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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进天国(三)天国子民生活原则(二)

 

经文——马太六章一至十八节

  我们的灵要十分儆醒,灵敏,自守,帖前五章六节说:“所以我们不要睡觉,像别人一样,总要儆醒,谨守。”有苏醒的灵与基督再来时有很大的关系,彼前一章十三节说:“所以要约束你们的心,谨慎自守,专心盼望耶稣基督显现的时候所带来给你们的恩。”有苏醒的灵则能谨慎自守,能谨慎自守,与万物的结局,也有密切的关系。彼前四章七节说:“万物的结局近了,所以你们要谨慎自守,儆醒祷告。”谨慎与自守,时连在一起,意即要我们在灵性上不打盹,灵能敏捷有力,才可抵抗魔鬼而有余。彼前五章八节:“务要谨守儆醒,因为们的仇敌魔鬼,如同吼叫的狮子,遍地流行,寻找可吞噬的人。”由此可知耶稣讲天国子民的原则,为甚么要注意苏醒的灵了。

  耶稣在马太五章十七,十八节说:“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律法都包括在耶稣的生命里,我们让耶稣在我们生命里,掌权为王,便可以守律法了。

  我们读经不要专拘泥在字面上圣经给我们原则,若以为圣经有说则作,没有说则不作,未免太固执了失去真意义。好像有一姊妹说,圣经没有说耶稣在世住洋房,穿绸衣,故我们不可住洋房,穿绸衣,若然圣经没说戴眼镜信徒。也不可戴眼镜。我们若能谨守耶稣给人的生活原则,则其它生活细则,都包在内随圣灵引导而行上次已讲苏醒灵的原则今天想从马太六章一至十八节里另找出一个生活的原则来,明天将讲走天路的原则。如果我们能照这些原则生活就能进天国今生有天国子民的生活将来才能,在天国里与主同做王。

  马太六章一至四节讲施舍,五至十五节讲祈祷,十六至十八节讲禁食在这几件事情上,可以找到一个原则。就是一个天国的子民,其生活无论大小事要行在主的光明中。别的宗教只重外表,惟基督教注重由内而达于外。别的宗教只叫人改变外表,不给人内在的能力,惟基督教则否,它要我们先有诸内而后形诸于外。

  有些自命是基督徒的人,可以在外表上行善事,祈祷,禁食,似乎很可观,很热心,但其实是很可怜,天国是没有他们的份的。座上有这样的人否?当自己省察自己,我外表可观,内在也充实吗?或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呢?

  世人很注重在人前显为君子,暗地里却作小人。基督徒的生活,万不要如此,当生活在主的光中。主耶稣教训我们信徒的义,当胜于法利赛人的义。盖法利赛人的义是在人前显出的,比方捐款乃要得名誉,荣耀,地位,左手捐款,右手都要想得教会的权柄。在公共聚会里,善为长祷,暗地里绝不祷告。在机关里办事,似很认真,但生活在家庭的时候,倒常失败,胡涂。一个真正天国的子民,决不如此,捐钱不是为己,乃是暗地里奉献于主,虽作在暗地里,实行在光明中,因为甚么事都经过主的眼光鉴察的。看本章主几次说:行在暗中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报答你。

  有一位姊妹常喜资助人,但他不愿意给人知道,故把她要帮助人的钱托付我为她用在主的事工上。一次,我和她出街,见了心喜的东西,但不肯买,我问她为甚么不买?她说:我的钱是 神的,当用在光明中,若是我们所需要的东西,买了没有问题,但那东西并不是我所需要的,不过我喜欢牠罢了。她常如此,我的心常为她感动。我和她同在的时候,叫我了解甚么叫暗里生活。凡想进天国的人,不可不留意暗里生活。

  从前有一姊妹问我:“请你将母校的产业赐我。”我不明白她的意思,——神校的产业是指甚么,她说,神校里每天有联祷团,暗地里为这人那人,这事那事祈祷,那些代祷条件就是我们的产业,这些宝贝的产业,我们都想得着。有人以金钱为他的产业,也有人以儿女为他的产业,……少有人以祈祷为他的产业的。可见这位姊妹何等重看暗中代祷的工作。代祷须费许多工夫,没人知道,乃在暗中事主。

  积财于天,不止是指金钱,但凡暗地里的服务,暗地里的得胜,代祷告都是属积财于天。知这原则,余可类推。

  一般伪善的人,日日在人前祈祷,施舍,禁食,但主耶稣说,他们已经得了他们的赏赐。基督徒在暗地里异常小心,因为他们的生活,曾经过主的光照亮着的。古人说:“君子慎独。”常见有些人在人前言行非常小心,而在独坐的时候,则非常随便。多人知道的事情,则非常小心,没有知道的事情,则非常随便。这些人是在暗中生活未能得胜的。若要在暗地里能够得胜,必须得到 神的亮光照耀。约翰一书一章五节:“ 神就是光,在他毫无黑暗。”信徒生活上当完全经过主的光照,行事为人,都在主的光明中,如约翰一书一章六至七节说:“我们若说是与 神相交,却仍在黑暗里行,就是说谎话,不行真理了。我们若在光明中行,如同 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儿子耶稣的血洗凈我们一切的罪。”主是光,就是在光明中行。在光明中行,便不能作黑暗的事。比方在公共的机关里做事,不滥用公物,毁坏公物是。一个完全在光明中行走的人,即一张信笺,一个信封的小物,也不肯随便拿来私用。

  常见有些人用公家的财帑,则不稍惜,随意浪费;用自己的钱财,则异常樽节。在公开的地方,说话做事,都非常庄重,没有人见的时候,则荡检踰闲了。一个得胜的人,无论有人见或没有人见,都行走在光明中,断不肯做一件黑暗的事,说一句黑暗的话。

  这样看来,马太六章给我们一个生活的原则,即生活在主光明中。

  哥林多前三章十一至十五节说:“因为那已经立好的根基,就是耶稣基督,此外没有人能立别的根基。若有人用金,银,宝石,草木,禾稓,在这根基上建造。各人的工程必然显露,因为那日子要将他表明出来,有火发现,这火要试验各人的工程怎样。人在那根基上所建造的工程,若存得住,他就要得赏赐,人的工程,若被烧了,他就要受亏损。……”主再来时,要审判信徒的行为,和工作。那时候,主将用其光焰显露我们暗中的行为工作。或好或坏。都得显露,无稍隐藏。 神的光显明以后,能在其光中站立得稳的便得进入天国。启示录十六章十五节:“看哪,我来像贼一样,那儆醒,看守衣服,免得赤身而行,叫人见他羞耻的,有福了。”这节圣经成牧师说是他最惧怕的一节。他说,我们得救,如有身体,生活如有衣服。没有衣服固羞耻,穿了破烂衣服,亦是羞耻。下地狱,对于信徒是没有问题的,最大的问题,是将来在主面前,没有美丽的衣服穿在身上,生活不好,羞颜见主而已。

  生活的原则无他,无论做何事,当让主台前的光照耀,每日一言一语,一举一动,都当问将来在主的光中能否站立得稳。我们生活上每件事情都能如此经过主的光照,暗中生活在主的光明中,则可进入天国了。

  圣经载以诺与 神同行,意思是言他行走在 神的光明中。此外还载他曾预言再来时带着他的千万圣者降临。要在众人身上行审判,证实那一切不敬虔的人,所妄行一切不敬虔的事,又证实不敬虔的罪人所说顶撞他的刚愎强。(犹十四,五节)以诺平日既与主同行,故卒被神提去,不须经过死亡,其被提的原因,就是因他能照耶稣在马太六章所讲的原则而生活。

  我常说,亚伯的献祭,是预表耶稣基督,我们日常生活不能完全圣洁,故当每日献上亚伯的祭,同时亦当走以诺的道路,以诺的道路,是行在主的光明中得主喜悦。──  何守瑛《努力进天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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