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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以理书第五章

 

伯沙撒之筵席(五14

(一)

作者在这一章中,接第四章对尼布甲尼撒的骄横的描述之后,便对他的‘儿子’伯沙撒的傲慢,也作出生动的描绘。这一段经文的真实性,导致许多争辩(请看批注4──五章一节{\LinkToBook:TopicID=179,Name=五章一節})。在圣经以外的资料说明,从来没有人承认他是‘王’,他也不是尼布甲尼撒的儿子;实际上,他乃是巴比伦的最后一个君王拿波尼度的儿子。不管真相如何,他现在被描写成越过他的本位,并以傲慢的轻率的行为表现他一点也不像王室的人。

(二)

不过伯沙撒的傲慢,并不是使作者困扰的主要原因。比这种事更坏得多的,是他亵渎圣物的可怕行为,他在饮宴的时候,使用尼布甲尼撒从耶路撒冷圣殿所掠夺的器皿;根据以斯拉记一章九节以下记载,这些器皿总共不下五千四百多件,主要的是金银的酒杯与碗盏等类。

在那个时代整个的东方世界,常见类似的大宴会,那些宴会──正如这里所记的──有时会邀请妇女参加。我们不知道伯沙撒王这一次所举行的特别宴会,究竟是甚么性质,或者他到底想庆祝甚么。它可能含有一种尊崇巴比伦人之神玛尔杜克(Marduk)的宗教崇拜,或者这只是一次国宴而已。但即使是举行国宴,仍然会有明显的宗教内涵,他们要在宴会之中向诸神奠祭。不管怎样,这班狂饮之徒‘赞美金、银、铜、铁、木、石所造的神’。表明宗教仪式成为‘世俗化’的事件,已为主前第二世纪的读者所非常熟悉,并且使耶路撒冷忠信的犹太人忧虑,在那里犹太人青年和外邦青年,比武竞争。在那种竞争中,必然会同时举行一种宗教仪式;在那种仪式之中,会向异教的神祇献上许愿之礼物,并且向他们浇上奠祭以表尊崇。

就连参加那样的狂饮,都算是极坏的事。而像伯沙撒所做的,则更是亵渎圣洁的 神!那是个盛大的宴会,有一千大臣与妃嫔参加。在开始饮酒的时候,伯沙撒觉得高兴,就吩咐人将尼布甲尼撒从耶路撒冷的圣殿中所掠的器皿拿来,给他和宾客作酒杯与碗之类。这件事会使在安提阿哥时代的犹太人感到特别的难过,在他们初读这本书的时候,就会想到不久以前,亚细亚王西鲁歌四世(Seleucus )的大臣希里和多乐(Heliodorus),就想劫掠耶路撒冷的圣殿,并且想将其中的财物掠走(请参看玛喀比传下卷三章十节以下)。而更为接近的,是安提阿哥本人就曾经亵渎圣殿,并且将仍然存留的金银器皿以及其它财宝一并带来(见玛喀比传上卷一章二十至廿八节;下卷五章十五节以下)。

在但以理书的作者看来,伯沙撒的这种行动,全然是亵渎 神。他不单单亵渎圣物,并且也亵渎 神本身,他以为被征服的百姓的 神,可以不放在眼里,所以用骄横的话加以嘲弄。当时普遍认为 神是站在‘强大军队’一边的,如果一个民族被打败了,那么他们所信的神便不可信。以色列人被掳的经历,使这种看法有了极大的改变。他们体验到 神更是常常站在被打败、被压迫、受奴役之人一边。这也是基督的教会跟从钉十字架的耶稣所走的道路的经验。 神的大能在十字架上得到最大的彰显(请参看:林前一24),因为祂的力量是在人的软弱上显得完全(林后十二9)。

(三)

我们看见伯沙撒的傲慢态度,以及亵渎圣物的行为,有一个突然的、戏剧性的后果──一逼个‘国王’就在他饮宴的那一夜被杀,他的国度也归于别人(见五30以下)。这里所提的是波斯的古列王,在主前五三九年攻占巴比伦。按照所谓的‘拿波尼度年代志’(Nabonidus Chronicles)记载,这件事发生于拿波尼度在位的第十七年,国王刚从提玛回来,刚好在这个悲剧事件之前。我们在以后还要再看一些与这件事有关的历史性的问题。我们在这里只要注意到,但以理书的作者相信,以色列虽然是一个被打败了的民族──不管他们是在拿波尼度的时代,或是安提阿哥时代──以色列的 神仍然在掌权,不单单管理他们自己的事,也照样管理征服他们的国家。人嘲笑 神的君尊,并且瞧不起祂的权威,只带给本身迅速且必然受到的审判。

在表明这种信念上,但以理书的作者与旧约先知的传统的看法一致。君王和民族,不管是否认识 神,皆在 神的掌管之下,到了时候,必受他们当得的报应。

在耶和华的庄严宝座前,
各族皆当乐意向祂下拜;
当知道独有耶和华是 神;
祂既能创造,也能毁坏。
(以撒·华特Isaac Watts

在墙上写字(五59

(一)

接下去的故事情节,是令人害怕的奥秘事的真正传统!在平静的气氛下,在灯光的映照下,突然有一只好似神灵的手指,在粉刷了的白色墙壁上开始写字。伯沙撒惊得魂不附体,双膝打颤。圣经虽然还没有告诉我们,他所看见写在墙上的是甚么字,但总可以确定,那是奥秘而骇人的字。他吩咐行法术的人,立刻来到他面前。

这一班行法术的任务,正如在第二章的尼布甲尼撒的梦,是要他们做两件事。他们首先要讲出他所做的梦,然后要解释这个梦的意义。这里,行法术的人,首先要读出这个指头所写的字,然后再解释它的意义。关于这两方面,等这章末了再作解释,读者请把它们停放在那里。

在这个故事中,伯沙撒在较宏大的气派下,现在对凡能够解释这奥秘之人,提供极大的赏格。这个人必身穿紫袍(有如以斯帖记的末底改,见八15),并且项上戴上金炼(好似古时的约瑟一样,请看:如四十一42)。除此之外,还要使他在国中‘位列第三’──一种含糊的措词,可能指在国中,除了伯沙撒和以后要提到的王太后以外,成为全国的第三号重要人物;或者说,有如迟些(六章二节)所说的,大利乌王在全国设立三个总长;而这里的位列第三,可能是在三名总长之中的第三位。另外还有人认为,这可能反映巴比伦王在他的军中设立第三名指挥官的称号,或者它可能暗指,在起初的车辆之中,除一位御者与一位勇士以外,还有一位‘骑士的随员’(the squire)。由于有了许多的提议,所以失去了那些看法的意义,现在只把它当作一位高级的官员。不过,不管人采用甚么解释,它的意义是清楚的。

伯沙撒不久就明白,有些事是金钱和晋级所买不到的。他在他的专业术士之中,想寻求的智慧,就是买不到的事例之一。他们面对一个太太太难的问题。学问和训练虽然有用处,但它们并不能解决 神所干预的奥秘,这就是他们所面对的。他们需要的乃是启示与真知灼见,这是只有 神才能赏赐的恩赐。这种背景现在是给属 神的人但以理再次的出现作安排。

(三)

正如但以理解释的, 神的指头在墙上所写的字,乃是一篇审判的信息。伯沙撒在对待 神和祂殿中的器皿的事上,都以横暴的态度行事。祂妄想审判 神; 神却要审判他。

这也是彼拉多所遭遇的情形,当主耶稣被带到他面前时,看起来是他审判耶稣,其实是他自己受了审判。 神和 神的儿子,可能被人虐待,被嘲笑和否认,但是那个控告者站在祂的面前,却好像一个被告者。史巴尔(Victor Sparre)在他所著的黑暗中的火焰(The Flame in the Darkness)一书之中指出,画人像的画家,和别的艺术家不同,他们使用反面配光的方法,并且大胆的解释说:‘在十四世纪的乌雪罗(Uccello)提出配光法,使画家在表面光泽点,集中画出线条,以创造出一种想象的空间。观察者审判这个世界。但是人像的画家把观点和角度倒转过来。他们的所有线条都在这图画中出现,而观察者就站在这幅画中。现在是这幅图画注视这一名观察者。这一幅画不是被放在天秤上秤出它的份量,而是藉观察者。’这就是伯沙撒的经验;也是许多人,当他们面对伟大的 神之经验。审判的方向从 神那里正确地指向人:

移动的指头在写字;并且已经写好了。
继续在移动:不凭你的敬虔或才智,
能够涂抹半行字,
你的一切眼泪,也不能将其中的一个字洗掉。

(摘自爱德华·费兹介路Edward Fitzgerald的奥玛开阳Omar Khayyam编者按:费兹介路是十九世纪英国的诗人;奥玛开阳则是中世纪波斯的诗人和天文学家。)

但以理站在王面前(五1023

(一)

这一段经文现在向读者介绍‘这一位王后’,或者不如称之为‘王太后’,一位显然在朝廷有地位之妇人,因为她有权柄前来参加筵席,别人皆要恭候听她的话,并且随时照她的建议去行。为支持这里的经文所指的是王太后,所以有人指出:国王的妻子们,已经在宴会场所(参见3节),而她的风度和她对伯沙撒讲话的样式,更像是出于‘母亲’之口,而不像是‘妻子’!尤其是在她讲到他的父亲,在这里说伯沙撒王的父亲是尼布甲尼撒。如果按照这种情形,她就是尼布甲尼撒的遗孀,所以,到她年老时候,国王和大臣皆特别尊敬她,并且不敢违背她的吩咐。在旧约以及圣经以外的许多数据,皆证明这里所给的尊祟和地位是给王太后的。

(二)

这位王太后听到,或者有人把宴会厅中所出现的奥秘的事,以及巴比伦国中专业的哲士,皆不能成功解释的事告诉了她。她就去劝伯沙撒不必惊慌,并且告诉他,有一位名叫但以理的,他在尼布甲尼撒的时候,就证明了在解释这一类奥秘的事情上,有才干。她描述但以理蒙尼布甲尼撒亲自使用的情形。因为在他里头显然有圣神的灵,又有聪明与智慧,所以尼布甲尼撒王立他为术士、用法术的,和迦勒底人并观兆的领袖。王太后也提到但以理的三种特别的能力或是技巧──能圆梦,解谜语,与解疑难。第一项是自行解释,并且在第二章与第四章皆有许多例子说明。第二项是指‘谜语’,或称为‘难懂的话语’,它里面包含暗昧不明的,或是需要煞费脑筋猜想的句子。可能是有关一般的生活,或许是某人、或某事,这些唯有‘智慧人(哲士)’才能使人明白。在一本比但以理书早些的便西拉智训中,作者用以下的这些话,描写‘智慧的文士’:

他必求古人的智慧,并研究先知的书籍;
他必留心名人的言论,深通寓言的奥秘;
他必探索箴言的精意,熟知譬喻的隐微。
(便西拉智训卅九章二至三节)

第三项技巧,照字面就是‘解开难解的结’。有人认为‘结’这个字,在别的地方是用来指行魔术的用的符咒,‘捆绑’受害之人,所以这里但以理的恩赐,可以指他有粉碎行魔术之人所用的符咒之力量,并使被害者得释放。但是在另一方面,这句话可能指解开‘多节’的问题──正如在这一章里写在墙上不久将解答的情形。

好像以前几次,但以理的进见,一直被阻延到‘心理上成熟’。最后他被引到伯沙撒王的面前,国王对他说话,好似不太认识他似的,虽然他早已听闻但以理的名声。国王的友善以及他提出奖赏,皆被但以理断然的拒绝,他劝伯沙撒王将赠品归他自己──他显然不想伯沙撒王把他以后领受奖赏看得太认真!但他指出的要点,本书的读者可以清楚的看到──不管国王是怎样的强大,也不管他赐给甚么,属 神之人总不讨好异教徒君王,不向他叩头。他要讲他必须讲的话,就是从耶和华所来的话!

(三)

所以但以理教导伯沙撒王! 神曾将国位、大权、荣耀、威严、赐给他的‘父亲’尼布甲尼撒,所以各族的人都在他面前战兢恐惧。他既是有绝对权柄的君王,就可以随意生杀他的子民,但是他行事狂妄和骄傲,把他自己当作 神! 神已经指示他,他不仅一点也不像 神,并且连做人的资格都没有。尼布甲尼撒不仅不谦卑他自己,反而心地刚硬。上一章所记载的, 神对他的审判,这段历史在这一章里面现在重演。这种审判继续执行下去,直到最后,到他认识至高者在人的国中掌权的时候为止。

伯沙撒的情形,是多么的不同! 神并没有高举伯沙撒;但他高抬他自己(23节)。还有一件事,他没有从过去的历史学到功课,也没有把临到尼布甲尼撒身上的事当作自己的鉴戒。他不单像他的‘父亲’以前所行的,高抬他自己,他更犯了一种亵渎圣物之罪,他竟敢使用圣殿中的圣器皿,他又敬拜那不能回应的偶像(请参看:申四28;廿八3664;诗一一五48;一三五15节以下),他又不尊重那赐他一切之 神。

这一章预备了,下面就要说明奥秘的信息。

解释所写的字(五2428

(一)

但以理对伯沙撒作了苛评以后,现在叫他注意到墙上所写的字本身,以及写那些字的神秘之手。他对于这只手的解释,是清清楚楚地──那是由 神所发出来的。他宣布 神的审判,以及对伯沙撒王所要施行的刑罚。也就是这一只 神的手,管理他的一切动作存留(请看23节)。

但以理于是再读出墙上所写的字,这是迦勒底的专业哲士所不能读出来的。解经家曾经想出许多的方法,来解释他们的困难,例如,说那些是会意字,密码字,或者是一种奇怪的字等等。我们虽然不能肯定的说,他们读不出那文字的原因究竟是甚么,但很可能亚兰文是无元音,由于这一个事实,那就是说,他们的文字只有子音,并不包括表示元音的记号。这种习惯直至今日,就如希伯来文和阿拉伯文的报纸都是这样。他们的文字,通常是没有元音子母。只是在对于字义深表怀疑的时候才写出元音。除此以外,在墙上所写的字,在字与字之间也没有空处,这对巴比伦的哲士来说,就是外国文学。但以理则能把所写的字断开,区别可认识的字,并把它读出。那些字是mn'mn'tql and prsn这些字可读作‘弥尼、弥尼,提客勒,毘勒斯’mene mene tekel and parsin(在英文钦定本的最后一个字之前,是英文字母U字,表示‘和’字)。

墙上所写的字实在是难认也不容易发音。但是那些字是甚么意思呢?就这些字来说,他们的意义似乎非常肯定的,它说的是三种不同的重量或钱币,弥尼是弥那(Mina),提客勒是舍客勒(Shekel),(是一弥那的六十分之一),毘勒斯(是乌法珥新的单数形式)是半弥那。在我们的圣经之中,弥尼用了两次,不过在以后的解释之中(在史学家约瑟夫的记载,以及某些其它的版本)都只提这个字一次。有人认为这个字第一次出现,不应当作为名词‘弥那’的意思读出来,乃要当作动词‘数算’或是‘计称’的意思而读出来。所以这些字应当这样地读:‘数算一下,一个弥那,一舍客勒,一对两个皆是半个弥那的重量钱币’(毘勒斯是两种用法)。

但是,我们可能会问,那些字要点究竟是甚么?这些字有甚么意义呢?有人指出,这些字有一个代表性的意义:他们代表某些君王和某些国家。在他勒目(犹太人接受古代律法及遗传之法典)之中见到对这种说法的支持,那里用(银两的)重量,说明人的价值或相等于多少。所以把一个好过他父亲双倍之人,描写为‘半弥那之子,一弥那之人’。按照在墙上写字的计算方法,我们就可以说,例如,尼布甲尼撒的代价如果值一弥那的话,和他的儿子伯沙撒比起来,伯沙撒则只值一个舍客勒,而玛代人和波斯人,他们每人则可能值半弥那。还有人提出许多可以互换的名字,不过我们在这里不用理会。这个故事的真正要点,并不在于这种(大众化?)重量的美观或好听,它的重点乃在于但以理即将把他的解释取代它们。

(二)

我们在研究这种解释的时候,再一次看到明白这文字的关键,在于知道亚兰文(和希伯来文一样),能够以不同的发音,来读它所写出来的子音,而改变它的意义。但以理就用这个方法,把名词当作动词来解释。‘弥尼’这一词在这里被用作‘计算’或‘数称’──这个解释就是: 神已经数算伯沙撒国的年日到此完毕。‘提客勒’变成‘称一称’──伯沙撒被 神放在天平里,显出他的亏欠。‘毘勒斯’变成‘分开’,其解释就是 神将他的国分裂的意思。在最后一个字的解释中,有一个双重字谜,因为Prs这三个子音,也可以读成‘波斯’。这样,解释有两种用法的毘勒斯这个字,就不仅仅说伯沙撒的国度要被‘分裂’,并且说 神要将他的国度给予波斯人,以及与波斯有密切关连的玛代人。

(三)

这个‘比喻’的教训──正如它的解释──与但以理已经给予伯沙撒的‘教训’一样。 神的审判是必定的。 神的磨石虽然在慢慢的转动,但却要把放进磨心的东西磨得极其细小。 神的报应必然要临到像伯沙撒王这样的人;他把掌管人类生命和一切行动的 神,全然不放在自己的眼里。君王或是统治者,皆无例外。而且, 神‘多给谁,就向谁多取’(路十二48)。至高的 神永远在人间掌权。外邦的宗教可能描绘人的灵魂被放在天平里,称它的重量,就如埃及人的宗教,就有这个习惯。但 神也把国家放在天平里称;祂把他们当成虚无,在这些国家不遵行祂的旨意、轻蔑祂的时候,祂就将他们分开,并当作掠物赐给别人。

犹太人在安提阿哥的统治之下,当他们在苦难之中读到这些话,一定会感到这是给他们的美食。对于安提阿哥以及他的家族也是一样, 神的字已经清楚而无误地写在墙上。他的末日必然会很快来到。他的国度看起来虽然强大且存留长久,也必定要被‘数算’、‘在天平称’、和‘分裂’。耶和华的手必然要做这件事!

白德斐(Herbert Butterfield)在他所著的基督教与历史(Christianity and History)一书之中有一章,题为‘ 神在历史中施行审判’。他在那一章里面宣称:‘我们现有的整个体系,以及我们文明的实际结构’,都在 神的审判之下。虽说是这些体系和制度受 神谴责,‘但在它的最底层,乃是人性本身的不足,而必须受 神的审判;因为将来到了时候,在这些组织之中,乃是人性会发现漏洞,人性把 神所赐的事实加以滥用’。他接说:‘历史的审判,会重重的临到那些以为自己是神的人身上,他们以为自己可以改写历史,改变天意,倚靠人手所定的制度,并且敬拜他们自己的手所造的;他们说,是他们右臂的力量,使他们得胜。’

但以理与玛代王大利乌(五2931

(一)

但以理的卓越的智慧和悟性,获得证实以后,他就获得伯沙撒王所应许的赏赐,并且在全国之中,被升到一个荣耀的高位。国王虽然可以随自己的意愿,管理他们的下属臣民,但是在他们以上, 神又随祂自己的意思,管理所有的君王。那些君王对他们的臣民虽可能操生杀之大权,但他们也要顺服 神的权能。伯沙撒王一声令下,臣仆就遵命而行,而但以理也获得赏赐。但 神的命令一旦执行,伯沙撒就在当夜被杀。伯沙撒看来对他自己的行动,似乎是始终麻木的一错到底,没有因但以理的斥责而受感动,也没有悔改他的罪。我们听到在这些话中的另一个回音:‘无知的人哪,今夜就要你的灵魂’(路十二20)。

这里所提到伯沙撒在夜间被杀的事,在希罗多特(Herodotus)与色诺芬(Xenophon)所写的历史中得到一个响应,他们虽然没有直接讲到巴比伦的这位君王,或者是他的死,他们却论到巴比伦的沦陷,是出于波斯军队的夜间的攻击。按照传统的说法,这件事是在巴比伦君臣、王后与妃嫔等人,在欢宴、狂饮之时发事的,在先知责备巴比伦的预言之中获得证实,那些经文是:赛廿一110;耶五十一3957

这样看来,但以理给伯沙撒王所宣布的审判,就有一个立即可见的应验。伯沙撒的被杀,是 神用于警告所有君王与首领,谁胆敢向 神的权柄挑战,或者不理会 神的统治,而狂傲的任意妄为,皆难免受 神的刑罚。 神的审判是必然的。让安提阿哥与他的追随者,都受到鉴戒吧!

(二)

三十一节的含意深长的脚注,引出一个新的人物,同时也带来一个新的历史性问题:这位玛代人大利乌是谁,他怎样能配合当时的历史情势?(请看批注5──五章卅一节{\LinkToBook:TopicID=180,Name=五章卅一節}

据我们所知道的,在这个时期(主前五三八年),没有一个王的名字叫做大利乌的。实际上,除了但以理书在这里以及以下的章节中,提到有这位‘玛代人大利乌’的存在以外,似乎没有其它的历史凭证提到他。照样,如果反驳的话,在巴比伦的最后一个君王拿波尼度,与波斯的头一个君王古列之间,也似乎找不到一个玛代王国(Median Kingdom)。

面对这样的问题,重要的是注意到但以理书的作者,并不太多的注意于历史性过程的精确,他特别注意的乃是具有说服力的属灵的衡量。他是从神学的眼光来写历史。为这个目的,他把传统、传说,以及可以证实的历史性事件,将它们编织成他自己的故事模型。这是不关‘真实’或‘不真实’的问题。他并不是一位现代的历史家,把事实找出来,把每一项皆与可以证实的凭证来仔细查验。他只有一项工作要做的,故事讲述者──反映出 神处理人的事务之方法,把他自己对 神在人间掌权,以及祂的国度之大能的极深的信念告诉别人;讲一句及时的话语,好鼓励并坚定在大患难中的犹太同胞,向他们保证, 神必然与他们同在,并且要帮助他们渡过危难。

罗莱(H. H. Rowley)对这一段经文详尽的审查以后,作了下面的评注:‘ 神是极伟大的,虽然我们有各种不完美的思想,和虚伪的盼望,祂还是能使用我们,作为事奉祂的器皿。这卷书没有一点错误,它不是对我们这样说。正是由于它里面的历史性的错误,才使它对我们内心所讲的宗教性信息丰盛,因为 神使人的愤怒,成为对祂的赞美,祂能改变祂仆人的错误,他们全心奉献归祂成圣,事奉祂,祂能使之有用。’――《每日研经丛书》

 

批注

{\Section:TopicID=179}五章一节

伯沙撒是尼布甲尼撒之后,巴比伦的第四代君王,也是巴比伦最后一代的君王,是拿波尼度之子,是确有其人的历史人物。就我们所知,拿波尼度与尼布甲尼撒并无关系,无论在婚姻或嫡系的出生这方面,都不是出于同一个家族。历史记载告诉我们,当拿波尼度住在提玛的时候,他的儿子伯沙撒作摄政王,直到他父亲回来以后不久,在主前五三九年巴比伦就被波斯攻陷。不过,在他那个时代的碑文之中,没有一处称他为‘国王’,只是简单的称他为‘王之子’。有人认为他没有被人承认为王,因为有好几次过新年的大宴会,在宴会中国王应担任中心角色,而在巴比伦皆因伯沙撒只是摄政王,而不是国王,所以不配主持新年的国宴。这样看起来,但以理书的作者与历史家希罗多特(Herodotus)以及色诺芬(Xenophon)的观点相同,使用传统的数据,来讲述一个‘合乎道理’的故事,不需要查看故事之中的每一个细节的历史真实性──更不用说讲述故事的方法了。

{\Section:TopicID=180}五章卅一节

这里提到‘玛代人大利乌’年六十二岁作王。从其他的历史数据之中,没有提到这个时代有国王用这个名字。虽然有人想大胆的把他认作古亚沙里士二世(Cyaxares II古列王的叔父),古列王本人,戈布拉士(Gobryas他是攻占巴比伦的古列的大将),金比斯(Cambyses他是古列的儿子),以及阿特雅奇夫(Astyages他是玛代族的最后一个君王),但是其中没有一个与大利乌的身分相同的。

我们不妨依照两种原则,找出对这个名字的解释。第一种是要求圣经预言逐字不误的应验,就必须有玛代人征服巴比伦这件事(参看:赛十三17;廿一2;耶五十941;五十一1128),并且有‘玛代王国’建立(参见二3145的注释──巨像与石头{\LinkToBook:TopicID=120,Name=巨像與石頭(二31-45})。但以理书的作者深信,预言必须应验,并且他所记载的这件事,是确实发生的,这是从一个事实获得证明,那就是波斯王古列,以前曾经做过玛代人的君王,而以后将玛代并入他的波斯帝国之中。第二个解释乃是,在主前五三九年征服巴比伦的古列王,很可能被人当作就是在主前五二年,征服巴比伦的大利乌王一世,把这两个名字因这件事而混淆。圣经中说玛代人大利乌在六十二岁的时候,继承这个国位,(中文和合本说他‘取了迦勒底国’)这件事可能反映另一种传统,并且可能是回忆起,戈布拉士将军攻占巴比伦这件事,或者是对那种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之中的其它人物之回忆。――《每日研经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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