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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迦利亚书第九章

 

第二部分

{\Section:TopicID=153}Ⅰ 耶和华的干预和得胜:祂的牧人被拒绝(九1~十一17

{\Section:TopicID=154}A 耶和华从北方得胜(九18

  从前的先知预见敌人从北方入侵(赛四十一25;耶一14及下;结二十六7),现在耶和华则一路南下,征服各个城巿与人民,要到耶路撒冷扎营。圣战的熟悉比喻描绘出耶和华具超然的大能力,令一切反对权势羞愧,完全控制属祂的地方。最初地中海沿岸都划归为以色列的领土(民三十四56),然而以色列从未真正拥有过这片地。现在耶和华要拥有它了。

  这段经文在历史上的背景,各家看法殊异。上一个世纪较盛行的日期为:九至十一章的日期在主前第八或第七世纪;后来又流行被掳归回的时期(参导论{\LinkToBook:TopicID=126,Name= C 批判觀點綜論}64页)。过去十年中,各小段分别被研究,其中有些经文又被定为被掳之前的时期196

  视第八世纪为可能日期的看法又受到重视,这次是以列王纪下十四28为中心,那里说耶罗波安“收回大马色和先前属犹大的哈马,归以色列”。撒珥根二世(主前722705年)征服了这些城巿;但在希腊时期,哈马仍具重要地位,在马喀比时代为战争之地(《马喀比书上卷》十二25)。大马色在主前第十至第八世纪比较重要,到了波斯与希腊时期已经式微。推罗自所罗门时代开始便繁荣起来,历经四大强权仍然茍存,但被希腊击败之后,便一直未能复原。这段经文中讲的推罗,可能是主前一○○○至三三二年间的任何一个时期。至于非利士的各城,在被尼布甲尼撒掳掠之后,便失去独立与特殊的文化,因此第56节的形容看来似属被掳之前的时期。

  最合理的结论为:作者并没有以任何一段历史为背景,而是按论末世事件的特色,用过去的事件来作未来极重要事件的比方。外国军队曾横扫叙利亚和巴勒斯坦,将其纳入版图,所以到了最后,耶和华将让每一个傲慢的城巿都向祂降服。

  有人质询这段经文的合一性197。李平斯基指出,第12节的韵律为22,而38节则为33。他据此将其分为两段198。不过,18节的文学结构强烈支持其合一性,正如拉马赫所示199。这首诗的两半正好平衡,14节讲到北方,58节讲到南方。而1278节讲到拯救,中间部分则宣告审判,所以是 a b b a 的模式。有一个小点肯定交错结构,即第1节用了“耶和华的眼目”为主旨(见以下的注释),而第8节的末了又再度使用。

  1. 神谕(和合本:默示),希伯来文为 massa(“担子”),JB NEB 用此译法,不过它无法完全表达原文的意思。此外,希伯来经文的重音,使 massa 与下文相连:耶和华话语的担子AVRV),因此并不支持以“神谕”作标题的看法。这个特殊的用语在旧约中只出现过三次:这里,十二章1节,和玛拉基书一1。对其可能的意义简短的说明,见增注{\LinkToBook:TopicID=155,Name= 增註︰耶和華話語的擔子(九1}173页。

  哈得拉地是这里所列最北方之地。旧约并没有提过这个地方,不过亚述的楔形文字碑文上有这个名字,称为哈得利甲,主前第八世纪中期,亚述曾与那里的城乡争战200。它位于哈马的北边。希伯来文没有动词,可以读为“耶和华话语的担子在哈得拉,和大马色它安息之处”,彷佛先知看见它在向前行进,直到停在大马色;它在那里暂时休息,再续前程。大马色是叙利亚的首都,素来与以色列为敌,曾行过许多残暴的事(摩一3)。“话语”是责备还是鼓励,这里并不清楚,重点为叙利亚将臣服于耶和华。

  本节其余的部分为说明,而其意义引发许多争议。亚兰(叙利亚)和亚当(人),在希伯来文中十分相似,在经文的抄写中有时会弄错。AVRV RSV 会有差异,这是原因之一。另外的重要差别,为用“的城”(希伯来文 are)来取代“的眼目”(希伯来文 eyn),这个变动完全没有经文依据。接受“亚兰”而拒绝“的城”也有可能,可以译为:“因为耶和华注目于叙利亚”,或“叙利亚的眼目仰望耶和华”。有人建议,“叙利亚的眼目”可能是大马色的别名201。但整体而言,保持较困难的读法可能较好,可译为“因为耶和华的眼目定在所有人身上,与定在以色列各支派一样”(参一8第四句)。另一种译法:“世人和以色列各支派的眼目都仰望耶和华”,较不可能成立,因为:1唯有先知看见这个异象;2人类不断失败,不肯仰望耶和华202。从一开始,耶和华的心意便涵盖全地。

  2. 哈马位于奥龙底(Orontes)河畔,有几处记载它为应许之地的边界(如:民十三21;书十三5;士三3)。阿摩司时代它是个大城(摩六2),今日它仍存在,位于亚勒波(Aleppo)和大马色之间的干道上。推罗、西顿是腓尼基的城邑,也将属于耶和华。这里有矛盾处:主词为复数,而动词“有智慧”为单数。如果在“西顿”一字后用句点,而将因她有智慧作新一句的开始,直连到下一节,就不用改动经文,又可保持原意203。推罗以精明著称,在作生意和政治上都很灵活。

  3. 凭她的智慧,推罗为自己修筑保障,希伯来文简洁的双关语,sor masor(推罗保障),表达强烈的嘲讽。这“保障”是防水墙,八二○码长,九码厚,为推罗王希兰所建,他是大卫和所罗门的朋友,建保障是为了防卫岛上的要塞。推罗的建筑工匠和航海者技术精湛,以色列人受益甚多,以西结书二十七章提到其高超的专业与商场能力,为他们带来了巨大的财富与势力。不过,推罗的高傲却促使先知宣告它将灭亡(赛二十三89;结二十八2及下)。

  4. 推罗虽然势力强大,但毁灭就在眼前。将她的财富投入海中,希伯来文可以有不只一种解释法,因为“财富”(hayil)有许多含义,包括“力量”、“效率”、“军队”,而介系词可译作“入内”或“在内”。所以其他的英译本(如:AVRV祂将打败她在海上的权力)并没有改动经文。在推翻这城的暴力行动中,不被海吞噬的也将被火烧灭(参:摩一10)。

  主前七二二年,经过五年的包围,亚述终于使推罗臣服;尼布甲尼撒包围了它十三年,于主前五七二年无功而退(结二十九18)。波斯也来进攻这城,但只有亚历山大大帝突破了推罗的防御,他从本土建造了一道防波堤,直通岛上。当这座城被攻陷,他对百姓非常残酷,将领袖处死,使大部分人成为奴隶。虽然在此之后推罗仍然茍延残喘,但一直未能繁荣起来,不复与尼布甲尼撒争战之前的盛况。

  57. 听到推罗被毁的消息,非利士人当然会提高警觉,特别是四个城巿中最靠北的以革伦;它将会是第一个遭灾的。先知似乎想到阿摩司书一8,不过他自由变动词句,以配合他自己的需要。这回失去君王的是迦萨,而不是亚实基伦,而丧失居民的则是亚实基伦,而不是亚实突。第5节的名字也呈交错式,a b c b a亚实突会变成各种人混合居住之地,被掳之后它已经开始如此(参:尼十三24)。在波斯期间,第五个省分的一区以此城为名,它四周的各区为撒玛利亚、耶户德和易多买。

  第6节中第三人称变成第一人称。现在耶和华要说明祂将要做的事。祂要改变非利士人,破除他们的顽固傲气,除去可憎的宗教仪式,使他们成为祂“余剩的子民”之一部分。以色列人不可以吃血,他们也不可以。凡献上不合律法的供物,或以求魔法为目的而吃禁肉(赛六十五4,六十六317),均不可与神的子民共进饮食;耶和华将除去这种习俗,以及它所招致的罪;如此,非利士人便可融入犹大的子民中。以革伦、亚实突和迦萨,原先都划归犹大(书十五4547)。以革伦人必如耶布斯人,是指大卫在攻取耶路撒冷时,并未灭尽耶布斯的居民,而让他们同化归犹大。

  亚述人在主前七三四至七○一年之间,数度攻击非利士各城;尼布甲尼撒将领袖与百姓都掳走,使非利士从此无法独立。在被掳归回时期,这些城巿的居民十分混杂,很难称为真正的非利士人(见前言的段落,169页)。撒迦利亚的预言,在使徒行传八2640见到实践;腓利不仅向衣索匹亚人传福音,也到非利士平原的各城去传。亚锁都(徒八40)是亚实突的罗马名字。

  8. 最后,耶和华的话语胜利地迈进耶路撒冷。我家可以指圣殿,但更可能含义较广,指那地,如耶利米书十二7以下,和何西阿书八1,九15。外国军队不得再穿越犹大境内,因为耶和华会护卫它(参:亚二5);强权也不再会占有它,因为祂的眼目必看顾(参1节的注释)。

  这一节与第一至八章有两处关联,值得注意。不得任意往来的希伯来文,与七章14节“甚至无人来往经过”完全相同。而耶和华的一语,与“耶和华的眼睛,遍察全地”(四10b)相仿;这两处耶和华无所不察的眼睛,都是为要保护和供应祂的子民。

  本书第二部分的第一段,一开头就立定两件要事:耶和华必然得胜;祂要使从前长久与祂隔离的各族人归于祂。这些真理成为下文的基础,而最后在十四章1619节达到高潮:全球都来敬拜大君王万军之耶和华。

 

196 如:H. Tadmor'Azriyau of Yaudi', Studies in the Bible, Scripta Hierosolymitana VIII, Jerusalem, 1961, pp. 269270)辩称,1610节属于乌西雅时期,约主前七三九年。B. OtzenStudienuber Deuterosacharje, Acta Theologica Danica VI, Copenhagen, 1964, pp. 62113)将九18定在约西亚时期。E. Lipinski'Rocherches sur le livre de Zacharie',VT, XX, I, 1970, 4650页)将12节归于乌西雅时期。

197 见第168页,脚注196

198 VT, XX, I, 1970, p. 46.

199 Lamarche, p. 42.

200 ANET, pp. 282, 283.

201 R. Dentan, IB, VI, p. 1093.

202 E. Zolli, 'EINADAM'VT, V, 1955, pp. 9092.

203 Lamarche, pp. 37.

 

增注:耶和华话语的担子(九1

  每位译者都会遇到一个困难,就是有些必须翻译的字,在另一种语言中找不到可以完全相等的字。希伯来文 massa 就是其中之一。它的字根为 nasa,意为“举起”,“背负担子”,因此 AVRV 将这字译为“担子”,“耶和华话语的担子”。以赛亚在论列国的预言中,以这个字为标题(赛十三~二十三),而 RV 所译“巴比伦的担子”、“摩押的担子”等,则令人困惑。小注的“关于……的神喻”很容易被人接受,因为比较有意义。同样,撒迦利亚书九1RSVJBNEB 所译的“神谕”,也普遍被人接受。然而这里的上下文却造成困难,因为“耶和华‘话语’的神谕”是同义字的重复,因为 dabar,“话语”,也有“神谕”之意。所以,传统上虽用重音将这些字连在一起,massa 却从整句中被隔离出来,单独形成标题:“一则神谕”,而“耶和华的话语”成了信息的一部分。

  迪鲍尔(P. A. H. de Boer204 massa 一字作了详尽的研究,细察它在旧约中六十多次的用法,并参照古代译本,看早期译者对它的了解,最后,经过现代解经模式的考虑,他得出自己的结论。虽然字典与翻译者都将两个字区分,一个意为“负担”,一个意为“神谕”,迪鲍尔却找不到这种分野。他发现,它的语源、在旧约中的用法,及古代的译本,都指出只有一个意思。massa 是一个担子,“由一位主人所加;或是暴君,或是神明,将担子加在他们的属下、野兽、人或东西之上”205。它可用于指神子民的领袖、某一宗教义务,及神的审判。用于预言中,它有不吉利的意味,许多与它有关联的预言都具灾难的色彩。在先知的神谕标题中,massa 意为“加在……的担子”,作为术语使用,引介出以下段落的主题,暗示这预言的性质。

  虽然在没有更准确的译法之前,“神谕”一字还可站立得住,但倘若迪鲍尔的理论能被人接受,这个标题的含义就比那个译法更广。它强调出先知在传达以下信息时,内心所有的压迫感。他可能并不想传这信息,但却别无选择(参:耶二十9;路十二4950)。这是加在他身上的,他就像负担之人,必须接受,并尽上他的责任。他好像一位大使在传达信息,无论这信息多么不受欢迎,他都不能改变分毫;因此他的呼召实在是沉重的担子。

  “神谕”一词比较中性,然而这个字还必须加上勉强、紧急、可怕的意味。如果可能,先知会逃避这个“担子”──可以了解它真是何等沉重。

 

204 An Inquiry into the Meaning of the Term MassaBrill, Leiden, 1948.

205 前书,214页。

 

B 王的来到(九910

  要用欢呼来迎接耶路撒冷的王。先知首先说明他的性情,然后再列举他的勋业。这位王是谁?虽然君王的主题在被掳之后不常见,而在被掳之前十分凸显,特别是在第八世纪左右(赛九67,十一15,三十二18;何三45;摩九1112;弥五24),不过大部分注释家都同意,此处是预告弥赛亚王。这首十二行诗可以单独来看,然而它不但承接了上一段胜利的主题,而且诗体结构也类似;回到本章开头的22韵律。

  这里有许多早期圣经文学的影子。邓坦(R. C. Dentan)看出,它是指“创世记四十九1011的那位神秘人物”206,这很正确。还有人认为这里完全是在讲大卫,且有证据显示,神在大卫身上的作为展示了神为祂子民所定的计划207。从这个角度也可有丰富的话题,这原不足为奇,因为大卫本来就是最佳的弥赛亚预表。再举几个最明显的引句,他王者的风范可与弥迦书五10呼应;而他的国度“从这海管到那海,从大河管到地极”,则引自诗篇七十二8

  马太与约翰在记载耶稣以得胜姿态进耶路撒冷时,都提到这几节,但并没有逐字引用先知的话。马太(二十一5)的前几个字来自以赛亚书六十二11,然后再用希伯来经文;约翰(十二15)以自由笔法作了摘要,前言为“不要惧怕”。当日过逾越节的群众,看见一人骑在驴上进耶路撒冷,便认出是预言的成就,可见耶稣时代的犹太人很熟悉这段经文。当然,这也是每天可见的事。这几节可能被收录于“见证集”(Testimonia),这集子流通于民间,提供要来之王的数据208。虽然福音书作者看见第9节的应验,他们却没有接着引用第10节;由此看来,他们应当知道这只是部分的应验。甚至当时连得胜都不明显;约翰没有引用它,也许是为这缘故。耶路撒冷解除武装、列国和平相处,显然是尚待应验的要点。

  9. 大大喜乐……欢呼。西番雅书三14有一个类似的呼召,要人欢腾,那里接着宣告“以色列的王耶和华”(三15)在城中。撒迦利亚书二10要人歌唱喜乐,因为耶和华应许要住在耶路撒冷,现在祂既已来到,就更应当以无比的欢欣相迎。“女儿锡安……女儿耶路撒冷”的翻译或许更接近原文209。因为在希伯来文中,城镇的名字都属阴性,所以“女儿”很合适。这种语句的转变,在耶利米哀歌和以赛亚书中很常见,在诗篇、耶利米书、弥迦书、西番雅书也曾出现,让人注意耶和华与祂子民个别的关系。这个词组甚至用在推罗(诗四十五12)、他施(赛二十三10)、西顿(赛二十三12)和巴比伦(诗一三七8;亚二7);耶和华宣告祂对这些城邑有“为父母者”的权利。通常“女儿”一语的上下文,关系常已破裂(如:赛一8;耶四31,六2;哀二1);这一节的对比则十分惊人。

  现在重点移到王的品格。他是“公义的”(希伯来文 saddiq),以赛亚也如此坚称(赛九7,十一45,三十二1),而这不是静态的品格。在每一段中,公义都与君王的作为有关:治理、赏善罚恶、激励善行。当恶人不断为非作歹,又能逍遥法外,善良的百姓受尽痛苦,投诉无门时,得知公义的人将被辨屈的应许,必会高兴万分。以赛亚书四十至五十五章中,用 sedeq 指“辨屈”之意,是 RSV 将其译为得胜的之根据。以赛亚书这几章中,有几次将公义和拯救这两个孪生观念放在一起(如:赛四十五8,四十六13AVRV;五十一45),而耶和华的仆人必得以辨屈(赛四十九4,五十8,五十三12)。既与仆人相连,第二个形容词 nosa,就被解释为“得救的”、“得释放的”。这位王曾经历一些痛苦,而得着耶和华的拯救,所以是胜利的,然而“他的胜利不是靠他自己,或他个人的发号施令而赢得的,而是靠以色列之神的恩典和能力。……因此,他的得胜,乃是耶和华仆人信心的得胜”210

  由此观之,王是谦卑的(希伯来文 ani)也不希奇了。这个字较常译为“贫穷的”(参:亚七10,十一711RV)或“受苦的”(赛十四32,五十一21,五十四11);虽然形容仆人的“受痛苦”(赛五十三7)是用另外一个字,但这个观念也可以将仆人与王连起来。

  骑着驴。在士师时代,王子骑驴并不希罕(士五10,十4,十二14),因为驴是常用的座骑。大卫逃离耶路撒冷时,有人为他备驴(撒下十六2)。李平斯基甚至宣告,驴在近东是皇家最超众的座骑;虽然他所引的证据来自主前两千年前的吾珥(Ur)和马利(Mari),不过仍有可能是如此211。根据土特-摩司三世(Thutmose Ⅲ,约主前14901437年)所立的巴卡(Barkal)石碑上的记载,王子通常都骑马,而他在米吉多附近所掳到的三百三十个王子,“他们都骑驴,让我把他们的马牵走”212。我们知道,波斯时代有一位王是骑马的,即亚哈随鲁王(斯六8);不过先知常讥讽对战马的倚赖(10节,参:赛二7,三十一1;弥五10;该二22),也许以色列人常用驴。对一位奉和平之名而来的人,骑驴也很合适。就是骑着驴的驹子,这个平行句是依据创世记四十九11而来,雅各在临终前为犹大祝福,其中充满神秘,讲到犹大的统治者“把小驴拴在葡萄树上,把驴驹拴在美好的葡萄树上”。“驴驹”一词在马利也找到证据213,那里的要点为“纯种”,即一匹长成的驴,不是由骡所生,而是由雌驴所生。所以,牠配作王者的座骑。这里的意思只有一匹,而不像马太福音二十一7所言。

  10. 三行谈解除武装,三行谈未来国度,正好平衡。转换成第一人称表示是耶和华采取主动,不是王214以法莲耶路撒冷同被提起,意味着南北两国将合而为一;不过得益处的不只他们,因为和平已向列国宣告,那位公义的王既在全地掌权,和平便有了保障。战车、战马争战的弓,以及类似的现代武器都要被“废掉”(NEB),因为这位王足能替列邦“真正谋福”215,武器就显得多余。这首诗最后两行引自诗篇七十二8,让人忆起划归以色列的理想国土(但她很少占有过);从红海到地中海,从西乃旷野到幼发拉底河(出二十三31;王上四21)。诗人删除了国界,因为他所写的王是所有人都会渴慕拥戴的,所有的人也都会与他结盟。何况,他必定会来,诗人和先知特地用强调语来写。世界和平的真正盼望,惟系于这位王。

  先知似乎很可以用这首得胜之诗作本卷书的结尾,但他还有负担传讲一些不甚悦耳的真理,因那也是他所得命令的一部分;他将在十一章417节讲述。

 

206 IB, VI, p. 1096.

207 D. R. Jones, TBC, pp. 130f.

208 这个假说首先由 Rendel Harris 提出,发表成 Testimonies 1916, 1920)一书。后来 C. H. Dodd According to the ScripturesNisbet, 1952)中再提起,并加以评估。昆兰文学中可能有引用撒迦利亚书九9,见 IQM 12.12Y. Yadin 译为:“锡安,大大欢喜,欢乐的歌如光发出,哦,耶路撒冷,要喜乐,犹大所有的城邑。”这一引句似乎支持众人皆熟知这预言。

209 N. H. Snaith, Study Notes on Bible Books. Amos II Epworth, 1946, p. 82,他相信这些话是同位并列的,而不像过去所以为是建构的关系。

210 H. G. Mitchell, ICC, pp. 273. 当然,保罗致罗马人书的主题,正是透过基督公义的生活、代替性的死,及复活的高举,人能够得救。

211 'Recherches sur le livre de Zacharie', VT, XX, I, 1970, p. 51.

212 ANET, p. 238.

213 ANET,p. 482. 6:“我让一匹驴的驹子被宰杀。”

214 JB NEB 以第三人称写动词,“他将放逐”,按照希腊译本。

215 有关平安(希伯来文 salom)的说明,参看该二9

 

C 欢乐与昌盛(九11~十1

  这一段应当停在哪里,各家意见不同;但因十章2节下半讲到“牧人”的题目,所以把分段定在十章1节。此处的历史背景比较清楚。被掳之人在荒芜中悲叹,何时才能享受肥沃土地的丰收;此时他们得到未来必然安全的保证。因此这里用激动的口吻讲到应许,勉励众人,并借用多彩多姿的争战词汇,来描写耶和华戏剧化的干预。因为这里的隐喻和比方相当特殊,RSVJB NEB 都修改了希伯来文,使英译能更流畅。圣经旁边的小注通常都会说明这些修改,其中有些则是根据古译本。

  11. 虚词(和合本未译)将这个新的主题与前文松散地相连。耶和华对新时代扩大说明,因与祂立约之民会受到很大的影响。与你立约的血;透过祭牲所流之血,约得以坚定;这约最初是与亚伯拉罕立定(创十五911),在摩西时再延续(出二十四58),每日在圣殿献上的祭牲,代表这约不断更新(出二十九3846)。除了本节之外,旧约惟独在出埃及记二十四8特别提到“立约的血”。这两个字合成的词,因为耶稣在设立最后晚餐时用到(可十四24),现在已为人熟知;而其完全的含义,便在于祂的死。

  我要将你们被掳的人释放出来。希伯来文用完成式(预言经常如此),表示神的作为临近;而其应用远比被掳者的归回更广(罗六16及下)。从无水的坑中(希伯来文 bor),NEB 删去未译,JB 放在括号中。长久以来它都被视为边注216,但早期译本都没有删除,而且它也颇有意义。从无水之坑救出来,等于使人从死亡中再获新生。

  12. 这些囚犯首先得到的劝勉是:要转回保障,“有围墙的城”(参:亚二5);被囚而有指望的人,就是相信那位应许的王,而满怀期待的人。NEB 将这一行视为边注,可能因为希伯来文有困难,而许多注释家提出各种修改的办法。希腊译本的意思相当不同:“你们将留在你们的要塞中,哦,会众中的囚犯!”也许意指在那里等候拯救217RSV 将希伯来文的意思表达得很不错。我必加倍赐福给你们。这句话又是对锡安说的。或许是为了补偿过去的忧伤,所以赐下加倍的喜乐(赛六十一7;长子可得加倍的份,见申二十一17),但这里也可能指人口倍增。

  13. 先知用大胆的比方描写耶和华的武器。祂没有解除武装。尽管北国、南国已被四散,它们仍是祂的,两个互补,放在一起才有用。此外,祂还以它们为勇士的刀,在得胜之后高举示众。不过,这些武器不可以从战争的角度来解释,正如用于仆人身上的类似意象绝不是指真正的打仗(赛四十九2)。我们要这样看:耶和华可以灵活指挥以色列和犹大,就像老练的战士善用他的武器一样。在你的众子之上,哦,希腊。这些字,NEB 删去,JB 放在括号里,视为边注;有人认为它使韵律超载,因为前两行构成对句,下面应该以另一个对句来平衡,而不是用三行218。多数学者假定“希腊的众子”是要被征服的敌人,而这个边注是马喀比时代插进去的,为要使预言符合当时的状况。但创世记十24,和以赛亚书六十六19,都以雅完指远方未知之民、化外之人;在这段指末世的经文中,可能也具有此意219。希腊译本内有这些字,表示在它翻译时,这些字已是原文的一部分220RSV 表达出希伯来经文的意思。神的子民将在祂普世的胜利中耀武扬威。

  14. 这里的用词表明神的显现(参:撒下二十二818;诗二十九;哈三311),是以暴风雨来形容。雷是耶和华的(希伯来文 sopar),这个乐器是用来吹出信号的,不只用在争战中,也用于礼仪与宗教庆典中,诸如安息日的开始。在这类论末日的经文中(参:赛二十七13),耶和华用角呼召祂的子民来敬拜。南方的旋风:因为南边的西乃山曾是神显现的地方(出二十四9101518),也是在立约圣典中,神启示之处,旧约的诗中常以南方为神的住所(士五45;哈三3)。沙暴是这块沙漠地区的特色(赛二十一1221

  15. 乍看之下。这一节似乎与以上的解释冲突,必须要视之为战争的场景222。但另一方面,下一节却没有继续战争的场景,反而具田园风味。先知乃是用生动的比喻,表达胜利的以色列欣喜若狂的光景。他们必吞灭并践踏甩石者,最好译为“弹石”;符合希伯来文(RSV 小注)。动词吞灭(希伯来文 akal)是很普通的“吃”字,所以这里的意思也可能为“他们将要吃”──言下之意为胜利的筵席。那些像飞弹般射向他们的弹石,会像其他的武器一样无用。RSV 吸血式的解释,是依据希腊译文:他们必饮他们的血,犹如饮酒,然而希伯来文意为:“他们必发出大声,好像喝醉酒一样。”不过,在这场胜利的筵席中,代表丰沛的不是醉酒,而完全是另一回事(参:弗五18);这样的丰沛亦无止境,因为它将“满到杯缘”,好像装满祭牲之血,要倒在祭坛四角的杯子(利四7等)。

  16. 这里的比喻改变了。耶和华的群羊安居在祂的地上,他们是祂的宝贝;他们围绕在山坡上,在祂看来就像冠冕上的宝石,闪闪发光。

  17. 先知思想到,未来少男少女能在和平、丰盛之地成长,这光景让他感到心满意足。──《丁道尔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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