论律法的方式。这可比较“约书”,即在出埃及记二十至廿三章的法典。形式是法律,语气与用意是为劝导。在七至九节,几乎是引用三章十七至十九节,是耶和华任命先知,说明守望者的职责。在第六节“倘若守望的人”,正与第九节“倘若你”相应和。可见二至六节与七至九节是有十分密切的关联。

 

1 D.H. Muller, EzechielStudien, Biblische Studien 1, 1904, 35.

 

a守望者的职责(卅三19

“耶和华的话临到我说,人子阿,你要告诉本国的子民说,我使刀剑临到那一国,那一国的民从他们中间选立一人为守望的。”(卅三12

在开端,日期没有列出。神直接将话语临到先知,称呼他为人子,并授予命令,向他本国的民传话。这是符合三章十一节:本国被掳的子民。在本章(卅三)十二、十七、三十节以及卅七章十八节都重复。在但以理书十二章一节(十一14)“本国之民”,又在以西结书十三章十七节。在此处不称为“以色列家”,为强调以色列民不能完全以整体来对待,而应以个人来处理。此处仍指整个的人民团体,第十节用“以色列家”,十二节:“本国的子民”。

守望者是战时需要的,假定的口吻也可在十四章十二至廿三节,因为十三节若有一国犯罪,十七节“我使刀剑临到那地”,可见人们应该警觉,发现危险来到,谨慎防备。有关守望者,在旧约中论述不少。在撒母耳记下十八章廿四节起,守望者要在城门楼上观察,尽快报告传信者来到的消息,或报告对方敌军临近的紧急事件。在列王纪下九章十七节起,守望者站在耶斯列的高楼上,观察约但河流域,以策安全。2

“他见刀剑临到那地,若吹角,警戒众民。”(3节)

守望者的责任,是将危急的消息,以吹角的方式,普遍警告众人。吹角在其他先知书中也提及(摩三6,五8;何耶四19)。阿摩司书特别说出吹角的效果:“城中若吹角,百姓岂不惊恐么?”(三6上)有时守望者是以口头大声宣告,如在撒母耳记下十三章卅四节(撒上十四16)。如果在夜晚,只有吹角,才可唤醒人民从睡眠中惊起(耶四51921,六117及珥二1)。在旧约中,所吹的是公羊的角,吹的音响是很单调的。在以色列人守节也吹角,如在月朔,月望(诗八十一3),以及在禧年的开始(利廿五9)。3

“凡听见角声不受警戒的,刀剑若来除灭了他,他的罪就必归到自己的头上。他听见角声不受警戒。他的罪必归到自己的身上。他若受警戒,便是救了自己的性命。”(45节)

守望者的功能是有效的,他无法阻止刀剑来到。只有当人们听见角声,而即刻防备或逃脱,性命才可保全。如果不受警戒,他就得自己负责了。

这责任问题,必须十分分明。七章四节,各人所做的必得报应。十七章十九节:“我必要使这罪归在他头上。”这与本处(5节)相似。头是负重的,这是巴勒士坦以及近东地区的习惯。

“罪”原文作血,在中译本也特别注明。这是指流血的罪。十八章十三节的语句完全相同。

“倘若守望的人见刀剑临到不吹角,以致民不受警戒,刀剑来杀了他们中间的一个人,他虽然死在罪孽之中,我却要向守望的人讨他丧命的罪。”(6节)

守望者必须负责发出角声警戒。如果他不这样做,别人因此死亡,守望者要负责,受报应。

他们是指罪孽之辈,本来是罪有应得的报应,他们是该死该灭亡的人。刀剑是神的刑罚,要灭绝这些人。但是神的恩惠怜悯他们,给予他们最后的机会悔改。于是神要守望者来警告他们,促他们警觉。于是守望者就必须负起责任警告。他们若不悔改,是他们的责任。但守望者不警告,罪就归到守望者身上。

讨他丧命的罪(“罪”应作“血”),在三章十八节及卅三章八节的“讨”原意为“寻求”。但在此处(卅三6)原意为“要求”,涵义相似,用字不同。作者有无特别用意,不得而知。但都表明神是施报的主。

“人子阿,我照样立你作以色列家守望的人,所以你要听我口中的话,替我警戒他们。”(7节)

七至九节再强调守望者的职任。以西结自己是受命为守望者,因为先知有守望的职任。耶利米书六章十七节:耶和华设立守望的人照管众民,那里的守望者是先知。在哈巴谷书二章一节,先知站在守望楼上,“看祂对我说甚么话。”“祂”在中译本指明耶和华。这是先知等候神指示的方法。以赛亚书廿一章六节起,“主对我如此说,你去设立守望的,使他将所看见的述说。”

守望的人是否也作祭司的工作?因为在献祭时可以求问神指示,正如诗篇五篇四节说:“早晨我必向你陈明,并要儆醒。”在原意为“早晨我必预备祭品呈陈在你面前,并要儆醒地守望。4

以西结明白守望是先知的工作,他必须留心听神的话,警告百姓。神一方面拔刀预备击杀罪人,施报除恶。在另一方面设立守望的人,使刀剑无效,杀不到人。在本章十一节,神说:“我断不喜悦恶人死亡。惟喜悦恶人转离所行的道而活。”这就是神的逻辑。

以西结忠于守望的职守,如耶利米一样,不断地吹角警告百姓(参阅廿一1322)。

“我对恶人说,恶人哪,你必要死。你以西结若不开口警戒恶人,使他离开所行的道,这恶人必死在罪孽之中,我却要向你讨他丧命的罪。倘若你警戒恶人转离所行的道,他仍不转离,他必死在罪孽之中,你却救自己脱离了罪。”(89节)

上节完全是照耶利米书六章十七节的话。现在特别是对以西结说,要他专对罪人警告。在本书十八章,是圣所敬拜中对生命的肯定:“你必定存活”(本章13节),是对义人的应许,来圣殿敬拜的人必须遵守法律。“你必定死亡!”在本章八、十四节以及三章十八节,是绝对的律法,为宣判死刑的话(撒上十四44,廿二16;王上一4616及耶廿六8)。神自己也宣布死刑,如在创世记二章十七节及二十章七节,凡违背特别的命令,就会处以极刑。

七节是先知对一般人,八节却是转向个人,促个人及时悔改,可免死亡。先知以西结在被掳人们之中,他有特别的责任,肯定他们存活,不是只宣判他们死亡。因此这里是希望的声音,使人们知道他们仍有生机,神继续向他们施恩,只是他们必须悔改归正,不但他们可以存活,先知也得保全自己的性命。

 

2 H. Bardtke, "Der Erweckungsgedanke in der exilischnachexilischen Literatur des Alten Testaments" in Von Ugarit nach Qumran, 1958, 1921.

3 H. Seidel, "Horn und Trompete im alten Israel unter Berucksichtigung der "Kriegsrolle' Von Qumran," Wissenschaftliche Zeischrift, 6 195657 589599, O.R. Sellers, "Musical Instruments of Israel,' The Biblical Archaeologist 4 1941 42f.

4 F. Kuchler, "Das priesterliche Orakel in Israel und Juda" in Abhandlungen zur semitischen Religions Kunde und Sprachwissenschaft Wolf wilhelm Grofen von Baudissin, 1918, 295f.

 

b耶和华的关念(卅三1020

“人子阿,你要对以色列家说,你们常说,我们的过犯罪恶在我们身上,我们必因此消灭,怎能存活呢?”(10节)

十节与十一节是针对以色列家,正如十八章开端,是以一种辩论的方式。但此处是百姓的哀告,随着有耶和华答复的话。从十二节起,是辩论,却带着训诲的口吻。这也与十八章相似,尤其是卅三章十七至二十节,几乎与十八章廿五至三十节完全相同。

这里有以色列家的话,他们是余民,是在五八七年劫后余生的百姓。他们完全以消极的哀叹,感到失望。他们自知有罪恶的重担,成为他们不堪负荷的压力(参照结十六、廿、廿三)。他们好似病痛在身,“我疼痛,大大拳曲,终日哀痛。”(诗卅八6)提到“消灭”,在本书四章十七节至廿四章廿三节,是圣洁法典的用语(利廿六39)。

“怎能存活呢?”好似引用以赛亚书二十章六节,表明极端的失望。他们一切的骄傲不复存在,求生的意志也都消失了。他们自知有罪,这样的重担无法卸脱,消灭是唯一的结局。神不必定他们的罪,祂无需审判他们,因为他们在公义之主面前,只有认罪,承认自己的罪恶过犯,不敢站立在神公义的面光之中。

“你对他们说,主耶和华说,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我断不喜悦恶人死亡,惟喜悦恶人转离所行的道而活。以色列家阿,你们转回,转回罢!离开恶道,何必死亡呢?”(11节)

耶和华对以色列家的哀告,作一番恩慈的答复,正如十八章廿三节与卅二节。前者是问题,后者是申明,并且也以起誓的方式: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这是千真万确的,决不更改。

神隐密的旨意是“喜悦”,这是生命的特质,祂喜悦的是恶人离恶而活,不喜悦恶人因恶死亡。可见恶人若及时悔改,仍有希望。

现在呼吁人们悔改,“转回”是悔改,正如“归向”神也有同义。两次“转回”不仅加重语气,也强调神迫切的心肠。重复的转回,在十四章六节,十八章三十节均曾提及。

“何必死亡呢?”以这问题作结,也是在十八章十三节,是有极强烈的语气。

可见这里有福音的呼召与应许,神公义的旨意永远都是积极的、正面的、肯定的。耶和华的公义不只是罚恶,更是赏善,甚至没有善,只要离恶,已经是神所喜悦的,神必赐给拯救的恩典。

“人子阿,你要对本国的子民说,义人的义,在犯罪之日不能救他。至于恶人的恶,在他转离恶行之日也不能使他倾倒。义人在犯罪之日也不能因他的义存活。”(12节)

从十二至十六节,先知仍对本国之民。这里是一个公义的原则,论生死的问题。5“倾倒”与“存活”成为尖锐的对比。倾倒是指死亡,而存活与拯救是指生命。“救”在本章九节外,也在十四章十四、十六、十八、二十节。这里的语句可联想十八章二十节,但不尽相同。

义不是一劳永逸的事,在犯罪之日,义就不能将功赎罪。恶也不是永远的,只要他转离恶行,就不致灭亡了。转离恶行,才是真正的悔改,完全的转变,神的救恩必会临到他。

“我对义人说,你必定存活,他若倚靠他的义而作罪孽,他所行的义都不被记念,他必因所作的罪孽死亡。”(13节)

这是根据十八章廿四节,但不尽相同,尤其是本节上。这里又是法律的用语:你必定存活,可比较十八章九节,那里是用第三人称。这样的宣判,并不保证将来。一有了罪,前功尽弃,人就因罪而灭亡。可见义是无法积存,能抵偿将来的恶。这就警告义者不可自恃,需要一直谨慎自守。

“再者,我对恶人说,你必定死亡。他若转离他的罪,行正直与合理的事。还人的当头和所抢夺的,遵行生命的律例,不作罪孽。他必定存活,不至死亡。他所犯的一切罪必不被记念。他行了正直与合理的事,必定存活。”(1416节)

十四至十六节是符合十八章廿一节起的论述。宣判的话必是第二人称:你必定死亡……但是论人们的情形,都用第三人称:“他”。

上节(13节)指义人犯罪的危害。但十四至十六节指恶人,虽被宣判,仍有悔改的机会而可存活。这里就构成一个尖锐的对比:十三节义人作孽,十四节恶人离恶,前者是否定的,而后者的救恩却是肯定的,他必定存活。

十三节并未叙述义人犯罪的细节,而在十四节起恶人离恶却十分具体,他必痛恨前非,不仅不再重复犯罪,而且行义,还人的当头,不可欺压穷人,有恩慈的心。任何偷盗抢夺的财物,都应归还赔偿。这两项在十八章七节也特别提及,有关生命的律例,好似十诫的内容(参考二十111321)。所谓生命的律例,原意为律例得以引往生命,就是走向圣所,有敬拜的宗教生活,就有良善的道德生活。宗教与道德是生命之道。他必定存活,不至死亡,他的罪也不被记念。

正直与合理的事,是指合法与正当的事。遵行律法,不干犯规条。律法还不只限制人的行为,更使人在律法的规范之内有自由,知道甚么是正当的行为。行这样的事必定存活。

先知在这里论述,以假定的方法来分辨,使善恶分明,生死之事划分得清楚,以十分激烈的语气教训与指导,无非促被掳的人急切离开恶道,切实悔改,努力向善,不必再背往昔罪恶的包袱,应该真正得着释放。这样先知就给予他们积极的盼望与安慰,使他们振作起来。

“你本国的子民还说,主的道不公平,其实他们的道不公平。”(17节)

以色列人不满耶和华,认为主的道不公平。其实他们的观念不对,可比较本书十八章廿五节。事实上十七章二十节是重复十八章廿五至三十节止,那里是用直接的言词,而此处(卅三)是以第三人称。十八章廿五节称以色列全家,但此处是先知本国的子民,在三十节再重复。

这里仍在答复本章十节以色列人的悲叹。十七至二十节依据十八章更为明显,再强调公义的神,要人们尤其在个人生活中,负宗教与道德的责任。

“义人转离他的义而作罪孽,就必因此死亡。恶人转离他的恶,行正直与合理的事,就必因此存活。你们还说主的道不公平。以色列家阿,我必按你们各人所行的审判你们。”(1820节)

十八、十九节两节,是十八章廿六、廿七节的撮要。此处所谓义人与恶人,原是根据过去的行径。但审判不是只审问过去,也查察现在。过去的义人可能是现在的恶人,过去的恶人可能是现在的义人。这些都是在乎人于善恶之间的抉择。

义人若能坚持他的义,决不转离,他就必不受审判,没有死亡的威胁。但是他转离而作恶,虽偶而被过犯所胜,可能不知悔悟,终于走向灭亡之途,不能自救。

恶人若有决心弃旧更新,真是回头是岸,当机立断离弃罪恶,然后遵行律法,行正当的事,他就必因此存活。这是神对他的期望,神一直为他预备赦罪之恩。

所以以色列家不必辩论,不必强辩神不公平。神的公义是报应的,必按各人所行的审判与报应,因为祂决不以有罪为无罪。这正如诗人所说:“主耶和华阿,祢若究察罪孽,谁能站得住呢?但在你有赦免之恩,要叫人敬畏你。”(诗一三○34

神要派先知为守望者,使他警告本国的民及时悔改,这是先知应忠守他守望的职任。这里说明神的怜悯加以阐明,因为神正在施行审判,刀剑已经伸出进行杀戳,人的存活已无可保障了。但是神不想战争好似天空的闪电一般,迅速地来临,使人无法避脱。祂却安排警告者先出来阻止,不让杀戳立即发生。在神许可的刀剑与毁灭之中,却另有不同的,甚至更坚强的旨意,祂真正的喜悦是和平与生命,甚至在罪人身上也可实现。

因此,守望者必须宣告,人们也必须看见神的审判与死亡的阴影出现在地平上,他们知道已经被定罪,等候极刑了。他们已经放弃希望,但是神要藉先知传信,让他们还可以希望转机。死刑已经宣判了,神的事也早已定规了,却仍给予悔改的机会。他若归正,就必因此存活。

这是呼吁,要他们悔改,悔改不是逃脱,因为这是关乎生命的全部,在行为上必须切实清理与补偿,还债赔偿,将一切前非对付清楚。归向神,神也必归向他。这正如诗人的话:“在祢那里有生命的源头,在祢的光中,我们必得见光。”(诗卅六9

 

5 W. Zimmerli, "Leben und Tod' im Buche des Propheten Ezechiel," Theologische Zeitschrift, 13 1957 494508.

 

二、耶路撒冷败亡(卅三2122

这段只是一个非常短的报告,就是有关耶路撒冷沦陷的消息。以内容来说,是应在廿四章十五至廿四节之后。先知听见逃难的人前来报告,其实在那人未到之前,已经听见耶和华的话,神的灵开他的口,使他可以发言。开口是在六章六十三节及廿九章廿一节也曾提说。

这两节经文至少说明,先知以西结当时确在被掳之地,不在耶路撒冷。

“我们被掳之后十二年十月初五日,有人从耶路撒冷逃到我这里说,城已攻破。”(21节)

从耶路撒冷逃出来的人报告,逃难的人有的是被掳的,照六章八至十节所用的字。但在十四章廿二节是剩下的,就是六章八节又一用字,中译词也是剩下的,在别处译为“余民”。他们都已看见神的审判,见证神的公义。照字义来说,逃难的人是脱离刀剑,没有在战争中死亡,而秘密自动地逃出来。可见此节这逃出来的,不是被掳的,那些逃出来的人,为逃避巴比伦的杀戮,但仍逃到巴比伦之地避难。可见他们实在走投无路,虽然有些是逃到埃及去。

研究日期,这是被掳之后,大概是指“约雅斤王被掳”(一2及四十1)。这里说我们被掳,可能是指同一事件。根据列王纪下廿五章二节起及耶利米书三十章二节及五十二章六节起,城破是在十一年四月初九日。列王纪下廿五章八节起,城被焚烧是在十一年五月初七日。耶利米书五十二章十二节的记载,是在五月初十日,日期前后相差不多,却不尽相同。有人将以色列与巴比伦的历法比较,认为差距很大6。从城陷至逃来的人报告,究竟相隔多久,有的估计约半年左右。7从本节与卅二章十七节比较,原来的日期应为十一年,不是十二年。8看来自城陷之后,不会隔很久,就有逃难的人来报告。

“逃来的人未到前一日的晚上,耶和华的灵降在我身上,开我的口。到第二日早晨,那人来到我这里,我口就开了,不再缄默。”(22节)

照撒迦利亚书八章十九节,十月禁食的日子,为记念圣城被毁的国难。可能正是在那日子,逃难的人来见先知,先知就开了口。

耶和华的灵或手降在先知身上,是常有的经验。但在三章十四节起,神的手在他身上大有能力,使他在整整七天不能说话,这里记述先知在头一天晚上不能说话,第二日早晨逃难的人一来他就开口了。

这是一种极大的改变,现在他可以自由发言。这种改变是有意义的。在十六章六十三节,有羞辱就不再开口。但在廿九章廿一节,当以色列家的角发生,重新有了力量,先知就可在他们中间开口。现在先知开口,也表明以色列民族的复兴是有了希望。先知可以开口,也证明耶和华与先知同在,站在他旁边,证明先知的信息有神支持,决不徒然返回(参阅六10及十四23)。

这两节经文说明两件事,见证与职事,逃难者的报告与见证,先知开口再有话语的职事。话语为表明神的公义(四十一26起,四十四7,四十五21及四十八3)。话语本身与历史是相连的。当世人目睹以色列的败亡,实际听见神的呼召,让他们知道神怎样向以色列宣告,也向世界宣告了。

 

6 C. Steuernagel, Lehrbuch der Einleitung in das Alten Testament, 1912, 576.

7 Ernest Kutsch, "Zur chronologie der letzten judaischen konige," Zeitschrift fur die alttestamentliche Wissenschaft, 71 1959, 274.

8 W. Zimmerli, Ezekiel II, 192193.

 

三、两项额外信息(卅三2333

本段以“耶和华的话临到我说”开始,可分为两个分段,每段都是耶和华呼唤先知的话:“人子阿”(2430节)。时间应在耶路撒冷败亡之后。

 

a审判临到那些遗留在犹大的人们(卅三2329

从廿三章廿九节,是以辩论的方式讨论人们的观念,廿四节是引述一段的说法(好似十八2)。信息本身应为廿五至廿九节,从廿七节是审判的话。誓言作为开端,认识的形式作为结语。廿五、廿六节是两个相似的问题。另一种方法来研究,廿四至廿六节为辩论的方式说出人心的看法,然后加以解释与分析。

这些话是先知在巴比伦向耶路撒冷的居民。这些居民是遗留在那里的,他们以为在圣城有安全,其实神的审判继续在他们身上。

“耶和华的话临到我说:人子阿,住在以色列荒废之地的人说,亚伯拉罕独自一人能得这地为业,我们人数众多这地更是给我们为业的。”(2324节)

耶路撒冷城已经陷落,成为荒废之地。在那里的人以为他们逃过两次浩劫:五九七年及五八七年的,所以他们的想法,又回复以往传统的观念。他们是根据耶和华对以色列人所施的慈爱,以为这是神向列祖的应许,将这地赐给他们的祖先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申一8,六10,九5,卅20,卅四4)。耶和华是他们的神(申廿九12)。从申命记的观念,摩西求神记念他们的祖先(申九27)。神向列祖所应许的,必然实现。这就使我们明白,在以色列危难的历史中,亚伯拉罕的名必定实现,在以赛亚书四十一章八节,“惟你以色列……我所拣选的,我朋友亚伯拉罕的后裔。”另在该书五十一章二节,“要追想你们的祖宗亚伯拉罕……独自一人的时候,我选召他。”此处亚伯拉罕独自一人能得这地为业,可参考申命记六章十八节,十二章廿九节以及十六章二十节。得地为业,在以西结书曾出现有七次之多,都是着重神对列祖的应许。

在留居本地的人们,神的应许向列祖的不致落空。地业仍是可保留的,他们不能失去,在十一章十五节,留居在耶路撒冷的人们,对被掳的人说,你们远离耶和华吧!因为你们是被动离开耶和华之地土。对我们来说,这地是赐给我们为业的。所以他们强调这地业的权利,他们自以为安全,人数众多,耶和华一定仍施恩给他们,使他们有十足安全的保障,神继续与他们同在。

“所以你要对他们说,主耶和华如此说,你们吃带血的物,仰望偶像,并且杀人流血。你们还能得这地为业么?”(25节)

先知现在指出他们的罪,因为他们没有遵行律法,不信守圣约。律法是禁止吃带血的物(利十九26及撒上十四32)。在本书廿二章一至十六节指责他们流人血的罪。在耶和华与挪亚立约中,禁止流血,也禁戒带血之肉食(创九46)。

仰望偶像,在十八章六节及廿二章九节,特别提到在山上吃祭偶像之物。这宗罪与流人血的罪连在一起。他们既干犯律法,又怎可承受这地为业呢?得地虽为神的恩典,但应有属灵生活来配合。

“你们倚仗自己的刀剑,行可憎的事。人人玷污邻舍的妻,你们还能得这地为业么?”(26节)

倚仗刀剑,必指强暴,性与暴力又联起来,因为他们淫乱的事极为普遍。在六章九节淫乱似乎指属灵的堕落,拜偶像与行邪淫是连在一起的。十八章六节提到义人不在这些事犯罪。

犹大经长期战争之后,人们在道德上越来越低落,有许多不法的事。在耶利米书四十一章及五十二章三十节,尼布甲尼撒王第二十三年(约在主前582年),巴比伦再来掳掠,也是说明神的刑罚没有停止,他们犹大人的罪恶甚多,他们又怎可得地业呢?

“你要对他们这样说,主耶和华如此说,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在荒场中的必倒在刀下,在四野间的必交给野兽吞吃,在保障和洞里的,必遭瘟疫而死。”(27节)

在誓言的方式中,足见耶和华以极迫切的心肠说忿怒与伤心的话。审判有三方面,刀剑、野兽与瘟疫(参考五1212,六11起,七15,十四12起)。但这里特别提起三种地方:荒场、田野与保障。在荒场,是重提廿四节。在田野,有七章十五节及廿六章六、八节。在保障和洞中,可参考士师记六章二节。在耶路撒冷沦亡之后,人们为避免巴比伦的占领军,极无定居,到处避难漂泊。但是他们仍旧无法逃脱神的审判。

在田野、荒场及保障,可说都是荒废之地。他们在神的审判之下,会遭受接踵而至的灾祸。 

“我必使这地荒凉,令人惊骇。他因势力而有的骄傲,也必止息。以色列的山都必荒凉,无人经过。”(28节) 

本节提到这地荒凉,使人联想六章十四节的话:“他们的地从旷野到第伯拉他一切住处,极其荒凉。”(参考十五8,廿九1012,卅二15),在三十章七节预言埃及的荒凉,是神审判的结果。

以色列的山,在六章二节已经提说。他因势力而有的骄傲,可参考七章廿四节,已经止息了,先知也这样预言埃及的实况,在三十章十八节。

“我因他们所行一切可憎的事使地荒凉,令人惊骇,那时他们就知道我是耶和华。”(29节)

荒凉确是神施行的审判,他们干犯的罪主要的是宗教方面,行一切可憎的事。他们看见审判才惊恐起来,这样才认识耶和华和祂的公义。

先知在此明显地要犹大人省察。他们遗留在本地,没有被掳,并不说明他们能蒙恩惠,相反地,他们应该看到神的审判并未中止,仍在继续中。事实上他们并未离开恶道,所以他们的安全并不可靠,地业也不再是他们的了。即使是他们的,也已荒废无用。他们在神的丰富中,却是贫穷的,连他们所有的,也被夺去。

他们的罪乃是在偶像上,不虔必带来不义,所以性与暴力仍不消失。淫乱是宗教的:“邪淫”,也是道德的:“玷污”。他们怎可承受神的产业?这种自我安慰的错谬是不实际了,因为面对审判,只有承认耶和华的公义。

 

b严责那些误用先知职分的宗教徒(卅三3033

这是以西结向那些假先知的责备与警告,三十至卅二节似有哀歌的形式。在卅三节算是结语,似是神慰藉的话。假先知以甜言蜜语来欺哄人,使人们都乐意听。但是谎话是不能持久的,到真先知的预言真的应验了,人们才警觉过来,知道真先知才有发言的价值。

在十四章三节及二十章三节,先知以西结回答长老的求问,十分严正,毫不留情。在第八至十一章的信息,他向被掳的人们所说的,也是极不温和的话,预言审判的预言。现在已经是被掳之后,先知的信息更不必含蓄,可以更坦率的来说明一切。

“人子阿,你本国的子民在墙垣旁边,在房屋门口谈论你,弟兄对弟兄彼此说,来罢,听听有甚么话,从耶和华而出。”(30节)

耶和华已经开了先知的口(22节),他必开口传讲耶和华的话。在墙垣、门口等地,都是较为隐秘之处,他们曾经暗地论断先知,现在又跑来听听他所讲的话。这本来是先知的心愿,要呼唤人们来听信息(六3,十三2;参阅摩三1,四1及五1)。走来听先知的,是被掳的人群中,一些自认为先知的人。

“他们来到你这里,如同民来聚会,坐在你面前彷佛是我的民,他们听你的话却不去行,因为他们的口多显爱情,心却追随财利。”(31节)

他们不是少数,可能有大群的人,来到先知面前坐下来听(八1,十四1,二十1)。他们心口不一致,是一种不正当的动机作崇,他们的目的是追求财利。但是在口头上似乎是很柔顺,表明他们愿意接受,其实他们口是心非,无意接受。

他们听了真先知的话,再经过一番做作与改变,当作他们的讲法,以此牟利,作为得利的门路。以西结希望他们顺从遵行,而他们完全没有这样存心。

“他们看你如善于奏乐声音幽雅之人所唱的雅歌,他们听你的话却不去行。”(32节)

他们带着一种娱乐的心情来听信息,好似来欣赏音乐歌唱。他们当先知是歌唱者,持着乐器唱美妙的情歌。先知也确实唱爱情之歌,如以赛亚(五17)。其实所谓情歌,仍是指耶和华的慈爱,将信息以音乐的方式来表达。但是以这种娱乐的态度来听先知的话,基本上来说并不正确。先知的话不是只听,因为人听道,必须要行道,真理是必须付诸行动的。

“看哪,所说的快要应验。应验了,他们就知道在他们中间有了先知。”(33节)

先知对于人们那种态度,一定感到困惑。假先知以鱼目混珠,将预言变质,使真先知感到挫折与失望,但是神要来挺身而出,为祂的真仆人辩护。辩护的方法是将真相表明,将预言予以应验,有十足的凭证,证明神藉先知传扬的信息,证明神的心意是在先知身上,使先知的话更为可靠。人们不但应该听信,也该听从,并且遵行。

神要人们知道,在他们中间有真先知,不可以伪乱真。先知的真假是可由他的信息中看出,可参阅申命记十八章廿一、廿二节以及耶利米书廿八章九节。

先知被人误会与轻忽,原不足以为奇。人只注重外在的安全,不重视内心的平安。人们可以听道,甚至乐于研究与欣赏。但是遵守与行动就不是那么简单了。所以传道人容易灰心,以为所作的,都是徒劳无功的。其实不然,出于神的,神必负责。神要先知传的,看来似乎不具体,但是这些必会应验实现。神要支持传话的人,使人们到时看出真先知有存在的必要,且继承前辈,向当时当地的人,传讲真道。

──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以西结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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