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返回本书目录

 

俄巴底亚书注释

 

注释

    壹 书名(1节上){\LinkToBook:TopicID=225,Name=壹 書名(1節上)}

    贰 引言(1节中、下){\LinkToBook:TopicID=226,Name=貳 引言(1節中、下)}

    叁 以东的毁灭(29节){\LinkToBook:TopicID=227,Name= 以東的毀滅(2-9節)}

    肆 以东的恶行(101415节下){\LinkToBook:TopicID=232,Name=肆 以東的惡行(10-1415節下)}

    伍 耶和华的日子(15上,1621节){\LinkToBook:TopicID=237,Name=伍 耶和華的日子(15上,16-21節)}

壹 书名(1节上)

“俄巴底亚得了耶和华的默示。”(1节上)

本书以简短为特色,连题目也那么简短。在其他先知书,题目之下,有详细的历史背景,说明当时的政治资料,以及先知的家庭出身,提说他的先辈。但是本书在这些都付诸阙如,可见一斑。

俄巴底亚在旧约中可说是非常普遍的名字,原意为“敬拜(或事奉)耶和华”。这显然是父母命名的目的,表达他们的信念,对孩子的期望。这位先知果然是一位敬虔的人,忠心事奉耶和华。

这名字有两种写法,一种写法('obadyahu)是用在被掳前的人名(王上十八37:“俄巴底”;代上廿七19:“俄巴第雅”;代下卅四12:“俄巴底”)。另一种写法('obadyah),就是本书先知的名字方式,是用在被掳归回的犹太人,如以斯拉记第八章九节及尼希米记第十章五节,十二章二十五节,都是俄巴底亚。

俄巴底亚既是事奉耶和华的,必是耶和华的仆人,这也可能是指大卫家出来的君王。但是俄巴底亚不会是君王,而是先知。他的信息十足是先知的,他的名字并不说明他有君尊的地位。读者无法知道他的家庭出身。

这究竟是否先知实际的名字呢?还是一个象征性的化名。这是无法稽考的,因为没有其他数据。或者这是编辑本书者的笔名,也有可能。大多学者认为“俄巴底亚”不是一个专门的名字,只是普通常用的名字。1

其次,有关“耶和华的默示”,是指先知的信息。默示原意为“异象”。这是先知属灵的感受,是神传给先知的话。撒母耳记上第三章一节:“耶和华的言语稀少,不常有默示。”这里是以“默示”与“耶和华的言语”为同义字。在弥迦书第一章一节,先知弥迦得耶和华的默示,是用动词“看见”,就是“默示”的动词形态。同时也有“耶和华的话”,可见这两个用词是同义的。亚兰文译本索性将“默示”译为“预言”。

言语是听见的,异象是看见的,而这两样都是先知的感受,感受神恩惠的启示。所以俄巴底亚所看见的默示,也是他“从耶和华那里听见”的信息(1节下)。

“默示”在以后不只是先知属灵的感受,而是指末事的信息。但是本书正如以赛亚书及那鸿书,是指先知得着属灵的感受,听见耶和华的话,而承受传递的责任。

这默示还不仅是耶和华的话,也是人们将神的信息,作为敬拜礼仪所用之信条,以重复念诵之方式,思想耶和华的权能与公义的作为。

 

1 John D.W. Watts, Obadiah A Critical and Exegetical Commentary, 1969, 44.

 

贰 引言(1节中、下)

“论以东说,我从耶和华那里听见信息,并有使者被差往列国去说……”(1节中)

这里强调耶和华的权能,因为先知的话语不是他本身可以说得出来的,而是从耶和华那里听见的。事实上,这里有先知传信息的特性,常用的词句是:“耶和华如此说”。这在许多先知书中时常出现的,强调耶和华的权能,也表明先知的信息来自耶和华,是有权威性的。俄巴底亚特别在“耶和华”前冠以“主”,“主耶和华”必更强调神的全能与权柄。耶和华是以色列的神,这一圣名是在于特别启示,启示神拣选的恩典与圣约。“主”是普通启示,却着重神的权能。

这是散文的引言,不只是第二至四节的,更是全部信息的。所谓散文,并非全书是散文,只是本书中间部分有些诗,大多仍是有诗韵的散文。

“论以东”,是与耶利米书第四十九章十分相似,可说是十足的“传信者之方式”(Messenger formula)。以东是犹大的东邻,却长期成为仇敌。根据本书第十二至十四节的描述,以东在犹大遭难的日子,趁火打劫,更引起犹大的憎恨与忿怒。这遭难的日子(12节),是否指主前587年当耶路撒冷城被攻破的时候呢?这是对犹大人一个难忘的厄运。

有使者被差往列国去。谁是使者?先知是神的使者,将信息带出去。但是从文法的结构看,这句话是“环境的子句”(Circumstantial Clause),指这信息不仅为先知所听见的,也是由使者所奉差去传递的。中译词是正确的:“并有”。这样不仅是先知受命,还另有使者,甚至有人认为是指天使。2

“使者”是单数,只是一个,也可能是集体名词,仍可用单数来指若干。但是使者被谁所差呢?原文并未指明,七十士译本译为被耶和华差遣。他奉差往列国,那列国究竟指那些国呢?这里也没有列出,读第七节,似指结盟的列国,他们都是敌挡神的,是犹大的仇敌。

“说”字在中文是附加的,事实上也不需要有这字,因为下面的话是可以说明的(参阅赛三614)。在原文上不加这个字,也许是以兴奋的口吻,也许是在于字句的韵律。

“起来罢,一同起来与以东争战。”(1节下)

这是呼唤列国起来争战的声音,也在圣经中先知文学常有的用词(珥三913;弥四13;参阅耶四十九28;赛廿一5)。这是神命令人发出的呼唤,以前与以东联盟的,现在那些国家又联合起来,对以东来宣战。这是国际情势的矛盾。

 

2 Leslie C. Allen, The Books of Joel, Obadiah, Jonah and Micah, 145.

 

叁 以东的毁灭(29节)

    (一)迅速的倾覆(24节){\LinkToBook:TopicID=228,Name=(一)迅速的傾覆(2-4節)}

    (二)彻底的倾覆(56节){\LinkToBook:TopicID=229,Name=(二)徹底的傾覆(56節)}

    (三)盟友的出卖(7节){\LinkToBook:TopicID=230,Name=(三)盟友的出賣(7節)}

    (四)文武的损失(89节){\LinkToBook:TopicID=231,Name=(四)文武的損失(89節)}

(一)迅速的倾覆(24节)

“我使你以东在列国中为最小的,被人大大藐视。”(2节)

从这节起,有四行诗句宣布以东的倾覆,以“耶和华说的”来作结。这里语多重复,不仅为加重语气,也使论述逐渐进展。第三节描写以东的自大,必被拉下来。这语句再在第四节重复。

“看哪”是原来在首句之开端,为引起听众的注意。耶和华要干豫以东。神已经使以东降卑。这里可译为“已经”,因为动词是完成式。这完成式并非指已经作成的事,而是预言必成的事(文法结构称之为“先知完成式”或预言完成式〔Perfect of Certainty〕十分肯定的,因此是Prophetic Perfect)。

以东将成为最小的,必定降卑。被人藐视,表明他们必遭羞辱。这是耶和华的审判临到他们,他们在自大中必然感到自卑。

“住在山穴中,居所在高处的阿,你因狂傲自欺,心里说,谁能将我拉下地去呢。”(3节)

以东人过分自信,事实上他们的地理环境也使他们有优越感。以东的京城为西拉(Sela),原意为岩石,座落在高原上(Umm elBiyara)。惟一的通道是在东南方,另几方面全是削壁,所以是天然的屏障,固若金汤,根本是外患无法侵犯的。3所以他们可以夸大说:谁能将我拉下地去呢?

他们实在是住在山穴中,居所在高处,所以十分狂傲,由自大而自欺,以为他们可享永远的安全。其实不然,因为耶和华干豫,他们又怎能站得住呢?尤其这里所描述的高处,也说明他们是拜偶像而自高自欺的。“狂傲”一词可译为“可怕”,指可怕的偶像。4他们的偶像是他们自欺的方法。他们以为宗教的信仰可以保证他们安全,这样就能逃避耶和华的审判。但他们还是无法逃避的。

“你虽如大鹰高飞,在星宿之间搭窝,我必从那里拉下你来。这是耶和华说的。”(4节)

再看他们地理的环境,在高原上多岩之处,许多岩石曲折崎岖,山崖确是高不可攀,又因难行而使外面的人无法进入,好似鹰鸟在高处搭窝。鹰鸟在高空中飞翔,在星宿间,也是描写高处。约伯记中耶和华的言词有这样的绘描:“大鹰上腾,在高处搭窝”(卅九27)。“在星宿之间”只是诗意的想象。可能也有迷信的想法,认为他们膜拜的偶像,崇高无比,高达穹苍。

这里也看出他们的狂傲,尤其对邻邦更是目空一切,以为自己高高在上,神圣不可侵犯。

“你虽……”,“虽然”是假定语气,看文法结构,指无法实现的情形(A Condition Contrary to facta Condition impossible to fulfill)。事实上以东自以为如大鹰高飞,在星宿之间搭窝,那只是他们自己的想象,根本与实际的情形不符。所以本书以十分诗意的描述,来提说以东地理的环境,心理的脆弱,无自知之明的狂傲,以及信奉虚假之神而来的自信。

但是有一件事却必实现的,神要把他们拉下来。“这是耶和华说的”原意是耶和华的低语,对以东是宣判的话,对以色列却是安慰的话,是神给予他们的保证。恶人必致败亡,耶和华的公义必然伸张。强权必成为微小,遭受藐视,在高处的必会降为卑下。

 

3 W.H. Morton, "Umm elBiyara," BA, 19, 1956, 2636.

4 Watts, Obadiah, 48.

 

(二)彻底的倾覆(56节)

“盗贼若来在你那里,或强盗夜间而来,(你何竟被剪除)岂不偷窃直到彀了呢?”(5节上)

上文是耶和华直接的言词,这里是先知的话,并采用修辞的问题,带来极端的失望。掳掠的事必会发生,是侵略者好似盗贼一般来扰乱。他们往往在夜间趁着屋主睡觉或不在的时候,来偷窃,不会留下甚么值钱的东西,损失惨重,实在使人感到伤痛。

这里似乎要作进一步的描写。如果盗贼来偷窃,也许还不致损失殆尽。如果强盗来抢,必会更加彻底。这节可能的译词为:“盗贼若夜间来在你那里,岂不偷窃直到够了呢?若是强盗来,你就会完全毁灭了!”5这在阅读上似乎会比较顺口。“你何竟被剪除。”在中文译词中是在括号里,不是补充的话,而是下半句,“那么你就会完全遭难了。”整句应该分为两部分:(1)“盗贼若来到你那里,或强盗夜间而来……”(2)“岂不偷窃直到彀了呢?那么你就完全遭难了。”两部分都以哀歌的韵律(即三与二之节拍)表达,确是十分秀丽的文体。

“摘葡萄的若来到你那里,岂不剩下些葡萄呢?”(5节下)

摘葡萄的来收获,不会全部摘尽,只要摘够就算数了。但是侵略者对以东就不会有那么仁慈,一定将他们完全除灭,不会留甚么余地,因为毁灭一定是全然的。也许这里是指仇敌的凶暴,他们肆意破坏,不会像摘葡萄的那么忍耐,慢慢摘取。他们只是摘取好的,其他余下的一定没有甚么可取。

以葡萄来作比喻,因为以东的山坡上有许多葡萄园(参阅民二十17)。可能以葡萄园来比喻以东财物的丰富,如累累的葡萄挂满在树藤。现在敌人来侵,就将好的夺取,留下一片残余的园地,其惨状是不能想象的。以东必大遭浩劫。

“以扫的隐密处,何竟被搜寻。他隐藏的宝物,何竟被查出。”(6节)

以扫的名字应用在以东这一国家,正如雅各之于以色列。以扫与雅各两个名字特别在第九至十节提说,可能与他们过去的历史有关,就是记载在创世记的(参阅创卅六1819)。

以东贸易十分发达,所以很富有,将宝物藏在隐密之处。藏宝是古时的方法(可参阅赛四十五3;箴二4以及伯三21)。但是现在敌人来到,将宝物搜出就掳去,使他们失去一切所有的。由殷富而变成赤贫。这是公义的报应,因为他们也曾这样掠夺过犹大的城邑。

在上半节,动词是复数字,所以七十士译本,利亚译本,以及亚兰文译本是用单数,其实主词仍可解释为集体名词,并不构成问题。

以东必须面对这个历史的浩劫,可能是出乎他们意料之外。他们以为无人可以拉下他们下地去,他们可以永远高高在上。但是神把他们拉下来。侵略者原与他们结盟,现在却来掳掠。于是以东不但倾覆,而且十分完全与彻底,毫无恢复的余地。

 

5 Watts, Obadiah, 49.

 

(三)盟友的出卖(7节)

“与你结盟的,都送你上路,直到交界。”(7节上)

本节明显地分为三行,每一行似乎都是二比二的韵律,相当均衡。每行都可发现重复的字句,第七节上“送”字,原来重复第一节的“差”。第七节中“欺骗”是重复第三节“自欺”。第七节下“网罗”与第四节“搭窝”可以对比。这里不仅有文学的美,也有思想的连贯。6

在前几节,动词是预言完成式,这些事以后必会实现。现在动词是未完成式,表明实现的事已在进行之中,无法逃脱了。

古时结盟是非常认真的事,不可轻易毁约,应该信守。背约是罪恶:“他背了约,伸手攻击与他和好的人”(诗五十五20)。先知阿摩司指责推罗的罪,因为“他将众民交给以东,并不纪念弟兄的盟约”(摩一9

以东在需要时,去求同盟国。他们所得着的,可能只是空洞的承诺。他们似乎得着礼遇,但完全是应酬式的,将使者送上路,一直到边界,只是外交的,无补于事。国际的交往完全是欺骗与虚谎,毫无实际。

这里也可能指以东人被驱逐至边界,外患的侵略已经成为无可逃避的厄运。7

“与你和好的,欺骗你,且胜过你。”(7节中)

以东的安全固然是在于地理的优势,也是倚靠外交的条件,与邻邦结盟,和平共存。但是现在却在表面交好的关系上受骗。别人欺骗他,是他先自欺。以东自欺欺人,终于受人欺骗而被征服。这也是公义报应的结果。

这里几乎与耶利米的话相同:“你知己的朋友催迫你、胜过你”(卅八22:“催迫”原意也是“欺骗”)。

以东被搜寻,被查出,受欺骗,被胜过。他们又怎么对付呢?他们不会束手无策的,但他们又自以为聪明,上了当,还没有自觉。

“与你一同吃饭的,设下网罗陷害你。在你心里毫无聪明。”(7节下)

一同吃饭是友善的行为,也是朋友交往的实况;也有译为“吃你饭的人”。这与诗篇第四十一篇九节相似:“连我知己的朋友,我所倚靠吃过我饭的,也用脚踢我。”吃饭可能指立约的行为,吃饭有盐,而盐约是表明约的永久。这样就与本节上“结盟的”,本节中“与你和好的”都成为同义的词句了。

他们竟设下网罗陷害以东,是太令人惊奇的事,在以东心中完全没有提防,也不加分辨,并未注意,所以才会出于意料之外,这就说明以东并不聪明。

 

6 Allen, The Books of Joel, Obadiah, Jonah and Micah, 148.

7 “送”字在利未记第十八24译为“逐出”,耶利米书二十八16“叫你去世”,也是“逐出”的意思。参阅G. Fohrer, "Die Spruche Obadjas," Studia Biblica et Semitica T.C. Vriezen dedicata 1966, 8193.

 

(四)文武的损失(89节)

“耶和华说,到那日,我岂不从以东除灭智慧人,从以扫山除灭聪明人。”(8节)

这里再是耶和华的言词,与第二至四节相连起来。“到那日”不是指普世审判的日子(所以与第15节不同),而是以东受审判的时候。

以扫山只在本书提说(891921节),因为通常是西珥山。

以东以智慧驰名,他们的首领尤其十分诡计多端,很会策谋,但是他们中间的哲士必被毁灭,他们文化的力量必然灭没,他们军事的力量也必消失。

“提幔哪,你的勇士必惊惶,甚致以扫山的人,都被杀戮剪除。”(9节)

以东的智慧是在提幔。约伯的朋友以利法是来自提幔的(伯二11;参阅耶四十九7)。提幔可能因处交通要道而有贸易与文化的交流,所以成为智慧驰名的地方。以东被通称为东方(王上四30;参阅伯一3)。智慧也必包括军事的策略,以前神曾破坏亚希多弗的计谋(撒下十七14)。他大概是以东人。

提幔当然也代表以东全国。他们在军事上失败,实则是士气的问题。当他们的勇士在惊惶中,必使步伐混乱,进退维谷,最易遭受敌人的攻击。在以扫山的人个个都被杀戮而灭亡。

“杀戮”在原意上是不清晰的,甚至被认为意义含糊的用字。8在七十士译本、利亚译本及拉丁文译本作“陷阱”,亚兰文译本作“绊脚石”,其他希腊文译本(Aqvila and Theodotion)作“捆锁”。有人译为“网罗”,9也有译为“围困”。10他们都失败了。

从第一节下至九节看,神的行动与人的行动是相连的。争战的列国(1节下)、盗贼(5节上)、摘葡萄的(5节下)以及结盟的(7节上),都来毁坏以东。这显然是神的旨意。神可以秘密地策动战争,扰动敌军,破坏他们的士气,使他们惊惶失措,终致败坏(参阅出廿三27;申七23;书十10)。神为毁灭以东,甚至兴起列国,并不兴起以色列。其实以东是以色列最大的仇敌。但是当以东败亡之后,以色列才有复兴的机会。神再以以东的特长来打击他们,使他们无法自恃。自大自高终致自欺,也遭别人欺骗,他们自豪的智慧终于自误,以致陷落后,无法自拔。

 

8 Brown, Driver, & Briggs, Hebrew and English Lexicon of the Old Testament, 认为"very dubious," Koehler, Baumgartner, Lexicon in Veteris Testament Libros, 'unexplained'.

9 Carl Vollers, "Das Dodekapropheten der Alexandruberm," Zeitschrift fur die alttestamentaiche Wissenschaft 4, 1884, 16ff.

10 J.D. Prince, "Old Testament Notes 2, Obadiah" JBL, 16 1897 177.

 

肆 以东的恶行(101415节下)

    (一)缺乏友善(1011节){\LinkToBook:TopicID=233,Name=(一)缺乏友善(1011節)}

    (二)幸灾乐祸(12节){\LinkToBook:TopicID=234,Name=(二)幸災樂禍(12節)}

    (三)趁火打劫(13节){\LinkToBook:TopicID=235,Name=(三)趁火打劫(13節)}

    (四)因果报应(1415节下){\LinkToBook:TopicID=236,Name=(四)因果報應(1415節下)}

(一)缺乏友善(1011节)

“因你向兄弟雅各行强暴,羞愧必遮盖你,你也必永远断绝。”(10节)

本节仍连续以上的论述,而下节乃展开一项指责。所以这里是转接之处。提到“日子”,是回到第八节的主题“到那日”。这段经文是解释神的旨意。

“兄弟”与“强暴”,形成了十分尖锐的对比。以东与以色列或以扫与雅各原为兄弟,彼此都有本分:“不可憎恶以东人,因为他是你的弟兄”(申廿三7)。根据创世记第二十五至二十九及三十二章,他们兄弟的关系应该亲切,但是他们一直在互相猜忌与敌对中。这里提到雅各,并非指北国以色列,而是南国犹大。但是以东完全没有尊重,相反地行强暴,完全漠视基本的人权。在犹大遭难的时候,以东趁火打劫,令人发指。

从历史的见证看,报应临到以东,因为在主前第二世纪希腊的强权(John Hyrcanus)征服以东,使他们不再有自主权,正如这里所说的,羞愧遮盖他,他必永远断绝,没有复国的希望。以东犯了推罗的罪过:不纪念弟兄的盟约(摩一9)。

“当外人掳掠雅各的财物,外邦人进入他的城门,为耶路撒冷拈阄的日子,你竟站在一旁,像与他们同伙。”(11节)

这是犹大遭难的日子,当外患的侵略者来掳掠,以拈的方式分掠物。耶路撒冷的城门被攻破,敌人可长驱直入,占领他们的保障。那日子患难重重,到处烽火杀戮,大有毁灭的事,人们在惊惧中走避,流离失所。

但是以东只站在一旁袖手观望,像与侵略者同伙。他们反而欢喜,因为渔翁得利,正可趁火打劫。他们进了城的后门,抢财物,掳生还者,也杀死一些无辜的人。他们没有帮助,反而陷害,这样的罪恶怎可宽恕?

耶路撒冷陷落,时在主前586年,记载在列王记下第二十五章三至七节。王与少许军人在城破时偷逃出走,向阿拉巴的路逃亡,却在耶利哥平原,被巴比伦征服者所捕获。可能这事是以东协助巴比伦的,因为以东是王家逃亡的方向。列王记并未记载,却有另外两段经文提到以东。诗篇第一三七篇七节说:“耶路撒冷遭难的日子,以东人说,拆毁、拆毁,直拆到根基。耶和华阿,求你记念这仇。”耶利米哀歌第四章二十一、二十二节也有类似的话:“住乌斯地的以东民哪,只管欢喜快乐。苦杯也必传到你那里。你必喝醉,以致露体……以东的民哪,他必追讨你的罪孽,显露你的罪恶。”

 

(二)幸灾乐祸(12节)

“你兄弟遭难的日子,你不当瞪眼看着,犹大人被灭的日子,你不当因此欢乐。他们遭难的日子,你不当说狂傲的话。”(12节)

这节经文分为均衡的三行,每行都是哀歌的形式,以三与二的韵律,每行都以“不”(或“不当”)开始,更增加语气的力量。再以“兄弟”为着重点,责备他们的寡情。“日子”也三次重复,是犹大遭难被毁灭的危机。

瞪眼看,是一种冷漠,缺少同情的态度,不仅毫无帮助的意思,而且完全袖手旁观。欢乐是幸灾乐祸的态度,不仅毫无怜悯,反而因自己可以得到,沾沾自喜,这是多么恶毒的心!他们还要狂傲说大话,认为他们自己决不会有这样的危险与厄运。

 

(三)趁火打劫(13节)

“我民遭灾的日子,你不当进他们的城门。他们遭灾的日子,你不当瞪眼看着他们受苦。他们遭灾的日子,你不当伸手抢他们的财物。”(13节)

这里又以三行诗,以“不当”为每行的开始的形式,仍是哀歌的韵律,继续加以严责。“遭灾的日子”在三次重复中,用同一个字,形式稍有变化。第一行“他们遭灾的日子”,第二、三行“他遭灾的日子”,单数仍是指集体方面,所以没有差别。

当外邦人进入耶路撒冷的城门,以东也随着进入,他们居然以征服者自居。“遭灾”是“以东”的谐音(前者为edam,后者为 &edom,用多数字在第一行,可能为这目的:“他们的”字尾为am,“他的”为o)。

“伸手”原意为“差”字在一节下,“送”字在第七节。重复用字,可能有作者的用意。这里是指他们似有计划地安排人们作趁火打劫的工作,来掠夺犹大的财物。

 

(四)因果报应(1415节下)

“你不当站在岔路口,剪除他们中间逃脱的。他们遭难的日子,你不当将他们剩下的人交付仇敌。”(14节)

这里是以两行诗,形式与前两章完全一样。以东的罪恶,是在于他们站在十字路口上,肆意杀戮那些难民。有的由以东捕捉之后,交给巴比伦军队,其悲惨的后果也不难想象。他们完全漠视人权,不尊重公义的神。这样的罪不仅是道德的,也是宗教的。所以他们的罪必遭受十分可怕的报应。

“你怎样行,他也必照样向你行。你的报应必归到你头上。”(15节下)

犹大的败亡并不是最后的,神还有继续的作为。神不能就此罢休,祂的宽容也不能再延迟下去。现在祂必处理这事。在神历史的计划中,那只是一件小项目而已。

公义的神是掌管整个的世界,祂有道德的权能,祂的旨意必须实现,只是时间的迟早而已。祂必需将公义彰显,将公正建立,使真理得以伸张。

人必须向神负道德的责任,神是轻慢不得的,你种的是甚么,收的就是甚么,所以人决不可自欺(加六7)。个人是这样,国家也是如此。以东必须承受因果的报应:“你怎样行,他必照样向你行。”

“他”是原文中没有的,只有被动的语气,表明他必遭受行为的后果,当然神在这报应的后面,这是一种报应律(Lex talionis),有历史的见证,不容否认。

先知着重的报应是地上的,今世的。这是神所命定的世界结构,是历史运转的定律,无可更改。神在自然界的管理,有自然律,以维持秩序,保持平衡,在历史中道德律,也有同样的功能,怎可忽视?所以以东的厄运已经注定了。

 

伍 耶和华的日子(15上,1621节)

    (一)降罚的日子(15上,16节){\LinkToBook:TopicID=238,Name=(一)降罰的日子(15上,16節)}

    (二)余民的身分(1721节){\LinkToBook:TopicID=239,Name=(二)餘民的身分(1721節)}

    (三)以东被焚毁(18节){\LinkToBook:TopicID=240,Name=(三)以東被焚毀(18節)}

    (四)圣地必收复(1920节){\LinkToBook:TopicID=241,Name=(四)聖地必收復(1920節)}

(一)降罚的日子(15上,16节)

“耶和华降罚的日子临近万国。”(15节上)

先知从以东的刑罚,扩大为全世界的审判。旧约中先知的文学著作中,有很大的篇幅,是论述末事的。在末事论里,耶和华的日子是很重要的信息。所以这是本书很自然的结语。耶和华的公义最后必须伸张,祂也必得胜,而以东的结局只是这些事的开端。在耶和华的日子,有公义的审判,也有恩惠的救赎。本书以耶路撒冷遭难开始,以以东遭报作结,也可看见神的公义与慈爱。以东的败亡将成为以色列复兴的时机。

这是耶和华降灾的日子,这灾难是神的刑罚,是临到万国的,当然包括犹大在内。“日子”已经在前段反复提说,可说是本书的主题。第八节的日子原只为以东的刑罚,在本书中间经文的日子是指耶路撒冷陷落的危机,现在将这两者综合,甚至更向前展望,等候这大而可畏的日子。这就使读者属灵的视野扩大了,看见整个世界都在面临这个日子。这该是以色列民族希望的所在。神公义的审判必临到万民,那时罪恶消灭,战争消弭。以色列人经过水火,必到丰富之地。以色列中兴在望,应该乐观地等候。

在被掳之前,以色列曾有十分肤浅的观念,以为神公义的审判只对外邦人。耶和华的日子是神除灭外邦,使以色列人复兴,得着救恩。这样错误的观念终于被先知阿摩司纠正(五1820)。西番雅书第一章更将耶和华的日子画成一片幽暗,因为以色列人正面临耶和华的审判。约珥书在开始也以同样反面的描述,强调神公义的刑罚,但再论这日子,是一种警戒与盼望。以色列若真正悔改,这日子将带来救恩,所以不是没有希望的。于是耶和华的日子,在基本的道理上还是正确的,神公义的刑罚临到万国,以色列必蒙救赎,这是神在历史中的计划。

以色列人已经忍受了遭灾的日子,另有一日是她申冤的时候。本来耶和华只是藉外邦人管教以色列。但是外邦却过分欺压以色列;使神不得不施报,申冤在神,神必报应。神在这大日必倾倒忿怒的杯。“耶和华手里有杯,其中的酒起沫,杯内满了搀杂的酒。他倒出来,地上的恶人必都喝这酒的渣滓,而且喝尽”(诗七十五8)。先知以赛亚说:“你的主耶和华,就是与他百姓辨屈的神,如此说:看哪,我已将那使人东倒西歪的杯,就是我忿怒的爵,从你手中接过来,你必不至再喝”(五十一22)。这是神公义的作为。

“你们犹大人在我圣山怎样喝了苦杯,万国也必照样常常的喝,且喝且咽,他们就归于无有。”(16节)

诚如上论,苦杯是指神给予苦难的分,因外邦的加害更加难当。现在万国必照样要承担与忍受,而且成为经常的事。七十士译本作“酒”,但希伯来文有“昏醉”的涵义(参阅亚十二2)。这就是此处所译“且喝且咽”。他们本身好似酒一般被吞咽而无有了。

这里已不再向以东说的,而是对万国。诗篇第六十篇三节也有类似的图画:“你叫我们喝那使人东倒西歪的酒。”这是神忿怒的杯,先给祂的民,然后转移至万民。

 

(二)余民的身分(1721节)

“在锡安山必有逃脱的人,那山也必成圣。雅各家必得原有的产业。”(17节)

这是神的应许,在审判之下,必有逃脱的人,他们成为余数或余民,是以色列民族复兴的核心。本来逃脱的人会被以东人除灭(14节)。他们连图生存都不可能。现在他们不只是可逃脱,而且有积极的任务,要实现神救赎的计划。锡安山被外邦军队蹂躏而沾污,现在主的恩典使他们重新洁净,那山必成圣。那山是耶和华的居所。将来万民都要流归这山,成为敬拜的中心(赛二2;弥四1)。这山完全圣洁,也必不被侵犯。不洁净的必不再进入中间(赛五十二1;参阅亚九8)。这也是约珥最着重的(三17)。

雅各家必得原有的产业,就是以前失去的,尤其是以东在耶路撒冷陷落之后夺取了南地。那时以东曾说,“这二国,这二邦必归于我,我必得为业”(结卅五10)。现在这些失地必可收复。

第十七与二十一节都是相连的,因为这两节都是以锡安为主题。锡安山的前途是先知最关心的。

“必有拯救者上到锡安山,审判以扫山。国度就归耶和华了。”(21节)

拯救者是多数,大概是指那些余民,他们是从被掳之地归回,一同与耶路撒冷的居民,来赶出以东人。拯救者可能指这些争战的人,他们是从事圣战的,必可取胜,使以色列人得着拯救。拯救者也是申冤者,为孤儿寡妇及一切受欺压无助者申冤,这样公义才可伸张。

锡安山是与耶和华的地土有关,因为锡安山是敬拜的所在,民族生命就系在这里。在锡安山有耶和华的居所,所以耶和华在那里作王,有祂的宝座,是建立公平的地方,祂的审判设在该处,锡安山审判万国,也包括以扫山。

当耶和华除去一切的罪恶,祂就发挥独一的权能。神的国度必可实现,人类历史终局就来到了。耶和华作王,直到永永远远。

所以耶和华的日子,是祂作王管理万国的黄金时代,也是余民得赎,与祂一同作王的时候。余民有多么尊贵的身分与地位!

 

(三)以东被焚毁(18节)

“雅各家必成为大火。约瑟家必为火焰。以扫家必如碎,火必将他烧着吞灭。以扫家必无余剩的。这是耶和华说的。”(18节)

将来以东的毁灭,还不是来自外邦以前结盟的国家,却是犹大人。雅各家是一个通称,指神的选民。他们怎样被以东苦害,现在必报应在以东身上。

火与禾是这里的主题,神忿怒的火,必将罪恶完全焚毁。在摩西的歌就有这样的论述:“你发出烈怒,如火烧灭他们,像烧碎一样”(出十五7)。以赛亚也有类似的说法,他描述亚述军队如荆棘和蒺藜,焚烧净尽(赛十16)。那背景是主前701年亚述对耶路撒冷的威胁。万军耶和华必用吞灭的火焰,向侵略者讨罪(赛廿九5)。所以施洗约翰论弥赛亚的任务:他把糠用不灭的火烧尽了(太三12;路三17)。

雅各家以火焚毁以东,不只是国仇,而是以神的用人执行审判。以西结曾作这样的解释:“我必藉我民以色列的手报复以东,以色列民必照我的怒气,按我的忿怒在以东施报,以东人就知道是我施报,这是主耶和华说的”(廿五14)。

雅各家又称为约瑟家,二者是同义字。但约瑟家常指北国,可能还有更广的涵义。诗篇第七十七篇十五节说:“你曾用你的膀臂赎了你的民,就是雅各和约瑟的子孙。”撒迦利亚书第十章六节说:“我要坚固犹大家,拯救约瑟家,要领他们归回。我要怜恤他们,他们必像未曾弃绝的一样,都因我是耶和华他们的神。我必应允他们的祷告。”所以这是耶和华对犹大一小撮的余民所应许的。他们虽然少数,却代表圣约的子民。

以东的毁灭是代表万国万民的结局。以扫家必无剩余的。他们没有余民,所以没有复兴的可能。外邦也是如此,他们的毁灭是最后的,而且是全然的,因为神的审判就是那么彻底。耶和华是烈火,除尽一切的罪恶,属祂的民也是焚烧的火。

 

(四)圣地必收复(1920节)

“南地的人,必得以扫山,高原的人,必得非利士地,也得以法莲地,和撒玛利亚地。便雅悯人必得基列。”(19节)

这段是与前面的经文有十分密切的关联,虽是散文,原来似乎是诗的形式,韵律是三与三,在第二十节才是四与三。内容方面却是十分清晰,指神应许祂的子民,收复原有的古时的地土,表明神重申前约,也赐给他们福分。失乐园现在又将复得。以东所夺取的地也必收回。这里似乎成为一个回向,是回顾当初神赐给他们迦南地的福分。

这是从南地开始,在这地区的北部曾被以东占领,据说在玛加比时代,仍未归还。玛加比壹书第五章六十五节,那地区名称为以土买。但是神早有应许:“使以色列人得以东所余剩的,和所有称为我名下的国,此乃行这事的耶和华说的”(摩九12)。南地往北一直到北面的边界别是巴是受以东的国援,那是在587年被掳之后,也有其他经文可资左证(结卅六5);耶利米书第十三章十九节提到南方的城尽都关闭,又说犹大全被掳掠,可能是被以东占据了。有人认为这是在597年尼布甲尼撒首次围攻耶路撒冷,已来处置南地的事,11是否可靠,尚待考证。

南地的人是犹大人,他们有责任来处理收复失地。以东以前所占领的地区,为疏散他们的人口。现在犹大不仅收复,而且更上去,取以扫山。

高原的人,是指南方的山地居民。他们的失地是在与非利士交界的地方,也得收回,更取了非利士平原。这是向西的发展。至于向北的扩展,是将居民移至以法莲山地,甚至包括撒玛利亚。

便雅悯人可能是被掳归回的,他们住在耶路撒冷北端狭长地带。他们过约但河,向东北挪移,在基列有丰富的牧野,成为定居的地方。

“在迦南人中被掳的以色列众人,必得地直到撒勒法。在西法拉中被掳的耶路撒冷人,必得南地的城邑。”(20节)

这里提到在迦南人中被掳的,似乎很模糊的述。迦南人是否指推罗西顿呢?因为撒拉法是在腓尼基沿地中海岸边的一座城。可能这里是指以色列北国,当初被掳至底格拉斯河的流域,那些被掳的人也必归回。“众人”原为“军队”,那些人当然不再成为军队。他们归回之后,要取北部及西部外邦之地,直至腓尼基的撒拉法。

西法拉的地名与位置,成为学者困惑的问题。有人以为是撒狄,就是小亚细亚西部吕底亚的京城,这是根据一个历史文献的记载,时间大约在主前455年(也有以为在395349B.C.的)。12也有认为在玛代国的西南方。更有认为是西班牙,因为利亚译本与亚兰文译本似在译音方面接近这个地名。13

西法拉可能是当时散居的犹大人群集之处。也可能提出这个地名,表明在遥远的地方。犹大人无论漂泊到何处,决不会远到无法归回的地方。神还是能把他们带回来,再蒙受祂的恩惠。

神的子民得回大地,是神的福分,但是他们甚至进一步取外邦的地业。这与古时进迦南有类似的经验。他们不是侵略的夺取,而是福分的承受。这是与耶和华的圣约有关。圣约是恩惠的约,是神丰富地赐给他们地业。所以从神学的解释,那不只是地业的物质的涵义,而是以属灵的观点,来看神赐给的基业,在新约中,信徒得着在基督里的基业,就充分地说明了。从以色列至教会,从民族至普世,神的恩惠必普及万方,这也是新约的重点。

复兴的展望可说是本书的结语。国度就归耶和华,耶和华作王,这是可庆贺的事,所以庆祝的主题,是俄巴底亚书最首要的重点。

 

11 Allen, The Books of Joel, Obadiah, Jonah and Micah, 169.

12 C.C. Torrey, "The Bilingual Inscription from Sardis, " American Journal of Semitic Languages and Literatures, 34 191718, 18598, especially p. 192. IB. vol. 6, 867; W. Kornfeld, "Die judaische Diaspora in Ab., 20," Melanges bibliques rediges en L'honneur de Andre Robert, 18086.

13 D. Neiman, "Sefarad The Name of Spain," JNES, 22, 1963, 12832 参阅J. Gray, "The Diaspora of Israel and Judah in Obadiah v. 20," ZAW, 65 1953, 5359认为在北非。

 

参考书目

俄巴底亚书

Bewer, J.A. A Critical and Exegetical Commentary on the Books of Obadiah and Joel The International Critical Commentary. New York Charles Scribner's Sons, 1911.

Buhl, F.P.W. Geschichte der Edomiter. Leipzig Alexander Edelmann, 1893.

Caspari, P.C. Der Prophet Obadia. Christina P.T. Malling, 1842.

Cresson, B.C. "Obadiah," in The Broadman Bible Commentary, vol. 7, Nashville Broadman Press, 1972.

Driver, S.R. ed.. The Minor Prophets The New Century Bible. London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06.

Duhm, B. Die zwolf Propheten in den Versmassen der Urschrift ubersetzt. Tubingen J.C.B. Mohr, 1910.

Ewald, H. Die Propheten des Alten Bundes. Gottingen Vandenhoeck & Ruprecht, 1840.

Halevy, J. "Recherches bibliques Le livre dObadia" in Revue Semitique, vol. xii and xiii, 1904.

Henderson, E. The Book of the Twelve Minor Prophets Thornapple Commentaries. Grand Rapids Baker Book House, 1980 from 1858 edition issued by Hamilton, Adams, and Co..

Hitzig, F. Die zwolf kleinen Propheten. Leipzig Weldman, 1838.

Keil, C.F. Commentary on the Minor Prophets, vol. iv. Grand Rapids Eerdmans, 1866.

Lanchester, H.C.O. Obadiah and Jonah The Cambridge Bible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18.

Muilenburg, J. "The Book of Obadiah," Interpreter's Dictionary of the Bible, ed. G.A. Buttrich, vol. 3. Nashville Abingdon Press 1962.

Myers, J.M. The Books of Hosea, Joel, Amos, Obadiah, and Jonah The Layman's Bible Commentary. Richmond John Knox Press, 1959.

Nowack, W. Die Kleinen Propheten Handkommentar zum Alten Testament. Gottinge Vandenhoeck & Ruprecht, 1922.

Robinson, T.H. and F. Horst. Die Zwolf Kleninen Propheten Handbuch zum Alten Testament. Tubingen J.C.B. Mohr, 1938.

Smith, G.A. The Book of the Twelve Prophets, vol. ii. New York Harper and Brothers, 1928.

Smith, J.M.P. "The Structure of Obadiah," American Journal of Semitic Languages and Literature, 1906.

Thompson, J.A. "The Book of Obadiah, Introduction and Exegesis," in Interpreter's Bible, ed. G.A. Buttrick, vol. vi. Nashville Abingdon Press, 1956.

Watts, J.D.W. Obadiah A Critical Exegetical Commentary. Grand Rapids Wm. B. Eerdmans Publishing Co., 1969.

van Hoonacker, A. Les douge petits prophetes Etudes bibliques. Paris J. Gabolda, 1908.

──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俄巴底亚书》

 

基督教阿们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