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信称义和赎罪意识灵修

作者:基督时报  来源:基督时报 浏览:
核心提示:语言和文化传统对我们的信仰具有渗透性的影响。 有时会听到这样玩笑:在教会就得讲教会的行话。对于这个玩笑,许多基督徒都以为理所当然,认为教会行话是准确表达纯正信仰所必需的。于是,我们在接受基督信仰时,往往顺着既定的语言习惯和文化传统...

核心提示:语言和文化传统对我们的信仰具有渗透性的影响。  有时会听到这样玩笑:在教会就得讲教会的行话。对于这个玩笑,许多基督徒都以为理所当然,认为教会行话是准确表达纯正信仰所必需的。于是,我们在接受基督信仰时,往往顺着既定的语言习惯和文化传统,不加分析地固执某些神学概念或观点,并自以为正统。我认为,这种...


语言和文化传统对我们的信仰具有渗透性的影响。
  有时会听到这样玩笑:在教会就得讲教会的行话。对于这个玩笑,许多基督徒都以为理所当然,认为教会“行话”是准确表达纯正信仰所必需的。于是,我们在接受基督信仰时,往往顺着既定的语言习惯和文化传统,不加分析地固执某些神学概念或观点,并自以为正统。我认为,这种态度是需要检讨的。在这篇小文章里,我想对基督教信仰的核心说法:“因信称义”在语言上进行一些初步分析,指出语言对信仰的渗透性和导向性,提醒读者对语言魔力的重视,目的是推动华人基督教界对语言和文化传统的重视。
   马丁路德提出sola fida,英文翻译为faith alone,意思是justification by faith alone;中文则译为“唯独信心”,意思是“因信称义”。路德反对天主教教义中对功德的重视,强调信心在我们和耶稣的关系上具决定性意义。由这种语境看来,西方神学的争论焦点为:在我们和耶稣的关系中,“信心”和“功德”究竟具有什么样的地位和作用?
   从历史的角度看,这一语境的来源则为恩典意识和律法意识的对立。律法主义认为,人必须遵守神所立的律法,才能无罪。遵守的过程就是“功德”的过程。也就是说,人的守法至少是人脱离罪的前提之一。然而,就恩典意识而言,只要相信耶稣是神的儿子,相信祂为我们赎了罪,跟随祂,就能进入天国。

 

保罗用dikaio的含意
   保罗是在恩典意识中写成《罗马书》的。由于文中涉及“律法”问题,他用了dikaio一字,这个动词的原始定义包含“赦罪”和“使成为正确”两方面。英文用justify来翻译;中文没有找到合适的词,因而在基督神学范围内用“称义”来翻译。Dikaio是一个在司法中常用的字,谈论在法律的审判下,人如何能以免罪;而如果所作的事是无罪的,则如何能在法律显为是正确的。
   保罗使用dikaio表达他在耶稣里的生命经历,他的意思当然超出了这个字的司法意义。在保罗的体验中,人生活在罪中,只有信耶稣是神的儿子才能得以免罪。人既在耶稣里被赦罪,就摆脱了罪的捆绑,得以自由。这是从“免罪”的角度来理解保罗的dikaio。“免罪”当然是一次性,不需要一个过程。
   但是,我们也可以从“使成为正确”的角度来理解这个字。只要相信而跟随耶稣,就可以成为好人。好人不是“一次性”的概念。当我们说某人是好人,是指这个人的行为举止都得体。倘若一个人作了一件好事,并不表示他就是好人。只有当他作了许多好事,并且还不断在做好事,我们才说,他是好人。因此,“好人”是在一个过程中表现出来的。
   保罗用dikaiosune(名词,本意是“恰当的行为”,“为人处事得体”)这个字来描述基督徒,即,因耶稣的赎罪,接受祂、跟随祂的人,所作所为都合耶稣的意思,就成了好人;或者说,这些人在耶稣里面成了好人。所以《雅各布书》说,做基督徒是做好人,因而不可能没有好行为。
   请注意,虽然《雅各布书》强调信心中的行为,路德强调信心中的自由,加尔文强调信心中的成圣,但在这样的语境中,他们的看法与保罗的dikaio都是一致的,即,人在耶稣的赎罪中成为完全。

翻译产生的困扰
   然而,当中文用“称义”来翻译dikaio时,就引发了一系列在西语语境中不会发生的问题。比如,华人在解释“因信称义”时,常会说“因信得救”;进而引出“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的问题。
   从西语语境的角度看,这句话的意思很清楚:我们信耶稣,乃是耶稣赎了我们的罪;这只能是一次性的,不需要重复。“得救”的意思就是我们的罪被赎了,不再受罪的束缚。保罗使用dikaio时,正是从“人因耶稣赎罪而无罪”的角度来谈论“得救”。耶稣一次性而永远地为我们赎了罪。作为基督徒,我们不应该对此有任何疑问。
   令人感兴趣的是,在中国基督教内,“得救”的问题却一次又一次地引起激烈的争论。原因何在呢?我发现,这是由于将“得救”针对“称义”来解释之故;换言之,不是从耶稣赎罪的意义上来理解“得救”,而是从“义”的基础上来理解。
   我不知道最初翻译dikaio的人为什么选择“义”这个字。也许是受了英文的影响,因为英文用righteousness来译dikaiosune。从中文的角度看,这个译法并没有什么不对的地方。“义”在中文里指的就是正确性,真理性,恰当性等。这也是dikaio原意中的一部分。然而,中国思想史对“义”的处理,和西方思想史对dikaio的处理,却有着巨大的视角区别。

中西思想的差异
   西方思想史对dikaiosune的处理,一直没有摆脱“真理判断”问题。这个概念在希腊思想史上有着十分沉重的隐含。柏拉图在《国家篇》中围绕这个概念(中文通常译为“正义”)展开他的“善概念”讨论。他的“善概念”具有巨大的感染力,古希腊思想家一直未能摆脱其影响。在柏拉图看来,人都在追求善。但是,人对真正的善其实是无知的,因此会把恶的东西当作善来追求。因此,他认为,关键是要找到真正的善,并在其概念中实现人对善的追求。然而,究竟什么是善?究竟应当根据什么来判断我们所认识的善是否为真正的善?这就产生了真理标准问题。
   保罗从恩典的角度对dikaiosune所作的分析和回答,据我看来,在古希腊哲学走向基督教化过程中,起了决定性的作用。保罗认为,耶稣是神的儿子,祂从真理而来,因而掌握真理;因此,耶稣拥有真理判断权,可以审判我们,也可以赦免我们。然而,耶稣没有审判我们,却在十字架上为我们赎了罪。当我们相信耶稣,罪就得到赦免,成为无罪的人,从而有好的观念,可以做好人。我们做好人并没有可自夸的地方,因为我们必须时时刻刻跟随耶稣,也只有在跟随耶稣中才能做好人。西文用justify这个字来翻译保罗的dikaio,保持了原字中隐含的判断问题。
   但是,中国思想史对“义”的处理,从来就不涉及判断问题,因而没有赦罪(更没有赎罪)的含义。当我们用“称义”来译dikaio时,在纯粹的汉语思考中,就很难引向赎罪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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