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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题

 

我们如何因信坚固了律法(罗三31)?信徒为甚么不在律法之下(罗六14)?不在律法之下是甚么意思?为甚么律法的总结是基督(罗十4)?

      罗马书三章三十一节:这样,我们因信废了律法么?断乎不是,更是坚固律法。这是保罗的一个断案。保罗在上面是说,我们看定了,人称义是因信,不在乎遵行律法28节),也许有人要发生一个问题说,这样,岂不是因信就废掉了律法么?保罗就回答说,断乎不是。断乎不是这句话,乃是希腊的一句成语,等于我们中国人的天厌之。保罗的意思是,如果说因信废了律法,就是天都不许这么讲。

      保罗在罗马书头三章给我们看见:神所没有拣选的外邦人,是罪人;神所拣选的犹太人,也是罪人;事奉神,有神律法的人,也是罪人。没有一个人能靠遵行律法得称为义。所以保罗在第三章告诉我们: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三20

      “但如今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有律法和先知为证(三21)。感谢赞美神,有一个但如今!如今有救法了。

      “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耶稣的血,藉人的信,要显明神的义,因为祂用忍耐的心,宽客人先时所犯的罪,好在今时显明祂的义,使人知道祂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三2526)。神对于旧约时代的人是宽容,对于今时代的人是称义。旧约时,主还没有死,罪还没有除去,所以神是忍耐宽容人。今天,神是称我们为义,不是宽容我们。称义,不只是赦免他,不只算他没有罪,更是说他是义。神是在基督耶稣里给我们这个义。因基督死而复活了,你就得了这个义。所以保罗说:我们看定了,人称义是因信,不在乎连行律法。保罗恐怕有人想,人称义是因信,就岂不是因信废了律法么?所以保罗立刻说断乎不是”──天都不许人这样说。

      那么,我们如何因信更是坚固律法呢?因为律法只有两个要求:一、律法命令人行善,二、律法刑罚不行善的人。律法必须得这两个当中的一个。你若不遵行律法,你就得受律法的刑罚。你若不是遵行律法以坚固律法,你就得受律法的刑罚以坚固律法。除主以外,没有第二个人能遵行律法,连赐律法的摩西也没有完全遵行律法。律法是说,不遵行律法就得死。我们说,我没有遵行律法,我有罪,但是,我已经死了。因为我在基督里已经受了律法的裁判,已经受了律法的咒诅,所以我并没有破坏律法,乃是因信更坚固了律法。我们虽然不能遵行律法以坚固律法,我们是应当死,但是,感谢赞美神,我们在基督里已经死了!我们得以在基督耶稣里是本乎神(林前一30),是神把我们放在基督里。基督死的时候,我也已经在祂的死里死了。所以,信,并没有废掉律法,更是坚固律法。

      信徒为甚么不在律法之下呢?信徒所以不在律法之下,一是因为已经死了,一是因为已经复活了。我们可以用罗马书七章一至六节的话来证明。保罗在这里引一个比喻──女人和丈夫的比喻。我们要注意这一段里的丈夫是指甚么。有的人说丈夫是指律法说的,有的人说丈夫提指我们的肉体说的。这两派人各执一词,也各有各的理由。我们仔细去读,就看见实在两面的意思都有。在第二节里,我们看见:一、丈夫就是律法,二、丈夫又与律法有别。所以这一段里的丈夫有两个意思,一个意思是指律法说的,一个意思是指肉体说的。若说丈夫是单指律法说的,那么,丈夫若死了,就是说,律法死了,请问律法怎样死呢?清楚了这一点,我们就可以断定说,这一段里的丈夫,是指肉体说的,也是兼指律法说的。

      每一个人在末信主的时候,都受律法的捆绑。怎样能脱离呢?惟有死,死就脱离了。一次的死,就脱离了律法。神在基督的肉体中定了罪的罪案。我们在基督里已经死了,所以就脱离了律法。你好比女人,你的肉体好比丈夫,你一死,就脱离肉体了。律法的要求至多是死,一个罪犯无论犯了多少罪,律法至多判他一次死刑,一死就了结了。我们一死就脱离了律法。

      另一方面,是说丈夫若死了,就脱离了丈夫的律法,这是指与律法断绝关系说的。是说你脱离律法,是像对于死那样的脱离关系。上句是注重在死,下句是注重在脱离。

      这一段给我们看见两张图:一张图是藉基督的身体,在律法上已经死了,已经完全脱离了律法。主死的那一天,我已经死了,所以我能对律法说,我不在律法之下。一张图是现在可以改嫁了。从前肉体作你的主人,现在你可以改嫁了,你是归于那从死里复活的基督了,我们要结果子给神。所以今天没有一个基督徒是在律法之下的。

      若有人对你说,你当守律法,你当守安息日,那你要知道,你如果去守律法的一条,你就是说基督没有替你死,你就是把基督的工作推翻了。我们要将罗马书六章十四节和三章十九节的话比较一下: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因你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这是说信的人不在律法之下。我们晓得律法上的话都是对律法以下之人说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审判之下。这里告诉我们,律法上的话是对谁说的呢?是对律法以下的人说的。我们基督徒既不在律法之下,律法上的话就不是对基督徒说的了。

      保罗为甚么写了罗马书又写加拉太书呢?罗马书是告诉我们,没有一个罪人能靠遵行律法称义;加拉太书是告诉我们,没有一个圣徒能靠遵行律法成圣。所以,不只一个罪人要得救不是靠作好,就是一个圣徒要成圣也不是靠作好。是怎样由恩典入门,也是怎样由恩典成全,你不能因信称义了,却又想靠遵行律法成圣。称义既是靠圣灵,就成圣也是靠圣灵。怎样入门,也怎样成全。神作工只有一个原则。为甚么羊毛不能和细麻织在一起呢(申廿二11)?羊毛是流血而来的,细麻是从人的栽种而来的。是神作的,就是神作的;是人作的,就是人作的。神不肯把祂所作的和人所作的调和起来。

      不在律法之下是甚么意思呢?不在律法之下,并非无法无天。圣经乃是说: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因你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罗六14)。这就是说,你所以不在律法之下,是因你在恩典之下。你在恩典之下,罪就必不能作你的主。这一句是我们应当注意的。不在律法之下的人,并不是可以任意妄为,乃是罪不能作他的主。

      在恩典之下是甚么意思呢?我们读罗马书十一章六节:既是出于恩典,就不在乎行为;不然,恩典就不是恩典了。这告诉我们,在恩典之下,就是说你不必用自己的行为。在律法之下是甚么意思呢?就是说,你应当作,你应当自己作。但是越打算作好,却越作不好。在恩典之下,是主耶稣作;在律法之下,是自己作。在恩典之下,是神在我们里面作工,作到罪不能作我们的主;在律法之下,罪必作我们的主,因我们不能胜罪。如果我们在恩典之下,就有神的恩在我们里面作工。罪能敌得神的恩典么?当然不能。

      主耶稣怎样在十字架上代替你死了,照样,今天也在你里头活。主耶稣怎样在十字架上为你担当了罪,照样,今天也在你里头叫你得胜罪。律法不过是神的一个命令,恩典乃是神的能力。律法是命令你作,恩典是给你能力作。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的意思是,复活的基督在你里头活,叫你能得胜。

      为甚么律法的总结是基督呢?这是因为基督叫律法在人身上的要求都得了满足。

      第一是基督在生活上总结了律法。主耶稣作神的一方面,我们放下不说,现在只说祂作人的这一方面。全世界只有一个人曾完全遵行了律法,就是主耶稣。在祂以前没有,在祂以后也没有。祂有这样的资格,祂是律法的总结。

      第二是基督的死总结了律法。律法顶末了的要求、最高的要求,不过是死。比方:有一个犯了国法,应当枪毙,后来就被枪毙了。这人已经被枪毙了,国法就不能再作甚么。律法的要求只到死为止,一死就甚么都解决了。律法是说,没有遵行律法的就得死。主耶稣死了,就总结了律法。

      总结就是末了的意思。已经顶末了了,还能加上甚么呢?还有甚么可作的呢?所以,每一个基督徒都能感谢赞美神说,基督已经总结了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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