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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 神形像的凭据──怎样是重生

 

  有些人已经重生,还不知己重生,也有些人未曾重生,倒然自以为重生的人。这两种人,都是可怜得很,同属错误,同为撒但所骗。所以我今天要讲重生的凭据,求主使我们知道自己是否重生的人,不再被魔鬼所欺,以害己害人。

  重生的凭据,有人以为是喜读经,喜祈祷,喜认罪,有快乐,喜见证,能说方言等等。这一切的凭据,有对的,也有不对的,也有对于某某人是对的,而对于别的人是不对的,因为各人的性情,经历,环境,知识各有不同,故重生的现象也因之有不同之处。所以重生的凭据,不能单凭情感去断定,最好是在圣经里去找寻。照圣经所载,重生的凭据,可略分如左:

  (一)信耶稣是基督 约壹五1:“凡信耶稣是基督的,都是从 神所生。” 神是灵(约四24)从 神所生,即为灵所生,(约三6)也就是重生,因这是主耶稣对尼哥底母讲重生时所有的解释。意思就是说:你要进甚么国,就要先得那国里的生命,要进“猫国”必须从猫而生,欲进“牛国”必须从牛而生;欲进人国,必须从人而生,欲进神,必须从神(灵)而生。所以从 神而生,就是重生。

  信耶稣是圣人,伟人……不够,必须信耶稣是基督。信耶稣是基督,是甚么意思呢?请先查明,基督就是“受膏”的意思。从前摩西奉命立亚伦为祭司时,用油倒在他头上,(出廿九7)以利亚也奉命膏立以利沙为先知(王上十九16)撒母耳命立扫罗及大卫为王时,也用油抹他们的头,(撒上十,十六1213)所以基督就是祭司,先知,君王,的意思。这样,信耶稣为基督,就是信他为我们的祭司先知君王。

  我们信耶稣是基督,第一,就是信他为祭司。从前的血祭,都是预表耶稣将来要流血受死,替人赎罪。耶稣现在又永远活着,在天上代信徒祈祷,做我们的大祭司。(来七25)这是信耶稣为基督第一个意思。

  第二,就是信他为先知。祭司是代表人向神说话,先知是代表神向人说话。耶稣来不但作祭司,也作先知,代神向人说话,凡他所说的话,都是神的话。(参约十四811)我们能识得科学,哲学……是好,不过科学,哲学…… 若有违反耶稣的话,则就是最好的知识,也不能领受;若与耶稣的话是吻合的,那末可以作为参考,用以帮助人,引导人来明白主道,归于主。总之,我们当以主耶稣为最高的权威,最后的解决。这就是信耶稣为基督的第二个意思。

  第三·就是信他为君王。耶稣为 神所膏立的君王,他率领我们得胜一切的仇敌。我们要尊奉他在万事上居首位,听从他的引导指挥,他叫我们往东则往东,往西则往西。这就是信耶稣为基督的第三个意思。

  我们能这样相信他,信他为祭司,为先知,为君王,就是信他为基督。信耶稣是基督的,就是重生的人。这是顶根本,顶重要的重生凭据。若能信耶稣是基督,虽不会说方言,不会行异能,没有见异象,或没有特别的情感,也不要怀疑是重生了。

  (二)有圣灵在心中为证 罗八16:“圣灵与我们的心同证我们是 神的儿女。”当我们确信耶稣是基督之后,心灵中必有一种见证,很清楚的知道自己是 神的儿女。有此见证在心中,必有很大的喜乐与平安。但有时灵性软弱,祈祷不蒙应允,于是心中怀疑,恐怕自己不是 神的儿女。于是魔鬼也乘间摇动我们的信心,说你并未重生,并非 神的儿女。在这时候,我们必祈祷天父,天父必藉着圣灵对我们说:儿阿,你仍是我的儿女,你确是重生的人,不过你这次软弱,犯罪了,你当赶快悔改,我仍是你的天父。

  我们有圣灵这样在心中为证,则魔鬼不能欺骗,环境不能压制,一切假先知的道理,也无从摇动我们丝毫了。这也是一个基本的凭据,诸君都有么?

  (三)爱弟兄 约壹三14:“我们因为爱弟兄,就晓得是已经出死入生了。没爱心的,仍住在死中。”所谓爱弟兄,就是约壹五1下半节所说:“凡爱生他之 神的,也是从 神生的。”所谓出死入生,就是脱离了罪与死的范围,及魔鬼的权势,迁入了爱子的国里。换言之,就是重生的人。故凡已经重生的人,必爱别的重生的人。

  有人以为这里说爱弟兄,难道不要爱姊妹么?不是这样,弟兄中已包括了姊妹,因为无论男女得重生,都由于基督的灵进到他里面,耶稣是男不是女,所以凡有耶稣生命的,即姊妹也是弟兄了。

  这爱弟兄的道理,可以肉体的手足之情为比喻:从前有弟兄二人,因争财产,相见法庭,法官劝他们,手足情重,不可打官司,财产不过是身外之物,岂可因此而骨肉相仇?二人都不听,兄说兄有理,弟说弟有理,争个不休,法官见劝他们无用,乃叫两人对面跪下,命兄叫弟弟,命弟叫哥哥,起初自然不肯叫,及后在威吓之下,不得不勉强相叫,弟曰哥哥,兄曰弟弟,叫了又叫,不准停止,叫到后来,叫出弟兄的手足之情来了,两人就相抱而哭。宁相让息争,具结而去。大概人都有弟兄相爱之情,不过有时被物欲名利等所蒙蔽,以致埋没于内。比方人有一金钢钻,一时不当心跌落在地,埋没于污泥之中。若把污泥除去,则金钢钻仍可显露。那弟兄二人误听了劣妻恶邻的挑拨,致生误会,幸得法官勉强他们彼此相叫,相叫一声如被埋的钻石上面除去了一层,一声一声的叫,就如一层一层的污泥除去,一直到后来被埋没的爱心被激发,就如被埋没的钻石显露出来。那弟兄二人的手足之情显露的时候,一切权利心,都放下了。属灵弟兄的爱情,更是如此,那爱情是属天的,神圣的,不可思议的。不论在何地位,属何种族,……若相知为重生之人必很相爱,能心心相印,灵灵相通。

  世界勉励会联合会,早年开大会于德京柏林。赴会的人自然各国各族都有。我代表中国勉励会参加此会,我见有此日本人,及俄国人,我想他们必不能爱我。起初,的确英人只和英人谈话,德人只和德人谈话,……我是孤单的中国人,和谁可以倾谈呢?我不耐寂寞,乃找一英人和他谈话,他看出我是个重生的人,我亦看出他是个重生的人,彼此之间,发生亲热之情。及后有许多人见别人是已经重生,如自己一样,彼此就毫无隔膜了。起先德人与法人有隔膜,英人与意人有隔膜,我与日本也有隔膜。后则同认为天国的弟兄,相爱甚深了。离别时,唱“再相见”的歌,依依不忍遽别,此情此景,深刻各人之心,至今还未忘记。

  故重生的人于爱生他的 神之中,必多爱凡 神所生的人。我初重生时,若见有忠诚的布道家传道士或其它重生的信徒,必要与他结交,请他到家里,表示亲热,如王载先生,王明道先生,成寄归先生等,都曾到我家里来,其它重生的弟兄到过我家里的也不少。

  有些信徒以为我在社会上的地位比较高一点,恐怕我不屑与他来往,但我若知其真是重生的人,必更乐与周旋,交际以示亲昵。这种相爱,不止是情感上的爱,乃是神圣的爱,属灵的特爱。

  (四)为世所不认识 约壹三1:“你看父赐给我们是何等的慈爱,使我们得这为 神的儿女,我们也真是他的儿女。世人所以不认识我们,是因未曾认识他。”重生的人,必多为世人所误会。我得重生后,亦被人所不认识,因而误会我。我那时在一中学校当校长,校里数百学生,本很爱我,但因我要救他们的灵魂,与他们谈道查经,见他们行动不合真理,便要加以纠正,他们就生出许多误会,以我是神经错乱,中了宗教毒,说我知识倒退了五十年……非打倒不可,恶机潜伏,迨革命军北伐,一旦爆发,果被打倒了。以前我爱他们,重生后更是要他们,但他们不认识我。

  有人以为重生之人,必为周围的人所爱,这话有不是全对,须知重生的人,只有爱世人的义务,而无为世人所爱的权利,我们能发光,当然应该为人所爱,但不要忘记有一部分的人,“不爱光倒爱黑暗”。主耶稣尝说:“学生不高过先生,仆人不能高过主人,学生和先生一样,仆人和主人一样,也就罢了,人既骂家主为别西卜,何况他的家人呢?”(太十24,25)耶稣为世间人人所爱么,不是的,圣经明明说:“光照在黑暗里,黑暗却不接受光。”又说:“他(耶稣)在世界,……世界却不认识他,”一个人若是正直无私,光照磊落,很难得为人人所爱的,耶稣不为人人所爱,难道重生的人能胜于耶稣么?若是自谓是个重生的人,而得恶环境中的人都喜爱他,那人恐不是真正的重生,至少他的灵命必有毛病。

  重生的人当爱人人,但未必为人人所爱,祇有认真重生为 神的儿女的,才能爱你,至于那些属魔鬼的人,他们必不能爱你,不止不爱你,且将毁谤你,压迫你,因为他们不认识你。

  一次,我在一个地方领会,得家信,说我母病深重。我本很爱母亲,要回去探望,但主却指示我,叫我作完工才回去,我于是顺服主暂缓回去,只为母病恳切祈祷把他交托与主。我有个多年好友,见我不回,遂多所责备,说我信了教,丧了心肝,大逆不道,毫无孝思。但感谢主,等我会事告终,回乡省亲,母病已因祈祷而全愈了。我向母亲解释不能早回的缘故,母亲亦很赞成。又一次,有一朋友来对我说:从前贵校有某学生,差半年而未毕业,现在某机关服务,地位已很高,但因政府方面必定要有中学毕业的证书方为合格,所以请周先生为爱主爱人的缘故给他一张毕业证书,方便他一下,他受先生之赐,没齿不忘也。我说:这不能遵命,因为这样作,就是不诚实是妄作见证,我敬畏 神,不敢如是。那朋友见我不肯应允,遂含怒而去,常向人说:周志禹那个人,讲甚么耶稣爱人之道,一点方便也不肯行。照人看来,我实在太无情分了,所以他们很误会我。诸君,你们若为保守真道的缘故,被人不认识而误会,不要以为希奇,那是重生的凭据阿!

  (五)不犯罪 约壹三9:“凡从 神生的,就不犯罪,因 神的道存在他心里,他也不能犯罪,因为他是 神生的。”我起初读这经文时以为重生的人不犯大罪罢了,至于小罪是不能不犯罪的。但看下去至15节:“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杀人的,你们晓得凡杀人的,没有永生存在他里面。”则知约翰对于罪的看法也是很严格的,这里所谓不犯罪是连大罪小罪都包括在内的。

  这样看来,谁是重生呢?恐怕我亦未曾重生罢!因我有时也犯起小罪来。于是心里很为忧虑,后来想这样看来,不止我未重生,许多别人亦未重生,连保罗曾与巴拿巴闹意见,彼得亦曾装假,……那些大使徒,也未重生。然则堪称重生的,只有耶稣一人而已,但耶稣本为神子,他又何必重生呢?思之又思,不得其解。

  其实看圣经原文,所谓不犯罪,乃是不惯犯罪的意思。未重生的人,则惯于犯罪。重生的人,已得到新生命,新生命是不喜犯罪,不惯犯罪的。旧生命则适与相反。未重生的人,祇有旧生命在他里面,可比方是一只猪,内心外体,都喜欢污秽。从前埃及有个王,性喜猪,养之宫中,珍重备至。但猪爱污秽,使之洁净它反觉难过,所以一见泥沟,便走到其中打滚,觉很自在。王使人找它,见它躺睡在污沟中,不肯来,用棍打它,它勉强起来,洗之使洁,带它到王面前置之室中,它不安之极。遇有机会便又滚入沟中,如是污而再洁,洁而再污,不知多少次。许多信徒正复如此,常常喜欢犯罪,牧师屡次劝他也不听。倘若叫他去赴勉励会,查经班,……他便觉得厌倦。这样的人,叫他在属灵的环境中做人,他觉甚苦,把他放在罪恶的环境中,他倒觉适意。

  未曾重生的人是如此,至于已经重生的人是如何呢?他们很像一只羊,爱在青草和清水的地方生活,不喜欢肮脏污秽之地。虽然羊亦有时会错走歧途,不幸失足,跌在淤泥坑中,沾染污秽,但羊必不愿在那里,吁吁而鸣,等待牧人救它。牧人来了,救它上来,洗净它身上的污点,它就欢跃不置了。

  重生的人,何以能如此?约壹三9:“因 神的道(原文作种子)存在他心里。”这种子就是 神儿子的灵,就是恨恶罪恶,不会犯罪,不能犯罪的新生命。各位,你有这不会犯罪,不能犯罪的新生命在你里面么?

  在圣经中还有别的重生凭据,例如行公义(约壹二29)胜世界(约壹五4)被圣灵引导(罗八14)等,但因时间不够,就讲这五个,希望这五个足以帮助你们审查自己是否重生的人,而不再被魔鬼所欺。不过以上的凭据,不是每个重生的人能完全都有,但第一第二第五三个,乃是都应该有的。

  奉劝诸君,不要为魔鬼所骗,已重生的,当相信,保守,并向前进步。未重生的,当快认罪,求主赦免你,拯救你,赐你新生命。──  周志禹《神的形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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